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9 证券简称:光威复材 公告编号:2017-009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对拟提交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认真的监督和审议,
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且本金安全的前
提下,使用不超过 7.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理
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等,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经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
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96,574,222.90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边文凤
王 涌
谭宪才
2017 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