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在公司办公楼三层会议室(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 89
号)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沈浩先生
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全体监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
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并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上述额度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在上
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以下无正文)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以下无正文,为《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的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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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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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庆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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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文霞
2017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