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3 证券简称:聚飞光电 公告编号:2017-049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
激励对象离职,以及部分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标等情况,公司对其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1,521,810 股进行回购注销。
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减少至
1,250,073,737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
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
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
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
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