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努尔: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承诺事项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1-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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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希努尔 公告编号:2017-045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6 月 13 日,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希努

尔”或“上市公司”)原股东新郎希努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郎希

努尔集团”)、山东新郎欧美尔家居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美尔家居”)、

新郎希努尔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郎国际”)、达孜县正道咨

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道咨询”)、重庆信三威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昌盛三号私募基金(以下简称“昌盛三号基金”)、重庆信三威投资咨询中心

(有限合伙)-昌盛四号私募基金(以下简称“昌盛四号基金”)分别与广州雪

松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文旅”)签署了《关于希努尔男装股

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新郎希努尔集团、欧美尔家居、新郎国际、

正道咨询、昌盛三号基金、昌盛四号基金将其所持希努尔 77,689,447 股、3,600,000

股、30,928,000 股、32,800,000 股、22,900,000 股、32,100,000 股股份转让至雪松

文旅。

根据监管合规的要求,转让方新郎希努尔集团、欧美尔家居、新郎国际、正

道咨询、昌盛三号基金、昌盛四号基金和受让方雪松文旅承诺如下:

1、提交的全部股份转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合规。

2、已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于 2017

年 6 月 14 日、2017 年 6 月 27 日和 2017 年 8 月 2 日依法合规地就本次股份转让

履行了应尽的信息披露义务。

3、保证本次拟转让股份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司法、仲裁程序、其他争议或者

被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形。

4、保证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法律障碍,或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时相关障碍能够消除。

5、保证本次股份转让不构成短线交易。

6、保证本次股份转让不违背双方作出的承诺。

7、保证自本次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今,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不得转

让的情形,且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等文件规定的不得减

持相关股份的情形。

8、转让方和受让方自愿承诺,自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 6 个月内,双方均不

减持所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

9、转让方和受让方自愿承诺,双方如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持股主体,

在转让之后解除同一实际控制关系的,双方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并在解除同一

实际控制关系之后的 6 个月内,仍共同遵守双方存在同一实际控制关系时所应遵

守的股份减持相关规定。

10、转让方和受让方自愿承诺,在本次股份转让后减持股份的,将严格遵

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等文件当前及今后

作出的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包括股份减持相关政策解答口径等文件明确的

要求。

11、转让方和受让方自愿承诺,双方提交的股份转让申请经深交所受理后,

至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完成之前,相关协议、批复或者其他申请材料内容发生重大

变更,或者申请人在本承诺函中确认、承诺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双方将自前述事

实发生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及时通知深交所终止办理,并自本次提交申请日 30

日后方可再次提交股份转让申请。

转让方和受让方承诺,如提交的股份转让申请材料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

完整或者不合法合规等情形,或者任何一方未能遵守上述承诺的,自愿承担由此

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深交所对其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

等措施。

特此公告。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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