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光电: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媒体 2017-11-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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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7)064 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

知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送达。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7 日上午 9:00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林敏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6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确定以 2017 年 11 月 7 日为授予日,以 13.62 元/股的价格向 1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8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6 号)详见信息

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通过定向增发的方式向 2016 年限制

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118 万股,授予完成后公司将注册资本

由 662,918,124 元增加至 664,098,124 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内容修订如下:

原章程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62,918,124 元。

现修订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64,098,124 元。

原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公司股份总数为 662,918,124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没有其他种类股。

现修订为: 第十九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公司股份总数为 664,098,124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没有其他种类股。

以上内容详见刊载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公司章程修

正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17年11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

知的详细内容见刊登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67号)。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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