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002702)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7-053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
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将已终止的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鱼糜及其制品研发中心项目”结余募集资
金15,468,120.22元(含利息收入,下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腾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925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1,77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3,3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41,5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471,800,000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闽华兴
所(2012)验字 C-002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福建腾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08),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编号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新建年产 3 万吨鱼糜制 闽发改备【2009】
22,100.00 22,100.00
品及肉制品项目 E06007 号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闽发改备【2009】 3,622.40 3,622.40
海欣食品(002702)
K00047 号
鱼糜及其制品技术研发 闽发改备【2009】
2,285.30 2,285.30
中心项目 K00042 号
合计 28,007.70 28,007.70
三、鱼糜及其制品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终止情况
公司于2016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
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鱼糜及其制品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施终
止。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16年5月12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情
况请见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发布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6-020),以及公司于2016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发布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16-029)。
四、结余募集资金的后续安排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有效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
资金需求,公司决定将已终止的募投项目“鱼糜及其制品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
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前
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因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实际转出时间将根据理财产品
的到期时间分批转出至自有资金账户。
因存在审批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变动的影响,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
结息余额为准。
五、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及承诺
公司本次将已终止的募投项目“鱼糜及其制品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结余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且该募集资金到账已超
过一年。
公司在本次拟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
风险投资、未向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承诺在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
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海欣食品(002702)
六、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已终止的募投项目“鱼糜及其制品技术研
发中心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充分评
估后的决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已终止的募投项目“鱼糜及其制品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结余资
金 15,468,120.22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将已终止的募投项目“鱼糜及其制品技术
研发中心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及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将已终
止的募投项目“鱼糜及其制品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结余资金 15,468,120.22 元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本次将已终止的募投项目“鱼糜及其制品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结余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及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
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分
别经董事会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和监事会全体监事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3、公司将已终止的募投项目“鱼糜及其制品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结余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项目建设和发展现状做出的决定,不会影响公司生产
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包括中小投资者在内的全体股东的利益。
基于以上意见,国金证券认为海欣食品将已终止的募投项目“鱼糜及其制品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合规和必要的,国金证
海欣食品(002702)
券同意海欣食品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