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17-042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刘志坚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 6 名,实际参会董事 6 名。会议
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现场填写表决票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
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 2017 年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 2017 年 10 月 25 日巨潮资讯网,正文详见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财务总监、审计部经理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关于变更财务总监、审计部经理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详见《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经董事
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吴昌国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
秘书(简历附后),聘任罗譞先生为公司审计部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换届时止。
吴昌国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本次
董事会召开前,吴昌国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
议,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简历:
吴昌国先生:男,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税
务师,会计师,具有证券从业资格。1998 年参加工作,曾就职于芜湖春谷会计
师事务所,历任神剑股份财务科长、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
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
交易所惩戒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
罗譞先生:男,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
年参加工作。1996-2002 年在安徽铜陵百货集团公司财务处就职,2002-2003 在
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03 年至今任职于公司财务部,历任公司审计部
经理、财务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