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亚星化学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 2017-057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增加生产加工服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增加生产加工服务额度有利于保证公司销售市场的稳定、
维护原有客户。实现双方互惠互利,对公司有着较为积极的影响,不会使公司对
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7 年 3 月 17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潍坊乐
星化学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潍坊乐星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
星化学”)向本公司提供 CPE、PE 及部分辅料等产品,预计发生金额为 47000
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 100%。
2017 年 6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
联方签订<生产加工服务协议>的议案》,经公司与潍坊乐星化学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乐星化学”)协商一致,决定采取生产加工服务合作方式,即:由公司向
乐星化学提供生产 CPE 全部所需原材物料,乐星化学向公司提供 CPE 生产加工服
务,预计生产加工服务费 2800 万元左右。合作方式的改变,可降低公司与乐星
化学的关联交易额度。
目前,公司客户对 CPE 产品需求旺盛,为维护原有客户,满足新开发客户的
产品需求,保证公司销售市场的稳定,公司拟与乐星化学增加生产加工服务费
1000 万元。
该项关联交易按照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关联交易额拟为 3800 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名称:潍坊乐星化学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潍坊市寒亭区民主街 529 号
法定代表人:张磊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柒仟肆佰贰拾柒万玖仟叁佰元整
成立日期:2004 年 04 月 06 日
营业期限:2004 年 04 月 06 日至 2034 年 04 月 05 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氯化聚乙烯及相关化学工业产品;锂电池的批发(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限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注:潍坊乐星化学有限公司原名为潍坊亚星湖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
星湖石”),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出售其持有的潍坊亚星湖石化工有限公
司 75%股权的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将持有的亚星湖石 75%股权转让给东营
市志远化工有限公司,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完成转让亚星湖石 75%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后 12
月内与亚星湖石(即乐星化学)存在关联关系。
三、以上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根据乐星化学人工、折旧等费用进行测算,同时以本
公司相同产品费用为参考且不高于本公司相同产品费用,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是公司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措施手段,有利于保证
公司销售市场的稳定、维护原有客户。实现双方互惠互利,对公司有着较为积极
的影响,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已经履行的程序
2017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
关联方增加生产加工服务额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与关联方增加生产加工服务额度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如下:
我们收悉并认真阅读了《关于与关联方增加生产加工服务额度的征询意见
函》,并调查了相关资料,认为本公司与潍坊乐星化学有限公司增加生产加工服
务额度利于公司满足客户采购需求、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
原则是根据乐星化学人工、折旧等费用进行测算,同时以本公司相同产品费用为
参考且不高于本公司相同产品费用,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制定合理,相
关协议条款明确,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注
意,关联董事应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增加生产加工服
务额度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该事项利于公司满足客户采购需求,是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关联交易价格制定合理,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