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4 证券简称:舒泰神 公告编号:2017-37-07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舒泰神投资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投资入伙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对外投资为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
泰神”“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舒泰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泰神浙江”)
使用自有资金 7613 万元投资入伙珠海泓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珠海泓昌股权投资基金”)。
3、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为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围绕公司在神经系统等治疗领域化学药品方向的产业布局,提升公司整体
实力,舒泰神全资子公司舒泰神浙江拟使用自有资金 7613 万元入伙珠海泓昌股
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适时参与国内高科技医药企业的投资。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舒泰神投资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入伙股权投资基
金的议案》,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
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普通合伙人
名称:深圳宏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349310671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元涛
注册资本:100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5 年 04 月 24 日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股权投资;
股东情况:珠海宏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控股股东。
深圳宏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了登记备案程序,登记编号为:
P1020107。
2、有限合伙人
杜兵先生,身份证号:230103************,持有珠海泓昌股权投资基金 1000
万元的出资额。
以上合作方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专业投资机构与其他参与股权投资基金的投
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珠海泓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UM1899H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成立日期:2016 年 2 月 17 日;
5、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宏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6、经营场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12469
7、经营范围:协议记载的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相关服务;新三板股权投资。
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参与投资基金的份额认购的情况。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人、出资方式、出资数额和期限
1、普通合伙人:深圳宏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以货币出资 87 万元,总认缴出资 87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
2、有限合伙人:杜兵
以货币出资 1000 万元,总认缴出资 1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1.5%;
3、有限合伙人:浙江舒泰神投资有限公司
以货币出资 7613 万元,总认缴出资 7613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7.5%,根据
协议的约定分期出资。
(二)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
1、有限合伙清算完毕之前,普通合伙人应尽其合理努力将有限合伙的投资
变现、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但投资标的无法变现或根据普通合伙人的独
立判断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则经合伙人会议同意,普通合
伙人可决定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有限合伙以非现金方式分配的,视同对投资
已经进行处置并根据确定的价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原则和顺序进行分配。
2、有限合伙经营期间取得的投资变现收入不得用于再投资。普通合伙人根
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或有限合伙经营的需要,可决定保留部分现金以支付有限合伙
当期或近期可以合理预期的费用、债务和其他义务,其余部分应在合伙企业收到
相关款项后 15 个工作日之内在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有限合伙取得的临时投资
收入的具体分配时间由普通合伙人决定,但应在有限合伙清算之前分配完毕。
3、有限合伙取得的可分配现金收入,按各合伙人根据其实际出资额比例分
配。
4、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产生的
债务,应先以有限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
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三)合伙事务的执行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全体合伙人以签署本协议的方式
一致同意委托普通合伙人深圳宏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事务,其中深圳宏
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派曹元涛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
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
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
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
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但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入伙与退伙
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经全体合
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
普通合伙人。退伙依照法律规定或协议约定进行。
(五)投资方向
合伙企业拟参与国内高科技医药企业的投资。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神经系统等治疗领域是公司重要的产业布局及战略发展方向,在该治疗领域
中,化学药品占据很大的市场份额和较重的营销地位。公司本次投资入伙珠海泓
昌股权投资基金项目,一方面有助于公司拓展产品线,整合增强神经系统等治疗
领域的产品资源,实现公司在这个重点治疗领域的有力补充;另一方面有利于充
分利用基金管理团队的专业投资经验和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有效规避投资过程
中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对公司今后战略发展和产业布局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全
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战略。
2、存在风险
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
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导致不能达到预期收益。公司将结合宏观经济
走势,密切关注基金运作情况,以降低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舒泰神浙江的自有资金,投资额度短期内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和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从长期来看,神经系统等治疗领域化学
产品的产业布局对于补充公司产品线意义重大,对公司发展有积极影响。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7613 万元投资入伙珠海泓
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拓展产品线,
整合神经系统等治疗领域药品的资源,实现公司在该治疗领域的有效布局;另一
方面有利于充分利用基金管理团队的专业投资经验和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有效
规避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投资是合理且有
必要的,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7613 万元投资
入伙珠海泓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
拓展产品线,整合神经系统等治疗领域药品的资源,实现公司在该治疗领域的有
效布局;另一方面有利于充分利用基金管理团队的专业投资经验和完善的风险控
制体系,有效规避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全资子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7613 万元投资入伙股权投资基金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