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17-084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11
月8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7年11月24日下午15:00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1月24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1月23日至11月2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24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23日
下午15:00至2017年11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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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
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
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
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
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21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3号楼东华合创大厦16层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审议《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相应《公司章程》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
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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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
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公告编号:2017-082)。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非累计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相应《公司章程》
1.00 √
条款的议案》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 年 11 月 23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 3 号楼东华合创大厦 16 层东华
软件股份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
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法人股东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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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
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传真或信函需在 2017 年 11 月 24
日 14:30 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健、张雯
电话:010-62662188
传真:010-62662299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 3 号楼东华合创大厦 16 层
邮政编码:100190
2、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
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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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065;投票简称:东华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 议案设置
备注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相应《公
√
司章程》条款的议案》
议案编码 1.00 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
见或选举票数,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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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
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11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3 日(现场股东大会前
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4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
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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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无指示,请受托人
全权行使审议、表决、和签署会议文件的股东权利。
同 反 弃
序号 议案
意 对 权
非累计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相应《公司
1.00
章程》条款的议案》
注:1、请在相应的意见下划“√”,“同意”“反对”“弃权”三者中只能选其一,
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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