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17-027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10 月 17 日(星期二)上午 9:4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17 日
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16
日 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17 日 15:00。
1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17 年 10 月 10 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 2018 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
期 3 栋 A 座 16 楼大会议室。
8、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如下: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2名,
代表公司股份70,11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12%;其中,通过现
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计9名,代
表公司股份24,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2)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名,代表公司股份
70,101,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1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名,代表公司股份1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2%。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为特别决议案均,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
2
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附件:决议案投票结果):
1、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光建律师、张弛律师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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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决议案投票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
案
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是
序号 审议议案 股份类别 表决权股份 议有表决
股数 有表决权股 股数 股数 有表决权股 否
数 权股份数
份数的比例 份数的比例 通
的比例
过
1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计 70,119,100 70,102,000 99.98% 17,100 0.02% 0 0.00%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
1.01 其中:中小 是
则 24,100 7,000 29.05% 17,100 70.95% 0 0.00%
投资者
总计 70,119,100 70,102,000 99.98% 17,100 0.02% 0 0.00%
1.02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其中:中小 是
24,100 7,000 29.05% 17,100 70.95% 0 0.00%
投资者
总计 70,119,100 70,102,000 99.98% 17,100 0.02% 0 0.00%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
1.03 是
范围 其中:中小
24,100 7,000 29.05% 17,100 70.95% 0 0.00%
投资者
4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
案
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是
序号 审议议案 股份类别 表决权股份 议有表决
股数 有表决权股 股数 股数 有表决权股 否
数 权股份数
份数的比例 份数的比例 通
的比例
过
总计 70,119,100 70,102,000 99.98% 17,100 0.02% 0 0.00%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
1.04 其中:中小 是
和分配 24,100 7,000 29.05% 17,100 70.95% 0 0.00%
投资者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 总计 70,119,100 70,101,500 99.97% 17,600 0.03% 0 0.00%
1.05 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 其中:中小 是
安排和禁售期 24,100 6,500 26.97% 17,600 73.03% 0 0.00%
投资者
总计 70,119,100 70,102,000 99.98% 17,100 0.02% 0 0.00%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1.06 是
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其中:中小
24,100 7,000 29.05% 17,100 70.95% 0 0.00%
投资者
总计 70,119,100 70,102,000 99.98% 17,100 0.02% 0 0.00%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
1.07 其中:中小 是
除限售条件 24,100 7,000 29.05% 17,100 70.95% 0 0.00%
投资者
5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
案
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是
序号 审议议案 股份类别 表决权股份 议有表决
股数 有表决权股 股数 股数 有表决权股 否
数 权股份数
份数的比例 份数的比例 通
的比例
过
总计 70,119,100 70,101,500 99.97% 17,100 0.02% 500 0.0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1.08 其中:中小 是
调整方法和程序 24,100 6,500 26.97% 17,100 70.95% 500 2.07%
投资者
总计 70,119,100 70,102,000 99.98% 17,100 0.02% 0 0.00%
1.09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其中:中小 是
24,100 7,000 29.05% 17,100 70.95% 0 0.00%
投资者
总计 70,119,100 70,102,000 99.98% 17,100 0.02% 0 0.0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1.10 是
实施程序 其中:中小
24,100 7,000 29.05% 17,100 70.95% 0 0.00%
投资者
总计 70,119,100 70,102,000 99.98% 17,100 0.02% 0 0.00%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
1.11 是
利义务 其中:中小
24,100 7,000 29.05% 17,100 70.95% 0 0.00%
投资者
6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
案
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是
序号 审议议案 股份类别 表决权股份 议有表决
股数 有表决权股 股数 股数 有表决权股 否
数 权股份数
份数的比例 份数的比例 通
的比例
过
总计 70,119,100 70,101,500 99.97% 17,100 0.02% 500 0.00%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
1.12 是
的处理 其中:中小
24,100 6,500 26.97% 17,100 70.95% 500 2.07%
投资者
总计 70,119,100 70,101,500 99.97% 17,600 0.03% 0 0.00%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
1.13 其中:中小 是
则 24,100 6,500 26.97% 17,600 73.03% 0 0.00%
投资者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 总计 70,119,100 70,102,000 99.98% 17,100 0.02% 0 0.00%
2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其中:中小 是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4,100 7,000 29.05% 17,100 70.95% 0 0.00%
投资者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总计 70,119,100 70,102,000 99.98% 17,100 0.02% 0 0.00%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
3 其中:中小 是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24,100 7,000 29.05% 17,100 70.95% 0 0.00%
关事宜的议案 投资者
注:A 股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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