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联创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山
东联创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互联”、“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
独立财务顾问,在获悉联创互联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按照相关规定审
慎核查了重大资产重组终止的原因,并依据核查确认的相关事实,出具本核查意见
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主要历程
联创互联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因筹划重大
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联创互联,证券代码:300343)自 2017
年 7 月 11 日开市起停牌,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7-044),于 2017 年 7 月 25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
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分别于 2017 年 8 月 1 日、2017 年 8 月 7 日发布了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2017-047)。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7-048),分别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2017 年 8 月 24 日、2017 年 8 月 31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0、2017-056、2017-057),
于 2017 年 9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7-060),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9 月 22 日、9 月 28 日发布了《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2017-066、2017-068)。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终止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停牌期间,上市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
相关中介积极开展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结合尽职调查情况,
上市公司会同中介机构与各交易对方就重组事项多次进行谈判、沟通、论证。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2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严格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至少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
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三、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根据独立财务顾问与联创互联和交易对方的沟通,本独立财务顾问了解到: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自启动以来,各方均积极的推进本次重组工作,就合作条件、
收购方式、交易价格等内容与重组各方进行了深入沟通、磋商与论证。但经多次沟
通与磋商,交易各方未能在核心交易条款上达成一致意见。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决
定终止本次交易。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终止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四、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对于终止本次交易,交易各方均
无需承担法律责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
产生影响。公司将立足主业,在现有业务规划的基础上,推动公司总体经营的稳定
发展。同时,公司将继续围绕主营业务寻求产业投资、并购和行业整合的机会,在
努力进行内生式发展的基础上,不断寻求外延式发展的机会,推动公司的总体发展。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
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所披露的进展信息与实际开展的相关工作情况相符;终止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原因合理,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联创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