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17-045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未获得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 年 9 月 13 日(星期三)14:5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 9 月 12 日下午 15:00-2017 年 9 月 13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7 年 9 月 6 日(星期三)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寮步镇浮竹山佛岭水库路侧莞深
高速公路管理中心本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庆文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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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
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
托代表共计 1219 人,代表股份 780,522,76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5.0851%。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5 人,代表
股份 713,553,8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6428%。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214 人,代表股份 66,968,962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23%。
2、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委 托 代 表 1217 人 , 代 表 股 份
85,971,8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704%。其中:通过现
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19,002,846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14 人,
代表股份 66,968,9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23%。
经核查,不存在既参加网络投票又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
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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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延长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福民发展有
限公司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①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6,256,7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094%;
反对69,614,0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731%;弃
权10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5%。
②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256,7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094%;
反对69,614,0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731%;弃
权10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5%。
③ 表决结果:议案未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普烈伟、黄毅锋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会议
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东莞控股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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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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