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百灵: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1-0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贵州

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对《关于公司拟参与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发表的独立

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拟参与投资产业投资基金,有利于

公司医疗服务业务的拓展,通过与专业的投资机构合作,及时发现优

质投资标的,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

本次公司拟参与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参与投资产业投资基金。

独立董事: 王洪、陆静、邹海峰、钟国跃

2017 年 11 月 7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百灵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