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盛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7-09-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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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6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召开四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议

案,并于 2017 年 6 月 16 日披露了《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关于公司股票暂不复牌的提示性公告》等相

关公告文件。

2017 年 6 月 23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

行政许可)【2017】第 35 号《关于对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并于 2017 年 7 月 8 日对该问询函进行回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康盛股

份,证券代码:002418)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开市起复牌。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

本次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公司及

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的后续工作。目前,相关各

方及相关中介机构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

项工作,并就本次重组方案作进一步的协商、论证和完善,与相关监管部门的报

批工作也按步骤有序推进。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以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同时披露相关文件。待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

将及时发出召开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并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履行有关审批程序。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

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组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2、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宜尚需公司再次召

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正式方案,且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等,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何时最终取得核准均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 2017 年 7 月 8 日披露的《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中披露了涉及本次交易的“特别风

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再次仔细阅读并注意风险。

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有关规定,

公司在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尚未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应当每三十日

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司将充分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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