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苏州宝馨科技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宝馨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中小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对宝馨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宝馨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581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宝馨科技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于 2010 年 11 月 12 日向社会
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1,700 万股,每股发行价 23 元,募集资金总额 39,10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承销及保荐费 3,042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总额 36,058 万元,
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于 2010 年 11 月 25 日汇入宝馨科技开立的募集资金
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 1,125.685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4,932.3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正
信验(2010)综字第 010131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 目 承诺投资金额
承诺投资项目:
1 数控钣金结构件生产线扩建项目 20,724.18
2 研发检测中心新建项目 2,529.77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3,253.95
超募资金投向:
1 归还银行贷款 2,950.00
2 归还银行敞口额度 2,825.95
3 向厦门子公司增资 3,000.00
4 向菲律宾子公司增资 1,330.00
5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572.42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1,678.37
总计: 34,932.32
二、宝馨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
已永久 已永久
序 承诺投资
项 目 尚未支 补充流 补充流 节余金额
号 金额 实际投 实际投
付的尾 动资金 动资金 (不含利
入金额 入金额
款 (不含 (不含 息)
利息) 利息)
承诺投资项目:
数控钣金结
1 构件生产线 20,724.18 13,591.69 4,611.87 2,520.62 18,021.90 2,520.62 181.66
扩建项目
研发检测中
2 2,529.77 1,251.33 523.76 754.69 1,773.10 754.69 1.98
心新建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
23,253.95 14,843.02 5,135.63 3,275.31 19,795.00 3,275.31 183.64
计: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
1 2,950.00 2,950.00 - - 2,950.00 - -
款
归还银行敞
2 2,825.95 2,825.95 - - 2,825.95 - -
口额度
向厦门子公
3 3,000.00 3,000.00 - - 3,000.00 - -
司增资
向菲律宾子
4 1,330.00 1,029.34 - 300.66 1,029.34 300.66 -
公司增资
永久补充流
5 1,572.42 - - 1,572.42 - 1572.42 -
动资金
超募资金投向小
11,678.37 9,805.29 - 1,873.08 9,805.29 1,873.08 -
计:
总计: 34,932.32 24,648.31 5,135.63 5,148.39 29,600.29 5,148.39 183.64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34,932.32
加:募集资金累计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448.61
减:实际投入金额 29,600.29
减: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500.00
其中: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含利息) 5,148.39
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351.61
募集资金专户节余(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 280.64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节余(不含利息) 183.64
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97.00
关于上述已发生的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已于 2014 年 3 月 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4 年 3 月 31 日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投资的议案》及《关于将结余募集资金(含
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 2014 年 3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将结余募
集资金(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4-016)。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 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项目费用进行严格控制、监督和管理,本着
节约的原则科学规划资金使用,减少了土建工程成本。
2、 公司对设备不断自主改造,设备效率不断提高,部分设备实际购进数量
比原计划减少;原计划采用的部分进口设备改用了国产设备和自主改造设备来达
到进口设备的效能,由此减少了对进口设备的采购,设备采购单价大大降低,从
而节约了设备投入。
3、 公司向菲律宾子公司增资实际投入承诺投资金额的 77.39%,由于根据公
司发展战略的调整,公司决定短期内不再继续投资,产生了资金节余。
4、 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宝馨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充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宝馨科技拟将前述节余募集资金及后期
利息收入合计 280.64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
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活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关于募集资金
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已全部完成,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
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审议程序
2017 年 10 月 12 日,宝馨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公司本次将 IPO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程序合法、合规。
六、宝馨科技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
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相关的支出,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在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
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存放首次公开
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办理首次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有关决议
文件,同时审阅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经核查,保
荐机构认为:
宝馨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行为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
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宝馨科技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
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齐勇燕 白岚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