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电力:关于转让关闭退出产能指标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媒体 2017-09-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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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7-064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关闭退出产能指标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长源河南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煤业”)的全资子

公司禹州市安兴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兴煤业”)和禹州市兴华煤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兴华煤业”)将其分别所属安兴煤矿和兴华煤矿各自 30 万吨/

年,合计 60 万吨/年的关闭退出产能指标转让给关联方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煤矿

(以下简称“锡林煤矿”),关联交易单价为 115 元/吨,总金额为 6,900 万元(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的《关于转让关闭退出产能指标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61)。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2017 年 9 月 18 日,公司收到经兴华煤业和安兴煤业(甲方,下同)分别与锡

林煤矿(乙方,下同)签署的《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协议》,两份协议除协议

主体不同外,其他内容基本一致,其主要内容如下:

1.转让标的:甲方转让产能置换指标 30 万吨/年。产能置换指标为 2018 年

计划内关闭的煤矿,退出产能 30 万吨/年,由于不享受中央财政专项奖补资金,

折算为产能置换指标 30 万吨/年。

2.转让价格:含税 115 元/吨,总价款为 3,450 万元。

3.付款方式:鉴于乙方产能置换方案已获得国家能源局批复,本协议签订并

生效后,由甲方向乙方开具合同总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450 万元,乙方在收

到发票 3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完成付款。

4.违约责任:乙方如不能按约定给付价款,自收到发票起的第 31 日开始,

按迟延付款数额每日 1‰承担违约金;因甲方发票和账号信息发送错误造成乙方

迟延付款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5.协议生效: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

效。

6.协议签署日期:2017 年 9 月 15 日。

除上述条款外,该协议无其他重要条款。

三、其他

公司将就上述关联交易进展情况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禹州兴华煤业指标交易协议》;

2.《禹州安兴煤业指标交易协议》;

3.锡林煤矿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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