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创股份: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9-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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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8 证券简称:威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6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并购贷款概况

2017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

购内蒙古鼎奇幼教科教有限公司 70%股权的议案》,公司使用人民币 1.059 亿元

收购内蒙古鼎奇幼教科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奇幼教”)的 70%股权。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购内蒙古鼎奇幼

教科教有限公司 7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

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黄埔大道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354 万元的并购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

5 年,用于支付公司收购鼎奇幼教 70%股权的部分对价款。公司拟以持有的鼎奇

幼教 70%股权作为质押担保,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办理相

关贷款事宜,具体贷款额度、贷款利率与期限等以实际办理及银行审批结果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

请并购贷款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申请并购贷

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并购贷款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符合公司结构化融资安排,

有助于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有助于更好支持公司业务拓展,保障公司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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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并购贷款授信不会给公

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申请并购贷

款所需的股权质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以持有的内蒙古鼎奇幼教科教有限公司 70%股权作为此次申请贷款质押

担保向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354 万元的并购贷款,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

划及资金使用安排。同时,本次并购贷款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

持有的内蒙古鼎奇幼教科教有限公司 70%股权作为质押担保向银行申请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 6,354 万元的并购贷款。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事宜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

意公司向银行申请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6,354 万元的并购贷款,用于支付公司收

购内蒙古鼎奇幼教科教有限公司 70%股权的部分对价款。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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