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 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17-061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
许刚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许刚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
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许刚先生
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原定任期为 2014 年 11 月 5 日至 2017 年 11 月 4 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首发限售股 160,000 股,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许刚先生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本公司
股份。许刚先生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股份锁定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
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
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且不因职务
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2、上述限售期满后的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若其本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
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其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本人
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本人若在上述期间以外的其他时间申报离职,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刚先生严格履行了其所作的前述承诺,同时前述承诺
将继续有效。
许刚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影响,其工作内容已按照公司规
定交接完毕。公司及董事会谨向许刚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兢兢业业的工
作以及为公司做出的突出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