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7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1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9 月 17 日
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
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文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全体到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
案:
一、《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 票赞成, 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
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制定了《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 票赞成, 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关于核实<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认真核实,
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
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
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
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赞成, 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 司 《 2017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激 励 对 象 名 单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