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为子公司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在上海鼎
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 5700 万元融资租赁授信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陕西建设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为子公司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在上海鼎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
理 5700 万元融资租赁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可以及时掌
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其所从事的业务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
财务指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条件,公司为其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正常的商业行
为,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担保。
独立董事:李敏________________
宋林________________
张敏________________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