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7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前提供了本次董事会的相关
材料。我们于会前审慎、认真审议了相关材料后,就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东莞市
大城区民营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公平、合理,遵
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有利于公司借助大城区民投的平台优势和资源优
势,对公司整体布局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东莞市大城区民营投资
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杜守颖 汤瑞刚 魏良华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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