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2 证券简称:天翔环境 公告编码 2017-133 号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
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3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发出,会议于2017
年11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
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邓亲华先生主持。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审议事项中,议案四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议案五、议案六、议案七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议案八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
案六、议案七已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八已经公司
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董事邓亲华、邓翔未回避表决,
为提升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一揽子交易
事项审议程序的完备性,现予以重新审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方案事项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12月15日召开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发行
股份向中泰创展(上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亲华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星润泰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中讯建通(北京)控股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商兴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四海汇智创业投
资企业(有限合伙)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成都中德天翔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的相关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有效。鉴于上述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本次交易顺利进行,现拟
延长本次交易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至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
予以认可,关联董事邓亲华、邓翔在表决时予以了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12月15日召开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相关事项的议案》,批准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与公司发行股份向中泰创展
(上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亲华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星润泰祥
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中讯建通(北京)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深商兴
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四海汇智创业投资企业(有限
合伙)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成都中德天翔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
金相关的一切事宜,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之日起
12个月。鉴于上述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现拟延长前述授权有效期至本议案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果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的
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日,授权内容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收购责任承担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的议
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
予以认可,关联董事邓亲华、邓翔在表决时予以了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审议
时董事邓亲华、邓翔未回避表决,现予以重新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董事邓亲华、邓翔在
表决时予以了回避。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成都东证天圣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增加投资人民币1800万元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审议
时董事邓亲华、邓翔未回避表决,现予以重新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董事邓亲华、邓翔在
表决时予以了回避。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东证天圣德国全资子公司共同签署并实施收
购德国Bilfinger Water Technologies GmbH 100%股权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审议
时董事邓亲华、邓翔未回避表决,现予以重新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董事邓亲华、邓翔在
表决时予以了回避。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控股股东邓亲
华及其一致行动人邓翔未回避表决,本议案需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股东间协议>的议案》
为稳定和激励公司拟收购的Bilfinger Water Technologies GmbH(中文:
德国贝尔芬格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已更名为:Aqseptence Group GmbH,中文
名:欧盛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盛腾公司”)管理团队,增强欧盛
腾公司管理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公司发展
战略的实现,公司与欧盛腾公司管理层以及成都东证天圣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在 德 全 资 子 公 司 mertus 243.GmbH 签 署 Investment and
Shareholders' Agreement。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审议时董事
邓亲华、邓翔未回避表决,现予以重新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董事邓亲华、邓翔在
表决时予以了回避。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控股股东邓亲
华及其一致行动人邓翔未回避表决,本议案需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6年2月6日签署<股东间协议>并重新签署新
的<股东间协议>的议案》
为稳定和激励公司拟收购的Bilfinger Water Technologies GmbH(中文:
德国贝尔芬格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已更名为:Aqseptence Group GmbH,中文
名:欧盛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盛腾公司”)管理团队,增强欧盛
腾公司管理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公司发展
战略的实现,公司与欧盛腾公司管理层签署Investment and Shareholders'
Agreement(以下简称“《股东间协议》”)。其后,为更好的稳定和激励欧盛
腾公司管理层,并有效增强管理层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与
使命感,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及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经协议各方协商,
终止了前述于2016年2月6日签署的《股东间协议》并重新签署本议案所述新
《股东间协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审议时董事
邓亲华、邓翔未回避表决,现予以重新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董事邓亲华、邓翔在
表决时予以了回避。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控股股东邓亲
华及其一致行动人邓翔未回避表决,本议案需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并签订〈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7年11月23日(星期四)下午15:00在公司以现场和网络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