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对外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四方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根据
公司及北京四方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子公司的信用状况做
出的,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北京四方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经营需要;
2、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
保风险;
3、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