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心医疗”或“公司”)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
订)、《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乐心医疗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乐心医疗及全资子公司中山乐心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乐心”)为
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拟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中山乐心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或
等值外币 4,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含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流
动资金贷款、供应链解决方案、进岀口贸易融资、保函、远期资金交易等业务品
种。授信期限为 2 年。此授信额度已经 2017 年 9 月 2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
2、中山乐心拟向招商银行中山小榄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8,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含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供
应链解决方案、进岀口贸易融资、保函、远期资金交易等业务品种。授信期限为
2 年。
3、公司及中山乐心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
民币或等值外币 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含但不限于银行承兑
汇票、流动资金贷款、供应链解决方案、进岀口贸易融资、保函、远期资金交易
等业务品种。其中,中山乐心向中信银行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或等值外币 7,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余额度为乐心医疗的综合授信额度。
授信期限为 2 年。
应银行的要求,中山乐心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需由中山乐心股东(乐心医
疗)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将为中山乐心向上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中山乐心与有关银行最终协
商后签署的贷款合同确定。
2017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中山乐心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佰万元
成立日期:2015 年 9 月 16 日
住所:中山市民众镇锦标村锦安路 23 号 A 区
法定代表人:欧高良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无线通信器材;软件开发和销售;
研发:医疗器械;相关产品的技术推广和咨询服务;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2016年12月31日 2017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82,493,250.90 161,863,197.01
负债总额 71,109,967.31 136,213,727.29
净资产 11,383,283.59 25,649,469.72
资产负债率 86.20% 84.15%
项 目 2016 年度 2017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280,815,011.01 318,004,445.77
利润总额 4,669,220.36 16,880,245.69
净利润 4,674,198.91 14,266,186.13
注:上述 2016 年度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 1-9 月数据未
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有效期:本次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2 年内有效。
主要内容:公司为中山乐心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4,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向招商银行中
山小榄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8,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
外币 7,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审议情况
2017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中山乐心分别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上述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
需要;上述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利
益。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上述子公司生
产及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
为。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为中山乐心提供本次全部额度的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
担保总额为 19,000.00 万元(包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7.54%。
上述担保总额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公司目前没有对合并报
表范围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
损失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乐心医疗为全资子公司中山乐心提供担保事项已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公司为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本次乐心医疗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林 植 何 东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