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场: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10-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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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7-103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东方市场,股票代码:000301)将于 2017

年 10 月 9 日(星期 一)上午开市起复牌。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

事项,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3 月 13 日开市起停牌;2017 年 3 月 27 日披露

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经确认本次筹划事

宜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并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3 月 27 日

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在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

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敬

请查阅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2017 年 9 月 2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2017 年 9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

关公告及文件。

2017 年 8 月 24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吴江中国东方

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7]第 19 号)。根

据重组问询函要求,同时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7]14 号)

要求,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并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披

露了修订后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以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吴

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之回复》等公告。

2017 年 9 月 29 日上午 9:30,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召开了本次重大资产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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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媒体说明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7-102)于媒体说明会召开后次一个交易日(2017 年 10 月 9 日)在巨潮

资讯网上披露。

根据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东方市场,

股票代码:000301)将于 2017 年 10 月 9 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复牌。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商务部对本次交易涉及

的经营者集中做出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或不予禁止决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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