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车:独立董事关于股权转让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7-10-2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股权转让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

公司将所持湖南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51%股权协议转让给中国中车

集团公司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交易方案切实可行,交易定价公

允、合理,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选聘的

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定价公允;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

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同意该关联

交易事项。

1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权转让涉及的关联

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国安 吴卓

辛定华 陈嘉强

2017 年 10 月 27 日

2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国中车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