股票代码:300011 股票简称:鼎汉技术 编号:2017—103
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2017年11月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11月9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顾庆伟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
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新余奇辉持
有的奇辉电子39.43%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业务布局、加快公司“增量到存量”发展战略的持续推进
与实践,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借款共计2.58亿元收购新余奇辉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持有的辽宁奇辉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辉电子”)
39.43%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奇辉电子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
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行为不构成关联交
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董事
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证监会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的《关于收购新余奇辉持有的奇辉电子39.43%股权的公告》。
二、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持股 5%以
上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现金流充足,降低因支付收购奇辉电子部分股权转让款
引起的潜在流动性风险,公司与新余鼎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鼎
汉”,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出借方)签订了《借款合同》,拟向新余鼎汉借款不超
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借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因新余鼎汉为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且均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顾庆伟先生控制,因此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
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
前认可,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
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等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向持股 5%以上股
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顾庆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特此公告!
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