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17-116
债券代码:122215、122222、122267、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2 永泰 01、12 永泰 02、13 永泰债、16 永泰 01、16 永泰 02、16 永泰 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境外发行私募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充分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资源,永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境外合格机构及专业投资者发行私募公司债券。
有关发行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主体:公司或所属子公司
2、发行币种:美元
3、发行方式:在境外市场向合格投资者私募发行
4、债券规模:拟发行总额度不超过 3 亿美元(含 3 亿美元)。可分期发行,
单笔发行金额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而定。
5、债券期限:不超过 1 年,具体期限根据市场情况而定。
6、发行利率:固定利率,到期一次还本。具体利率及还本付息期限及方式
等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债券期限、市场情况等因素而定。
7、债券类型:高级无抵押定息债券。
8、发行格式:S 条例规则。
9、募集资金用途:一般企业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偿还公司或所属子公
司到期债务、股权投资、补充公司或所属子公司营运资金等。
10、发行及上市地点:香港或其他境外地区,具体根据市场和实际情况确定。
11、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境外发行私募公司债券相关工作,依照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全权办理本次境外发行私募公司债券的全部事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
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制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
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结构、
发行价格、债券期限、担保事项、债券利率、发行时间、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
数及各期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具体用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等事项;
2、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
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申报、
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
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境内外信息披露;
3、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事项,
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债券发行的申报材料,
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4、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签署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
的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文件,并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相关的上市
事宜;
5、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为本次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人,签
署债券受托相关的所有必要的合同、协议等文件;
6、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决定募集资金具
体使用方式及金额;
7、若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
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
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监管部门意见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
行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
8、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
人士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或终止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9、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
的其他事宜;
10、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11、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作为董事
会授权人士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境外发行私募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授
权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境外发行私募公司债券事项已经 2017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并在发
行完成后向国家外汇管理机构进行备案。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