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7-045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
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7 月 18 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8 日和 2017 年 7 月 25 日发布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34)和《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35)。
2017 年 8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36 号),确定前述事项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 日披露了《公司关
于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37 号)。2017 年 8 月 18 日,
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38 号),
经申请,公司股票从 2017 年 8 月 18 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
由于公司预计无法在首次停牌后 2 个月内复牌,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
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
停牌,停牌时间自 2017 年 9 月 18 日起不超过一个月。
现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的具体情况
本次交易的潜在交易对象属于国有企业,需遵守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加快跟进交易对方与主管部门的汇报沟通,并于五个交易日内发布进展公告,
1
明确交易对手和标的资产的具体情况。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两家标的公司未来经营业务属于娱乐业。
(二)交易方式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方式为现金购买,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
上市。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与相关各方积极按照计划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
工作。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公司正与潜在交易对方开展沟通、协商工作,目前尚
未签订重组框架或意向协议。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公司聘请了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审计机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北京经纬东元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为评估机构。目前,在合法合规前提下,上述中介机构在现有条件下正在
对标的资产开展可进行的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等工作。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事项较多,公司正在组织中介机构在现有条件下
对标的资产开展可进行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工作,相关工作尚未最终完成。
且潜在交易标的属于国有资产,需遵守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定,需经有权部
门事前审批。因此,公司无法按期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9 月 18 日起继续停
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的信息披露,切实维
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
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18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