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华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来源:上交所 2017-09-08 07: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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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ZHE JIANG TAIHUA NEW MATERIAL CO., LTD.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工业园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

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

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

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所有内容,均构成招股说明书不可撤销的组成部分,与

招股说明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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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基本术语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下文也可涵盖其前身台

台华新材 华特种纺织(嘉兴)有限公司

台华纺织 指 台华特种纺织(嘉兴)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前身

实际控制人 指 施秀幼、施清岛姐弟

福华环球有限公司,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施秀幼控制

控股股东、福华环球 指

的公司

嘉兴市创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创友投资 指

施清岛控制的公司

上海全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施清岛控制的公

全通投资 指

嘉兴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股东,总经理沈卫锋控制

华南投资 指

的公司

嘉兴市华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名:嘉兴市华秀纺织有限公

嘉兴华秀 指 司),发行人股东,总经理沈卫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

公司

全知投资 指 嘉兴市全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股东

嘉润丰投资 指 嘉兴嘉润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股东

普亚投资 指 嘉兴普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股东

正德投资 指 嘉兴正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股东

台湾泛美 指 台湾泛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台华纺织设立时的股东

台华特种织造(嘉兴)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曾控制的企业,

台华织造 指

2007 年 5 月被台华纺织吸收合并

福华织造 指 吴江福华织造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尼斯达 指 尼斯达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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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华尼龙 指 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高新染整 指 台华高新染整(嘉兴)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华昌纺织 指 嘉兴市华昌纺织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福华面料 指 吴江福华面料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福华纺织整理 指 吴江市福华纺织整理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伟荣商贸 指 嘉兴市伟荣商贸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陞嘉公司 指 陞嘉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苏州中检 指 苏州中纺联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子公司

华亚织造 指 嘉兴市华亚织造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的关联方

华美纺织 指 嘉兴市华美纺织品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关联方

中盈小贷 指 嘉兴市秀洲区中盈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关联方

吴江中祥 指 吴江市中祥纺织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关联方

嘉兴中祥 指 嘉兴市中祥织造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关联方

亨华纺织 指 亨华特种纺织(嘉兴)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关联方

江苏欧索 指 江苏欧索软件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关联方

鸿展投资 指 嘉兴市鸿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关联方

金台华置业 指 嘉兴金台华置业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关联方

华盈投资 指 嘉兴市华盈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关联方

锦华置业 指 嘉兴市锦华置业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关联方

正伟置业 指 浙江正伟置业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关联方

丰登置业 指 嘉兴丰登置业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关联方

华运环球有限公司,曾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已于 2013 年 9 月

华运环球 指

注销

王江泾开发 指 嘉兴王江泾丝绸纺织商贸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

指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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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 指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指 本次发行的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的普通股

中信证券、保荐机构、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中汇所,发行人审计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上下文也涵盖其前

构 身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懋德、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懋德律师事务所

中磊所嘉兴分所 指 中磊会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嘉兴分所

嘉兴恒信 指 嘉兴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根据上下文也涵盖其前身浙江天源资

天源评估 指

产评估有限公司

A股 指 获准在境内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

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元 指 人民币元

二、专业术语

全称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即国际标准

ISO 指 化组织,是一个由国家标准化机构组成的世界范围的联合会,

负责制定统一的国际化通用标准

全称 Fully Drawn Yarn,即全牵伸丝,属于一种特定加工方式

FDY 指 的纤维类别,是在纺丝过程中引入拉伸作用,可获得具有高取

向度和中等结晶度的丝束

全称 Air Textured Yarn,即空气变形丝,属于一种特定加工方

ATY 指 式的纤维类别,是利用空气喷射技术对丝束进行交络加工,形

成不规则扭结丝圈,使丝束具有蓬松毛圈状,类似于棉纤维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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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的丝束

全称 Pre-Oriented Yarn,即预取向丝,指经高速纺丝获得的取

向度在未取向丝和拉伸丝之间的未完全拉伸的化纤长丝。与未

POY 指

拉伸丝相比,它具有一定程度的取向,稳定性好,常常用做拉

伸变形丝(DTY)的专用丝

全称 Draw Textured Yarn,即拉伸变形丝,是利用 POY 做原丝,

DTY 指

进行拉伸和加捻变形加工制成,往往有一定的弹性及收缩性。

是对短纤纱、真丝、化纤长丝加上捻度增加其强力和弹性为主

BN/加捻丝 指

要目的,也称倍捻丝、有捻丝。

合成纤维的一种,即聚酰胺纤维,分子链中含有酰胺键

-[NHCO]-的纤维的总称,俗称尼龙,又称耐纶(Nylon),英文

锦纶/ PA 指 名称 Polyamide(简称 PA),是纪念我国第一批辽宁锦州化工

厂生产的尼龙纤维而命名,常用锦纶纤维包括锦纶 6 和锦纶 66

两种纤维

一种有机合成用化工原料,主要用途是通过聚合反应形成聚合

己内酰胺(CPL) 指

体聚己内酰胺,为锦纶 6 或尼龙 6 原料

锦纶 6 的原料的一类形态,即锦纶 6 原料经过切割成类似于圆

尼龙 6/锦纶 6 切片 指

柱体状态原料,是锦纶 6 纤维纺制的原材料

锦纶 66 的原料的一类形态,即锦纶 66 原料经过切割成类似于

尼龙 66/锦纶 66 切片 指

圆柱体状态原料,是锦纶 66 纤维纺制的原材料

己内酰胺的聚合反应体,即聚己内酰胺,常用化纤原料聚合物

锦纶 6(尼龙 6、PA6) 指

的一种,又称尼龙 6 或 PA6,与锦纶 66 同属常用锦纶类纤维

己二酸与己二胺的聚合反应体,即聚己二酸己二胺,常用化纤

锦纶 66(尼龙 66、

指 原料聚合物的一种,又称尼龙 66 或 PA66,与锦纶 6 同属常用

PA66)

锦纶类纤维

长度较长的锦纶纤维,是纤维形态的一类,国际上尚无统一的

锦纶长丝 指

划分标准,锦纶长丝长度一般几千米至几万米

长度较短的锦纶纤维,是纤维形态的一类,国际上尚无统一的

锦纶短纤 指

划分标准,锦纶短纤长度一般为几毫米至几十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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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旦尼同为纤维粗细的计量单位,即分特或分特克斯,纤维长

dtex 指 度 10,000 米在公定回潮率下的重量为 1 克称为 1dtex,1dtex 等

于 0.9denier

简称旦,符号 D 或 denier,是指线密度非法定单位,1 旦指在

旦尼 指

公定回潮率条件下 9,000 米长度的纤维重量为 1 克

旦尼数较小,即较细的纤维,国际上尚无统一的划分标准,在

细旦 指 锦纶纤维中,一般将整束丝的旦尼低于 44dtex 或单根丝的旦尼

介于 0.88 至 1.4dtex 之间的称为细旦丝

旦尼数非常小,即非常细的纤维,国际上尚无统一的划分标准,

超细旦 指 在锦纶纤维中,一般将整束丝的旦尼低于 22dtex 或单根丝的旦

尼低于 0.88dtex 称为超细旦丝

全称 Denier Per Filament ,即单根丝的旦尼数,通常纤维是有

DPF 指

很多根形成一束,单根纤维越细,则 DPF 越小

对常规品种化纤有所创新或具有某一特性的化学纤维。差别化纤

维以改进织物服用性能为主,主要用于服装和装饰织物。采用这

差别化纤维 指

种纤维一般可以提高生产效率、缩短生产工序,且可节约能源,

减少污染,增加纺织新产品

指有别于普通常规性能的锦纶长丝,即通过采用化学高分子聚

合改性和纺丝过程中进行改性或物理手段经过拉伸、变形、缠

绕等工序后,其结构、形态、性能等特性发生改变,从而具有

差别化锦纶长丝 指 了某种或多种特殊性能的锦纶长丝。主要包括锦纶超细、极细

长丝、高收缩长丝、高吸湿透湿长丝、光导长丝、以及具有抗

起毛起球、高阻燃、抗熔滴、高导湿、抗静电、导电、抗菌防

臭、防辐射等多功能复合纤维长丝

差别化锦纶坯布 指 用全部或部分差别化锦纶纤维织成的坯布

具有特殊差别化、功能性的一类面料,通过应用差别化锦纶长

差别化功能性锦纶面 丝、或功能性整理技术从而赋予面料特殊功能,常见的差别化

料 功能性面料如超细锦纶防绒面料、锦纶色织功能面料、及其他

经过后整理具有防水、耐水压、透湿透气、吸湿快干、形状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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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抗紫外线、抗菌消臭、防静电、防辐射、防油尘、阻燃等

功能的差别化面料

又称化学纤维成型,制造化学纤维的一道工序。将某些高分子

纺丝 指 化合物制成胶体溶液或熔化成熔体后由喷丝头细孔压出形成

化学纤维的过程

纺织技术的专业术语,是指纱线或纤维经由某种设备织成织物

织造 指

的工艺过程。目前分为三大类:机织、针织、无纺织造。

机织 指 将经、纬向纤维相互浮沉形成织物的工艺方法,又称为梭织

染料 指 能使面料等着色呈现不同色泽的物质,染色工序所用原料

纺织印染工序中应用的辅助性药剂,能改善产品品质、提高产

助剂 指

量、或赋予产品特有性能所添加的辅助药剂

也称上色,是指用化学的或其他的方法影响物质本身而使其染

染色 指

上颜色的工艺过程。

制造成品面料的最后一道功能性加工处理,后整理是赋予印染

坯布服饰用效果和美观性能的技术工艺,常见的后整理包括定

后整理 指 型、压光、涂层、贴膜、磨毛、轧花、烫金、压皱等,后整理

工艺对于开发一些具有特殊功能的面料、提高服饰用效果有着

重要的作用。

染色及后整理,坯布制造成成品面料一般需经染色着色,再通

染整 指

过后续功能性整理两道工序完成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

这些差异是因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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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经核

准并得以实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所有新老股东

按其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规

定如下: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

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

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

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尤其现金分红政策的,应以股

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

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议案,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对该议

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 2/3 以上通过。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

东关心的问题。

(2)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

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

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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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

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

元。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

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

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4、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提出,但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提出审核意

见。利润分配预案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审核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

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5、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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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

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

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

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

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三、发行前公司股东持有股份锁定事宜

1、公司控股股东福华环球、实际控制人施清岛、施秀幼、实际控制人控制

的创友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华南投资、嘉兴华秀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台华新材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股东全知投资、嘉润丰投资、普亚投资、正德投资承诺:自发行人

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施清岛、施秀幼、沈卫锋、张长建、丁

忠华、李增华、魏翔、吴文明、刘小阳承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

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的股份;本人离职后六个

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5、公司控股股东福华环球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相应作除

权除息处理。如果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则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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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

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创友投资、华南投资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

股份,则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公司股份

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7、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嘉兴华秀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则第

一年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5%,第二年减持股份的数量

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

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施清岛、施秀幼、沈卫锋、张长建、丁忠华、

李增华,公司间接持股股东王剑承诺:本人间接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相

应作除权除息处理。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四、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一)关于上市公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

为保护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利益,公司特制定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具体方案

如下:

1、实施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

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

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公司将采取下述股

价稳定措施。

2、公司股价稳定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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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方案: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向社会

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至消除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

形为止。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

公司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形履行上述回购义务:

(1)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回购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

(3)单次用于回购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净利润的 20%。

(4)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回购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50%。

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立之日起 5 个交易

日内启动董事会会议程序讨论具体的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

方案将在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在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

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如果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

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第二种方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启动稳定公司股

价的措施,增持公司股份,至消除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

形为止。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形履行上述增持义务:

(1)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

(3)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市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累

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20%。

(4)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市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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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50%。

(5)公司以回购公众股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未实施,或者公司已采取回购

公众股措施但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

立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

公司公告的 3 个交易日后,按照增持计划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如果公司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后 3 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

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或者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

上市条件时,或者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将迫使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履行要

约收购义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不再实施上述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第三种方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启动稳定公司

股价的措施,增持公司股份,至消除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

情形为止。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形履行上述增持义务:

(1)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

(3)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自公司

领取税后薪酬及津贴总和的 20%。

(4)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自公司领取税

后薪酬及津贴总和的 50%。

(5)如公司已采取回购公众股措施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采取增持股

份措施但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立

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

公告的 3 个交易日后,按照增持计划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如果公司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后 3 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

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实施上述增持公

司股份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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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也将敦促并确保该等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稳定股价预

案方面的相应承诺要求。

3、公告程序

(1)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应在满足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条件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启动董事会会议

程序讨论具体的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方案将在公司依法召

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

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

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相关条件成

立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

公司公告的 3 个交易日后,按照增持计划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相关条件成立

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

公告的 3 个交易日后,按照增持计划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4、约束措施

就稳定股价相关事项的履行,公司愿意接受有权主管机关的监督,并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能履行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

公司有权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用于回购股票的等额资金先行支付代其履行增

持义务,再从应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现金分红中予以扣除;如果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有权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

于回购股票的等额资金先行支付代其履行增持义务,再从应付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税后薪酬和津贴中予以扣除。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

海证券交易所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有不同规定,

或者对公司和个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公

司和个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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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关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1、公司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收盘价均

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

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公司将根据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

股票至消除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为止。若因除权除息

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

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

公司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形履行上述回购义务:

(1)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回购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

(3)单次用于回购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净利润的 20%。

(4)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回购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50%。

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立之日起 5 个交易

日内启动董事会会议程序讨论具体的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

方案将在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在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

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如果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

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就稳定股价相关事项的履行,公司愿意接受有权主管机关的监督,并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启

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有不同规定,或者对公司因违反

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

规定。

对于未来新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敦促并确保该等董事、高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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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员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稳定股价预案方面

的相应承诺要求。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收盘价均

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

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本公司/本人将根

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增持公司股份,至消

除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为止。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

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

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

本公司/本人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形履行上述增持义务:

(1)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

(3)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市后本公司/本人累计从公司所

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20%。

(4)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市后本公司/本人累计从公司所

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50%。

(5)公司以回购公众股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未实施,或者公司已采取回购

公众股措施但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本公司/本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立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本公司/本人将在公司公告的 3 个交易

日后,按照增持计划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如果公司公告本公司/本人增持计划后 3 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

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或者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时,或者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将迫使公司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履行要约收购义

务,本人可不再实施上述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如果本公司/本人未能履行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有权将本公司/本人用

于回购股票的等额资金先行支付代为履行增持义务,再从应付本公司/本人的现

金分红中予以扣除。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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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有不同规定,或者对本公司

/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本公司/本人自

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3、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收盘价均

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

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本人将根据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增持公司股份,至消除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为止。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

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

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

本人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形履行上述增持义务:

(1)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

(3)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本人上一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及

津贴总和的 20%。

(4)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自公司领取税

后薪酬及津贴总和的 50%。

(5)如公司已采取回购公众股措施且控股股东已采取增持股份措施但公司

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本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立之日起 3 个交易

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本人将在公司公告的 3 个交易日后,按照增持

计划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如果公司公告本人增持计划后 3 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

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本人可不再实施上述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如果本人未能履行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有权将本人用于回购股票的等

额资金先行支付代为履行增持义务,再从应付本人的税后薪酬和津贴中予以扣

除。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启动股价稳定

措施的具体条件、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有不同规定,或者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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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五、关于公开发行前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福华环球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相应作除权除

息处理。如果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则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

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创友投资、华南投资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

份,则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公司股份前,

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嘉兴华秀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则第一年

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5%,第二年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

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于信息披露的承诺

(一)公司承诺:

如果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若事实认定之日(以下称“认

定之日”)本公司已公开发行股份但未上市的,自认定之日起 30 日内,本公司将

依法按照发行价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同时,在

本次发行时将持有的股份(以下称“老股”)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

的股东不履行购回该等老股义务的,则本公司应当依法按照发行价加计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回购该等老股。若认定之日本公司已发行并上市,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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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因违反上

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

定。

(二)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如果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若事实认定之日(以下称“认

定之日”)本人已公开发售股份但未上市的,自认定之日起 30 日内,本公司将依

法按照发行价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若认定之日公司

已发行并上市,本公司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不低于回购公

告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购回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果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公司

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若转让的,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直至本人按上述

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

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

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如果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直至本人按

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

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四)中介机构承诺: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发行人律师懋德、审计机构和验资机构中汇

所、资产评估机构天源评估就公司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公开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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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七、关于老股转让的安排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6,76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不超过 12.34%,本次发行不安排老股转让。

八、关于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

员就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明确如下:

若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明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本公司将

采取如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其他责

任主体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

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5、若本人/本公司在相关承诺中已明确了约束措施的,以相关承诺中的约束

措施为准。

九、本次上市后公司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

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的措施

完成本次发行当年,本公司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

受股本摊薄影响,相对上年度每股收益呈下降趋势,从而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

薄。

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1、加快募投项目投资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染色

和后整理募投项目将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的未来整体战略发展

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有利于公司扩大品牌知名度、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公

司整体竞争实力。根据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项目正常运营后公司收入规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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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能力将相应提高。本次上市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投资

进度,推进募投项目的完成进度,尽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上市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已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

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

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

诺用途和金额使用。本次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保荐机构将持续监督公司

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

金使用风险。

3、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证监发

[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

[2013]43 号)等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精神,公司制定了《关于上市

后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

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

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

提供制度保障。

十、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对于本次上市摊薄即期回报公司采取相关措施,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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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5、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

司利益。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承诺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

述承诺,承诺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

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承诺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十一、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引致的风险

公司产品锦纶长丝的主要原材料锦纶切片属于石化产品,其价格受石油价格

波动影响,而石油价格波动涉及全球政治、经济等因素。2014年上半年,WTI

原油价格期货价格一直在100美元/桶左右上下波动,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原油

价格开始大幅下跌,2015年上半年小幅反弹后继续下跌,截至2015年12月末,

WTI原油价格约34美元/桶,进入2016年,油价在2016年初下探到30美元/桶以下

后逐步回升,截至2016年末,油价在53美元/桶左右震荡,2017年初石油价格有

所增长,并于3月份后有所回落,总体价格在46美元/桶-55美元/桶之间波动。受

到石油价格影响,锦纶切片主要原材料己内酰胺的价格自2014年下半年至2016

年下半年总体呈持续下降趋势,至2016年11月才反弹回升。随着上游石油石化产

品的价格波动,报告期公司主要原材料锦纶切片的采购价格总体呈下降趋势,公

司锦纶切片平均采购价格自2014年的1.62万元/吨降至2016年的1.09万元/吨,2017

年1-6月平均采购价格回升至1.43万元/吨。国际原油价格变动导致锦纶切片及锦

纶长丝价格波动较大。锦纶切片和锦纶长丝的价格波动对市场需求和公司的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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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盈利能力影响较大。

(二)公司存货比重较高及其跌价的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涵盖产业链比较长、锦纶纺织行业特点以及为了满足对终端客

户的快速反应要求等因素导致公司的存货数量及占资产比重较高。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合并口径的存货账面价值为 66,859.49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

21.82%,其中库存商品 33,319.90 万元,占存货的 49.84%。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5,987.77 万元,占存货余额的 8.22%。目前公司已加

强对存货的管理,但若在以后的经营年度中,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竞争加剧导

致存货跌价增加或存货变现困难,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应收账款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规模扩大,应收账款呈逐年下降趋势。公司

应收账款净额及其占流动资产、资产总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应收账款 48,860.61 29,949.55 34,253.37 38,283.37

流动资产 159,256.86 146,225.68 159,660.19 179,362.89

占比(%) 30.68 20.48 21.45 21.34

资产总额 306,370.46 293,631.21 312,961.98 345,389.21

占比(%) 15.95 10.20 10.94 11.08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 21.34%、21.45%、20.48%

和 30.68%。2014 年-2016 年公司应收账款管理能力不断加强,期中 2015 年末,

公司的应收账款较 2014 年末减少 4,030 万元;2016 年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较 2015

年末减少 4,303.82 万元。2017 年 6 月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较 2015 年末增加

18,911.06 万元,主要公司上半年销售较多发生在二季度,年中尚未回款所致。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金额总体相对较高。

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如果应收账款余额仍保持较高水平,将给公

司带来一定的风险:一方面,较高的应收账款余额占用了公司的营运资金,减少

了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一旦出现应

收账款回收周期延长甚至发生坏账的情况,将会给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造成一定

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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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汇率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锦纶切片及生产用机械设备部分从国外进口,主

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汇率波动会影响以人民币折算的采购金额和应付账款金

额。此外公司也存在一定的外销收入,主要采用美元结算,汇率的波动也会对公

司产品外销收入和产品市场竞争力产生一定影响。

与公司业务相适应,公司保持了一定的外币借款。2017 年 6 月末,公司外

币借款余额折合人民币 0.86 亿元,主要为美元折合人民币 0.25 亿元、日元折合

人民币 0.61 亿元。该等外币借款将随着汇率变化产生较大的汇兑损益,对公司

的利润波动产生了较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及其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汇兑损益 -535.81 -1,102.95 -2,487.56 884.38

利润总额 24,749.21 27,202.66 4,996.55 10,062.33

占比(%) -2.16 -4.05 -49.79 8.79

注:汇兑损益正数代表汇兑净收益。

报告期各期,汇兑损益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8.79%、-49.79%、-4.05%

和-2.16%,报告期内汇兑损益的变化对公司利润波动产生了一定影响。如未来人

民币汇率进一步波动,汇兑损益的变化可能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五)公司债务不能如期偿还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业务快速增长导致经营性资金需求较大,银行借款保持在较高水

平,报告期各期末,银行借款分别为 163,604.99 万元、136,588.59 万元、94,931.75

万元和 83,344.74 万元,相应的利息支出分别为 11,828.99 万元、9,420.01 万元、

5,941.77 万元和 2,051.42 万元,金额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0.86、0.87、0.97 和 1.09,速动比率分别为 0.43、0.48、0.57 和 0.64,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31.39%,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48.89%,

公司存在一定的债务不能如期清偿的风险。

(六)对外贸易政策发生变动引致的风险

2009 年、2010 年,中国商务部裁定向美国、欧盟、台湾等部分国家、地区

进口锦纶 66 切片、锦纶 6 切片时应向中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实施期 5

年,2015 年、2016 年,中国商务部裁定从上述部分国家、地区进口锦纶 66 切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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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纶 6 切片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延长 5 年。根据进口国不同,锦纶 6 切片

和锦纶 66 切片的反倾销税率也有所不同。目前行业普遍做法为通过“一般贸易”

和“进料加工”两种方式进口锦纶切片。在与实施反倾销税的美国、欧盟、台湾

等国家、地区进行贸易时,一般贸易方式下需要缴纳反倾销税,进料加工贸易方

式下无需缴纳反倾销税。

报告期内,嘉华尼龙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锦纶切片,无需缴纳反倾销税。

公司在开展进料加工贸易过程中按照海关统一要求规范操作,并经过海关监管部

门 “事前、事中、事后”的审核检查,公司未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定

而受到过重大处罚。但未来如果反倾销政策、进料加工贸易政策等对外贸易政策

发生重大变动,包括主管部门出台相关规定,对公司所从事的进料加工业务征收

反倾销税,将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七)收入和利润波动幅度差异较大的风险

2014 年-2017 年 6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94,197.21 万元、189,691.51 万

元、224,381.62 万元和 130,372.14 万元,2015 年较 2014 年减少 4,505.70 万元,

减少 2.32%,2016 年较 2015 年增加 34,690.11 万元,增长 18.29%。同期公司净

利润分别为 8,064.03 万元、4,139.59 万元、22,755.82 万元和 20,114.88 万元,2015

年较 2014 年减少 3,924.44 万元,2016 年较 2015 年增加 18,616.23 万元,报告期

内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波动趋势相同,但波动幅度存在一定差异。

上述差异主要是受到毛利率、财务费用和资产减值损失波动等的影响。如果

未来宏观经济和上下游行业发展不利,或公司的经营管理出现重大失误,公司毛

利率、财务费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等因素均可能出现波动,公司存在收入和利润波

动幅度差异较大的风险。

(八)票据结算金额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票据结算金额较高,各期末的应收票据分别为 20,156.76

万元、22,156.40 万元、9,347.01 万元和 7,669.86 万元。报告期末应收票据均为银

行承兑汇票,不存在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由于公司票据结算金额较高,虽然

银行承兑汇票信用度较高,但如使用、管理不当,将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

生不利影响。

25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十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

化,主要客户和供应商较为稳定,整体经营环境未发生不利变化。

根据公司 2017 年 1-6 月份经营情况,预计公司 2017 年度经营模式不会发生

重大变化,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将保持稳定,整体经营环境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合理预计 2017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178,456.29 万元至 202,791.24 万元,较

上年同期增长 10%至 25%,受益于本年度毛利率增加,财务费用减少等因素,

2017 年 1-9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25,472.07 万元至

27,483.0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90%至 105%。(上述数据未经审计,不构成盈

利预测)。保荐机构认为上述业绩预计合理、谨慎。

26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序号 项目 基本情况

1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 每股面值 1.00 元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6,760 万股,本次发行不

3 发行股数

安排老股转让

4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不超过 12.34%

9.21 元/股(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向询价对象的询价结

5 每股发行价格

果确定)

6 发行市盈率 22.97 倍(以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0.40 元/股(以 2016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7 发行后每股收益

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91 元/股(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

8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57 元/股(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

9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有者权益加上预计募集资金净额后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10 市净率 2.58 倍(以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

11 发行方式

合的方式,或采用中国证监会要求或认可的其他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

12 发行对象

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承销团

13 承销方式

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14 募集资金总额 62,259.60 万元

15 募集资金净额 55,500.00 万元

发行费用总额 6,759.60 万元,其中新股承销及保荐费用

4,700.00 万元、审计费用 1,148.07 万元、律师费用 284.72

16 发行费用概算

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92.16 万元、发行手

续费用 134.65 万元

27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发行人名称: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 JIANG TAIHUA NEW MATERIAL CO., LTD.

注册资本:48,000 万元

实收资本:48,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施清岛

成立日期:2001 年 2 月 21 日

整体变更日期:2011 年 9 月 26 日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工业园区

邮政编码:314011

电话:0573-83703555

传真号码:0573-83706565

互联网网址:http://www.textaihua.com/

电子信箱:taihua@textaihua.com

经营范围:新型纺织材料及特种纺织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他纺织品的

生产及销售;纺织品、机械设备及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

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进出口业务。(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

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公司由台华特种纺织(嘉兴)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2011 年 9 月 6 日浙

江省商务厅出具的“浙商务资函[2011]191 号”《关于台华特种纺织(嘉兴)有

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台华纺织整体变更的申请。

根据中汇所出具的“中汇会审[2011]第 2239 号”《审计报告》,台华纺织截至

2011 年 7 月 31 日净资产人民币 54,742.72 万元,按 1:0.822027 的比例折股,

28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整体变更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本为 45,000 万

股,每股面值 1 元,超出股本部分的净资产计入资本公积。发起人按照各自在台

华纺织的出资比例持有相应数额的股份。

2011 年 9 月 7 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核发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

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11 年 9 月 26 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台华纺

织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并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

称变更为浙江 台华新 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资本 45,000 万 元,注册号

330400400006900。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资产的内容

公司发起人及其投入资产的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之“第三节 发行人

基本情况”之“三、有关股本的情况”之“(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48,000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6,760 万股,

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别及名称

股份数 持股比例(%) 股份数 持股比例(%)

福华环球 20,113.49 41.90 20,113.49 36.73

创友投资 12,409.65 25.85 12,409.65 22.66

华南投资 9,159.30 19.08 9,159.30 16.73

嘉兴华秀 3,000.00 6.25 3,000.00 5.48

全知投资 1,199.61 2.50 1,199.61 2.19

嘉润丰投资 1,186.70 2.47 1,186.70 2.17

普亚投资 550.87 1.15 550.87 1.01

正德投资 380.38 0.79 380.38 0.69

社会公众股份 - - 6,760.00 12.34

合计 48,000.00 100.00 54,760.00 100.00

(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发起人

公司采用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公司设立时,股本总额为 45,000 万元,公司

设立时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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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1 福华环球 20,113.49 44.70

2 创友投资 12,409.65 27.58

3 华南投资 9,159.30 20.35

4 全知投资 1,199.61 2.67

5 嘉润丰投资 1,186.70 2.64

6 普亚投资 550.87 1.22

7 正德投资 380.38 0.85

合计 45,000.00 100.00

2、前十名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共有 8 名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额 股权比例(%)

1 福华环球 20,113.49 41.90

2 创友投资 12,409.65 25.85

3 华南投资 9,159.30 19.08

4 嘉兴华秀 3,000.00 6.25

5 全知投资 1,199.61 2.50

6 嘉润丰投资 1,186.70 2.47

7 普亚投资 550.87 1.15

8 正德投资 380.38 0.79

合计 48,000.00 100.00

3、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发行人股东中无自然人股东。

4、外资股股东

本次公开发行前,外资股股东及持股情况见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额 股权比例(%)

1 福华环球 20,113.49 41.90

本公司无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东。

(三)发行人的发起人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福华环球的股东为施秀幼,公司第二大股东创友投资的股东为

施清岛,两人为姐弟关系;公司股东华南投资的股东为沈卫锋,公司股东嘉兴华

秀的股东为沈荣祥和凌发良,沈荣祥与沈卫锋为父子关系;全知投资的股东吴佳

乐和许秀最为夫妻关系。

30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四)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福华环球、实际控制人施清岛、施秀幼、实际控制人控制

的创友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华南投资、嘉兴华秀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股东全知投资、嘉润丰投资、普亚投资、正德投资承诺:自发行人

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施清岛、施秀幼、沈卫锋、张长建、丁

忠华、李增华、魏翔、吴文明、刘小阳承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

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的股份;本人离职后六个

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5、公司控股股东福华环球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相应作除

权除息处理。如果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则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量

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

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创友投资、华南投资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

股份,则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公司股份

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7、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嘉兴华秀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31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则第

一年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5%,第二年减持股份的数量

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

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施清岛、施秀幼、沈卫锋、张长建、丁忠华、

李增华,公司间接持股股东王剑承诺:本人间接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相

应作除权除息处理。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四、发行人的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锦纶长丝、锦纶坯布和锦纶成品面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

告期内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二)商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公司母公司及各子公司均设立了销售部门,负责产

品销售。除自产自销外,公司同时承接少量的受托加工业务,为客户提供的坯布

进行染色和后整理。

公司销售给主要客户的商品大部分在其体系内自用,少部分客户用于对外贸

易。

(三)行业竞争情况以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公司的市场占有率

2017 年 3 月,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出具证明:台华新材是国内著名集锦纶

纺丝、织造、染色及后整理全产业链化纤纺织企业,认定台华新材为我国锦纶面

料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在锦纶纤维生产、面料开发、生产和销售等方面具备雄

厚的实力。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以公司锦纶长丝产量及行业锦纶长丝产量来

看,公司的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

32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单位:万吨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锦纶长丝产量 259.16 211.28

锦纶长丝进口量 14.00 16.16

锦纶长丝出口量 14.81 13.66

锦纶长丝总需求量 258.35 213.78

公司锦纶长丝产量 4.70 3.29

公司市场占有率 1.82% 1.54%

数据来源: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中国纺织工业发展报告》各年度报告;本处公司锦

纶长丝产量为未折合标准产量的数量。该报告 2015 年度报告仅统计 2015 年 1-11 月的行业

数字。

公司连续多年被中国纺织工业协会评为“国家锦纶面料开发基地”,2012 年、

2015 年被中国长丝织造协会评为“中国功能性锦纶丝织物精品生产基地”,公司

作为第二起草单位参与修订了《锦纶丝织物》行业标准。公司子公司福华织造是

“中国盛泽丝绸市场化纤指数”采样单位,作为第一起草单位起草了《锦纶、棉

交织印染布》行业标准,并连续多年与中国纺织信息中心、国家纺织产品开发中

心联合举办“化纤面料流行趋势发布会”,是我国“化纤面料流行趋势”发布单

位之一。

公司 2012 年至 2015 年连续多年被评为“中国纺织服装企业竞争力 500 强”;

在 2011 年-2013 年“中国长丝织造行业竞争力 10 强企业”评选中,公司均位列

第 3 名;公司位列 2014 年中国长丝织造行业经济效益 50 强中第 3 名;公司位列

2015 年中国长丝织造行业经济效益 50 强中第 2 名。

2、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

(1)华鼎股份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华鼎股份”,代码为 601113.SH)

主要从事锦纶长丝研发、生产和销售,该公司主要产品为锦纶丝,还有部分锦纶

切片,其产品主要应用于服装面料、无缝内衣、针织服饰、袜子等行业。华鼎股

份于 2011 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美达股份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美达股份”,代码为 000782.SZ)

是一家从事锦纶聚合、纺丝、针织和印染的企业。该公司主要产品为锦纶切片和

33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锦纶丝,美达股份于 1997 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是国内首家上市的锦

纶 6 生产企业。

(3)福懋兴业

福懋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福懋兴业”,代码为 1434.TW)是全球

知名化纤长丝纺织印染及后整理加工厂家。该公司主要产品有锦纶布、轮胎帘布、

棉纱、混纺纱和特殊织物等。福懋兴业于 1985 年在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

(4)日本东丽

日本东丽株式会社(简称“日本东丽”)是一家综合性化工集团企业,在全

球 25 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业务运作。根据该公司网站公开信息,日本东丽在九十

年代进入中国市场,在南通建立了生产基地,主要从事工业用、民用、产业用纺

织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涵盖聚合、化纤纺丝、织布、染色、后整理等一

系列生产加工业务。该公司目前拥有涤纶直连纺、涤纶切片纺、尼龙切片纺三大

生产体系。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房屋所有权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不

动产权证书》的房屋共计 42 处,总建筑面积合计 509,372.94 平方米,上述房屋

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权利 建筑面积 他项 账面金额

证书号 房屋坐落 用途

号 人 (㎡) 权利 (万元)

台华 嘉房权证秀洲字第

1 王店镇梅嘉路东侧 8,995.29 工业 抵押 87.83

新材 00495209 号

台华 嘉房权证秀洲字第

2 王店镇梅嘉路东侧 27,774.80 工业 抵押 1,590.34

新材 00495211 号

台华 嘉房权证秀洲字第

3 王店镇梅嘉路东侧 23,115.00 工业 抵押 872.06

新材 00495210 号

台华 嘉房权证秀洲字第

4 王店镇长水塘东侧 9,954.88 工业 抵押 465.31

新材 00495207 号

台华 嘉房权证秀洲字第

5 王店镇长水塘东侧 2,884.61 工业 抵押 134.83

新材 00495208 号

台华 嘉房权证秀洲字第

6 王店镇长水塘东侧 3,710.59 工业 抵押 280.49

新材 0049520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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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权利 建筑面积 他项 账面金额

证书号 房屋坐落 用途

号 人 (㎡) 权利 (万元)

台华 浙(2016)嘉秀不动 王江泾镇嘉兴中国南方 商业

7 155.24 抵押

新材 产权第 0012919 号 纺织城 18 幢 01 号 服务

台华 浙(2016)嘉秀不动 王江泾镇嘉兴中国南方 商业

8 155.24 抵押

新材 产权第 0012943 号 纺织城 18 幢 02 号 服务

台华 浙(2016)嘉秀不动 王江泾镇嘉兴中国南方 商业

9 155.24 抵押

新材 产权第 0012935 号 纺织城 18 幢 03 号 服务

台华 浙(2016)嘉秀不动 王江泾镇嘉兴中国南方 商业

10 155.24 抵押

新材 产权第 0012903 号 纺织城 18 幢 05 号 服务

台华 浙(2016)嘉秀不动 王江泾镇嘉兴中国南方 商业

11 208.52 抵押

新材 产权第 0012944 号 纺织城 18 幢 06 号 服务

台华 浙(2016)嘉秀不动 王江泾镇嘉兴中国南方 商业

12 208.52 抵押

新材 产权第 0012941 号 纺织城 18 幢 07 号 服务

台华 浙(2016)嘉秀不动 王江泾镇嘉兴中国南方 商业

13 208.52 抵押

新材 产权第 0012937 号 纺织城 18 幢 08 号 服务

台华 浙(2016)嘉秀不动 王江泾镇嘉兴中国南方 商业

14 208.52 抵押

新材 产权第 0012939 号 纺织城 18 幢 09 号 服务

台华 浙(2016)嘉秀不动 王江泾镇嘉兴中国南方 商业 582.51

15 155.24 抵押

新材 产权第 0012910 号 纺织城 18 幢 10 号 服务

台华 浙(2016)嘉秀不动 王江泾镇嘉兴中国南方 商业

16 155.24 抵押

新材 产权第 0012901 纺织城 18 幢 11 号 服务

台华 浙(2016)嘉秀不动 王江泾镇嘉兴中国南方 商业

17 155.24 抵押

新材 产权第 0012938 号 纺织城 18 幢 12 号 服务

台华 浙(2016)嘉秀不动 王江泾镇嘉兴中国南方 商业

18 155.24 抵押

新材 产权第 0012934 号 纺织城 18 幢 13 号 服务

台华 浙(2016)嘉秀不动 王江泾镇嘉兴中国南方 商业

19 294.88 抵押

新材 产权第 0012920 号 纺织城 18 幢 156 号 服务

台华 浙(2016)嘉秀不动 王江泾镇嘉兴中国南方 商业

20 229.51 抵押

新材 产权第 0012932 号 纺织城 18 幢 158 号 服务

21 台华 浙(2016)嘉秀不动 王江泾镇嘉兴中国南方 229.51 商业

抵押

新材 产权第 0012936 号 纺织城 18 幢 160 号 服务

台华 浙(2016)嘉秀不动 王江泾镇嘉兴中国南方 商业

22 294.88 抵押

新材 产权第 0012942 号 纺织城 18 幢 162 号 服务

台华 嘉房权证秀洲字第 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

23 3,988.47 工业 抵押 576.88

新材 00602362 号 北路 376 号 5 幢

台华 嘉房权证秀洲字第 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

24 2,777.36 工业 抵押 360.17

新材 00602363 号 北路 376 号 4 幢

25 台华 嘉房权证秀洲字第 王店镇长水塘东侧 2,829.90 工业 抵押

新材 00882170 号

780.95

台华 嘉房权证秀洲字第

26 王店镇长水塘东侧 2,126.64 工业 抵押

新材 00882171 号

27 高新 浙(2017)嘉秀不动 王店镇梅北路北侧 58,322.44 工业 抵押 3,7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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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权利 建筑面积 他项 账面金额

证书号 房屋坐落 用途

号 人 (㎡) 权利 (万元)

染整 产权第 0001740 号

高新 浙(2017)嘉秀不动

28 王店镇梅北路 317 号 23,936.28 工业 抵押 2,306.85

染整 产权第 0001738 号

嘉华 嘉房权证秀洲字第

29 王店镇梅北路北侧 23,730.52 工业 抵押 2,860.70

尼龙 00313132 号

嘉华 嘉房权证秀洲字第

30 王店镇梅北路 113 号 4,684.98 工业 抵押 611.00

尼龙 00714955 号

嘉华 嘉房权证秀洲字第

31 王店镇梅北路 113 号 16,650.38 工业 抵押

尼龙 00714958 号

嘉华 嘉房权证秀洲字第

32 王店镇梅北路 113 号 10,448.65 工业 抵押 9,841.36

尼龙 00714957 号

嘉华 嘉房权证秀洲字第

33 王店镇梅北路 113 号 33,380.41 工业 抵押

尼龙 00714956 号

嘉华 嘉房权证秀洲字第 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

34 11,541.38 工业 抵押 1,540.38

尼龙 00601702 号 北路 113 号

福华 吴房权证盛泽字第 盛泽镇南环路北侧(前 非居

35 18,145.52 无 45.85

织造 02015595 号 庄村) 住

福华 苏(2016)吴江区不 盛泽镇南环三路 2288

36 87,583.17 工业 抵押 4,453.66

织造 动产权第 9005479 号 号

福华 苏(2016)吴江区不 盛泽镇南环三路 2288

37 8,884.38 工业 抵押 770.34

织造 动产权第 9005482 号 号

福华 苏(2016)吴江区不 盛泽镇南环三路 2288

38 68,743.69 工业 抵押 3,785.14

织造 动产权第 9005484 号 号

福华 苏(2016)吴江区不 盛泽镇南环三路 2288

39 8,013.66 工业 抵押 374.69

织造 动产权第 9005485 号 号

福华 苏(2016)吴江区不 盛泽镇南环三路 2288

40 12,529.61 工业 抵押 796.82

织造 动产权第 9005486 号 号

华昌 嘉房权证秀洲字第 秀洲区王江泾镇元丰大

41 6,394.65 工业 抵押 1,250.66

纺织 00922813 号 道9号

华昌 嘉房权证秀洲字第 秀洲区王江泾工业功能

42 25,100.90 工业 抵押 2,181.78

纺织 00554250 号 区元丰大道 9 号

合计 -- -- 509,372.94 -- -- 40,263.10

2、房屋租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向个别关联自然人租赁少量面积的门面

房作为门市部和仓库使用,具体参见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之“四、关联交易”之“(一) 经常性关联交易”之“3、租赁房屋”。

3、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主要生产设备运行情况良好,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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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示: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原值(万元) 净值(万元) 成新率

卷取机 台 366 26,147.82 15,466.64 59.15%

制程冷却系统 套 1 3,514.51 623.19 17.73%

ATY 空气变形机 台 15 4,101.99 2,595.03 63.26%

纺丝箱 台 1 2,792.26 495.12 17.73%

挤压机 台 28 1,759.34 855.68 48.64%

纺丝箱体系统 台 104 1,497.56 959.30 64.06%

空压机 台 21 1,457.81 707.75 48.55%

驱动及控制系统 套 858 1,296.34 834.41 64.37%

纺丝

加弹机 套 2 1,229.43 827.41 67.30%

设备

计量泵 台 817 957.30 489.91 51.18%

冷冻机 台 5 613.68 389.97 63.55%

不锈钢侧吹风柜 台 208 657.38 421.70 64.15%

条干仪 套 5 570.64 315.08 55.21%

喷嘴 件 3,960 1,159.08 979.14 84.48%

纺丝箱计量传动马达 台 1 379.07 67.22 17.73%

聚冷管侧吹风 台 1 345.92 61.34 17.73%

小计 48,480.13 26,088.89 53.81%

喷水织机 台 5,755 74,015.26 21,192.67 28.63%

前道整、浆、并机 套 29 13,560.16 3,068.11 22.63%

织造

穿经机 台 11 1,527.36 1,136.14 74.39%

设备

排污工程设备 套 3 600.64 165.96 27.63%

小计 89,703.42 25,562.89 28.50%

定型机 台 7 2,089.16 623.42 29.84%

染色机 台 102 5,015.24 1,753.59 34.97%

抽冷凝式气动轮发电机 台 1 483.11 48.31 10.00%

退浆机 台 4 836.01 162.98 19.50%

压光机 台 23 1,553.25 911.71 58.70%

染整

上胶机 台 1 345.08 62.97 18.25%

设备

涂层机 台 8 979.54 565.19 57.70%

整经机 台 1 127.70 55.87 43.75%

CD 干燥机 台 3 182.15 18.21 10.00%

600 万大卡油炉 台 1 118.73 11.87 10.00%

小计 11,729.97 4,214.12 35.93%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

《不动产权证书》的土地共 29 宗,使用权面积合计 789,006.92 平方米,具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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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如下:

序 使用 他项

产权证号 坐落位置 面积(m2) 用途 类型 终止日期

号 权人 权利

嘉兴国用

台华 秀洲区王店镇 国有

1 (2012)第 136,155.00 工业 2052.7.8 抵押

新材 梅嘉路东侧 出让

25523 号

嘉兴国用

台华 秀洲区王店镇 国有

2 (2012)第 25,929.80 工业 2053.9.29 抵押

新材 长水塘东侧 出让

25701 号

浙(2016)嘉秀 王 江 泾 镇 嘉 商业

台华

3 不动产权第 兴中国南方纺 47.97 服务 出让 2047.1.26 抵押

新材

0012919 号 织城 18 幢 01 号 用地

浙(2016)嘉秀 王江泾镇嘉兴 商业

台华

4 不动产权第 中国南方纺织 47.97 服务 出让 2047.1.26 抵押

新材

0012943 号 城 18 幢 02 号 用地

浙(2016)嘉秀 王江泾镇嘉兴 商业

台华

5 不动产权第 中国南方纺织 47.97 服务 出让 2047.1.26 抵押

新材

0012935 号 城 18 幢 03 号 用地

浙(2016)嘉秀 王江泾镇嘉兴 商业

台华

6 不动产权第 中国南方纺织 47.97 服务 出让 2047.1.26 抵押

新材

0012903 号 城 18 幢 05 号 用地

浙(2016)嘉秀 王江泾镇嘉兴 商业

台华

7 不动产权第 中国南方纺织 64.43 服务 出让 2047.1.26 抵押

新材

0012944 号 城 18 幢 06 号 用地

浙(2016)嘉秀 王江泾镇嘉兴 商业

台华

8 不动产权第 中国南方纺织 64.43 服务 出让 2047.1.26 抵押

新材

0012941 号 城 18 幢 07 号 用地

浙(2016)嘉秀 王江泾镇嘉兴 商业

台华

9 不动产权第 中国南方纺织 64.43 服务 出让 2047.1.26 抵押

新材

0012937 号 城 18 幢 08 号 用地

浙(2016)嘉秀 王江泾镇嘉兴 商业

台华

10 不动产权第 中国南方纺织 64.43 服务 出让 2047.1.26 抵押

新材

0012939 号 城 18 幢 09 号 用地

浙(2016)嘉秀 王江泾镇嘉兴 商业

台华

11 不动产权第 中国南方纺织 47.97 服务 出让 2047.1.26 抵押

新材

0012910 号 城 18 幢 10 号 用地

浙(2016)嘉秀 王江泾镇嘉兴 商业

台华

12 不动产权第 中国南方纺织 47.97 服务 出让 2047.1.26 抵押

新材

0012901 城 18 幢 11 号 用地

浙(2016)嘉秀 王江泾镇嘉兴 商业

台华

13 不动产权第 中国南方纺织 47.97 服务 出让 2047.1.26 抵押

新材

0012938 号 城 18 幢 12 号 用地

14 台华 浙(2016)嘉秀 王江泾镇嘉兴 47.97 商业 出让 2047.1.26 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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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使用 他项

产权证号 坐落位置 面积(m2) 用途 类型 终止日期

号 权人 权利

新材 不动产权第 中国南方纺织 服务

0012934 号 城 18 幢 13 号 用地

浙(2016)嘉秀 王江泾镇嘉兴 商业

台华

15 不动产权第 中国南方纺织 91.11 服务 出让 2047.1.26 抵押

新材

0012920 号 城 18 幢 156 号 用地

浙(2016)嘉秀 王江泾镇嘉兴 商业

台华

16 不动产权第 中国南方纺织 70.91 服务 出让 2047.1.26 抵押

新材

0012932 号 城 18 幢 158 号 用地

浙(2016)嘉秀 王江泾镇嘉兴 商业

台华

17 不动产权第 中国南方纺织 70.91 服务 出让 2047.1.26 抵押

新材

0012936 号 城 18 幢 160 号 用地

浙(2016)嘉秀 王江泾镇嘉兴 商业

台华

18 不动产权第 中国南方纺织 91.11 服务 出让 2047.1.26 抵押

新材

0012942 号 城 18 幢 162 号 用地

苏(2016)吴江

福华 盛泽镇南环三 国有

19 区不动产权第 132,458.70 工业 2058.2.2 抵押

织造 路 2288 号 出让

9005479 号

苏(2016)吴江

福华 盛泽镇南环三 国有

20 区不动产权第 13,334.20 工业 2057.6.27 抵押

织造 路 2288 号 出让

9005482 号

苏(2016)吴江

福华 盛泽镇南环三 国有

21 区不动产权第 99,987.80 工业 2056.11.14 抵押

织造 路 2288 号 出让

9005484 号

苏(2016)吴江

福华 盛泽镇南环三 国有

22 区不动产权第 13,333.00 工业 2056.12.29 抵押

织造 路 2288 号 出让

9005485 号

苏(2016)吴江

福华 盛泽镇南环三 国有

23 区不动产权第 19,976.80 工业 2056.3.19 抵押

织造 路 2288 号 出让

9005486 号

福华 吴国用(2007) 盛 泽 镇 南 环 路 国有

24 23,701.30 工业 2050.3.15 无

织造 第 02150050 号 北侧(前庄村) 出让

福华 吴国用(2012) 国有

25 盛泽镇圣塘村 5,356.70 工业 2062.9.6 无

整理 第 02301224 号 出让

嘉秀洲国用 秀洲区王江泾

华昌 国有

26 (2012)第 工业功能区元 36,592.00 工业 2059.8.5 抵押

纺织 出让

27837 号 丰大道 9 号

嘉秀洲国用 嘉兴市秀洲区

嘉华 国有

27 (2014)第 王店镇梅北路 80,102.40 工业 2054.8.29 抵押

尼龙 出让

37383 号 113 号

浙(2017)嘉秀

高新 王店镇梅北路 国有

28 不动产权第 40,241.00 工业 2061.1.4 抵押

染整 317 号 出让

000173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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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使用 他项

产权证号 坐落位置 面积(m2) 用途 类型 终止日期

号 权人 权利

浙(2017)嘉秀

高新 王店镇梅北路 国有

29 不动产权第 160,872.70 工业 2054.8.29 抵押

染整 北侧 出让

0001740 号

合计 -- -- 789,006.92 -- -- -- --

2、商标

(1)境内商标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 76 项境内商标,具体情况如

下: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 权利人 期限

1 第 3455966 号 第 24 类 台华新材 2014.12.07-2024.12.06

2 第 5920954 号 第1类 台华新材 2009.12.28-2019.12.27

3 第 5920956 号 第3类 台华新材 2009.12.21-2019.12.20

4 第 5920957 号 第4类 台华新材 2009.12.28-2019.12.27

5 第 5920958 号 第5类 台华新材 2010.02.14-2020.02.13

6 第 5920959 号 第6类 台华新材 2010.01.21-2020.01.20

7 第 5920960 号 第7类 台华新材 2009.11.07-2019.11.06

8 第 5920961 号 第8类 台华新材 2009.12.07-2019.12.06

9 第 5920962 号 第9类 台华新材 2009.12.14-2019.12.13

10 第 5920963 号 第 10 类 台华新材 2009.10.28-2019.10.27

11 第 5920966 号 第 11 类 台华新材 2009.12.28-2019.12.27

12 第 5920967 号 第 12 类 台华新材 2009.11.07-2019.11.06

13 第 5920968 号 第 13 类 台华新材 2009.11.14-2019.11.13

14 第 5920969 号 第 14 类 台华新材 2009.11.28-2019.11.27

40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 权利人 期限

15 第 5920970 号 第 15 类 台华新材 2009.11.28-2019.11.27

16 第 5920971 号 第 16 类 台华新材 2009.12.07-2019.12.06

17 第 5920972 号 第 17 类 台华新材 2009.12.14-2019.12.13

18 第 5920973 号 第 18 类 台华新材 2010.02.14-2020.02.13

19 第 5920974 号 第 19 类 台华新材 2010.02.28-2020.02.27

20 第 5920975 号 第 20 类 台华新材 2009.12.07-2019.12.06

21 第 5920976 号 第 21 类 台华新材 2010.01.14-2020.01.13

22 第 5920977 号 第 22 类 台华新材 2010.01.28-2020.01.27

23 第 5920978 号 第 23 类 台华新材 2010.01.28-2020.01.27

24 第 5920979 号 第 24 类 台华新材 2010.02.21-2020.02.20

25 第 5920980 号 第 25 类 台华新材 2010.05.14-2020.05.13

26 第 5920981 号 第 26 类 台华新材 2010.02.21-2020.02.20

27 第 5920982 号 第 27 类 台华新材 2010.02.21-2020.02.20

28 第 5920983 号 第 28 类 台华新材 2010.02.21-2020.02.20

29 第 5920984 号 第 29 类 台华新材 2009.07.21-2019.07.20

30 第 5920985 号 第 30 类 台华新材 2009.11.28-2019.11.27

31 第 5920986 号 第 31 类 台华新材 2009.07.21-2019.07.20

32 第 5920987 号 第 32 类 台华新材 2009.11.28-2019.11.27

33 第 5920988 号 第 34 类 台华新材 2009.07.07-2019.07.06

34 第 5920955 号 第2类 台华新材 2010.01.28-2020.01.27

41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 权利人 期限

35 第 5920989 号 第 35 类 台华新材 2010.03.28-2020.03.27

36 第 5920990 号 第 36 类 台华新材 2010.03.14-2020.03.13

37 第 5920991 号 第 37 类 台华新材 2010.03.14-2020.03.13

38 第 5920992 号 第 38 类 台华新材 2010.02.14-2020.02.13

39 第 5920993 号 第 39 类 台华新材 2010.04.07-2020.04.06

40 第 5920947 号 第 40 类 台华新材 2010.02.14-2020.02.13

41 第 5920948 号 第 41 类 台华新材 2010.03.28-2020.03.27

42 第 5920949 号 第 42 类 台华新材 2010.07.28-2020.07.27

43 第 5920950 号 第 43 类 台华新材 2010.02.28-2020.02.27

44 第 5920951 号 第 44 类 台华新材 2010.02.28-2020.02.27

45 第 5920952 号 第 45 类 台华新材 2010.02.14-2020.02.13

46 第 9099474 号 第 22 类 台华新材 2012.02.07-2022.02.06

47 第 9099583 号 第 23 类 台华新材 2012.02.07-2022.02.06

48 第 9099564 号 第 24 类 台华新材 2012.02.07-2022.02.06

49 第 9099524 号 第 25 类 台华新材 2012.04.28-2022.04.27

50 第 9744407 号 第 22 号 台华新材 2012.09.14-2022.09.14

51 第 9744435 号 第 23 类 台华新材 2012.09.21-2022.09.20

52 第 10519972 号 第 22 类 台华新材 2013.04.14-2023.04.13

53 第 10519994 号 第 23 类 台华新材 2013.04.14-2023.04.13

42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 权利人 期限

54 第 10520028 号 第 24 类 台华新材 2013.04.14-2023.04.13

55 第 10520063 号 第 25 类 台华新材 2013.04.21-2023.04.20

56 第 11876343 号 第 22 类 台华新材 2014.05.21-2024.05.20

57 第 11876360 号 第 23 类 台华新材 2014.05.21-2024.05.20

58 第 11876400 号 第 24 类 台华新材 2014.05.21-2024.05.20

59 第 14860160 号 第 23 类 台华新材 2015.09.14-2025.09.13

60 第 11876446 号 第 25 类 台华新材 2014.05.21-2024.05.20

61 第 3499866 号 第 24 类 福华织造 2015.04.21-2025.04.20

62 第 4543705 号 第 24 类 福华织造 2008.12.21-2018.12.20

63 第 4679428 号 第 25 类 福华织造 2009.01.07-2019.01.06

64 第 5569624 号 第 24 类 福华织造 2009.09.21-2019.09.20

65 第 3500640 号 第 23 类 福华织造 2015.02.07-2025.02.06

66 第 4679425 号 第 18 类 福华织造 2009.09.07-2019.09.06

67 第 4679426 号 第 25 类 福华织造 2009.09.07-2019.09.06

68 第 4679424 号 第 35 类 福华织造 2009.10.21-2019.10.20

69 第 4679427 号 第 25 类 福华织造 2009.11.21-2019.11.20

70 第 4543704 号 第 24 类 福华织造 2009.01.28-2019.01.27

43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 权利人 期限

71 第 2002000 号 第 25 类 福华织造 2013.09.07-2023.09.06

72 第 4543706 号 第 24 类 福华织造 2009.02.07-2019.02.06

73 第 1993271 号 第 23 类 福华织造 2012.10.07-2022.10.06

74 第 2002163 号 第 24 类 福华织造 2012.12.21-2022.12.20

75 第 6852516 号 第 24 类 福华织造 2010.08.28-2020.08.27

76 第 10907264 号 第 24 类 福华织造 2015.08.21-2025.08.20

上述第 75 项“第 6852516 号”商标系福华织造从吴江市韵特丝纺织有限公

司继受取得,其余商标均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通过原始取得方式获得。

(2)境外商标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 2 项境外商标,均由公司通过

原始取得方式取得,情况如下:

序号 类别 注册号 商标 国家或地区 期限

1 24 第 301283382 号 香港 2009.02.09-2019.08.05

2 24 第 1137446 号 韩国 2012.07.23-2022.07.23

3、专利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已注册的专利权 129 项,均由

公司通过原始取得方式取得,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申请日 公告日

一种喷水织机废水

1 台华新材 ZL200810060496.6 发明专利 2008/4/23 2010/10/13

处理回用方法

环保涤纶塔丝隆织

2 台华新材 物及其染色与整理 ZL200910155465.3 发明专利 2009/12/14 2011/6/8

方法

皱褶织物及其制备

3 台华新材 ZL201010578534.4 发明专利 2010/12/8 2012/6/6

方法

44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申请日 公告日

平纹皱褶织物的制

4 台华新材 备方法及平纹皱褶 ZL201010578532.5 发明专利 2010/12/8 2012/7/25

织物

涤纶仿真丝织物的

整理剂及其制备方

5 台华新材 ZL201010528042.4 发明专利 2010/11/1 2012/8/29

法与织物的后处理

方法

一种吸湿速干型提

花织物、亲水速干型

6 台华新材 ZL201010528043.9 发明专利 2010/11/1 2012/12/26

整理剂及后处理方

高耐皂洗色牢度和

高升华牢度织物还

7 台华新材 原洗清洗剂、其制备 ZL201110446459.0 发明专利 2011/12/28 2013/8/21

方法及涤纶织物处

理方法

锦纶超细丹尼纤维

8 台华新材 织物整理剂及其制 ZL201110350380.8 发明专利 2011/11/8 2014/1/8

备方法

一种舒适凉爽型涤

9 台华新材 纶仿真丝织物的后 ZL201210187548.2 发明专利 2010/11/1 2014/6/18

处理方法

锦纶超细丹尼纤维

10 台华新材 ZL201110350398.8 发明专利 2011/11/8 2014/7/16

织物后处理方法

高耐皂洗色牢度和

高升华牢度涤纶织

11 台华新材 物三防整理方法、整 ZL201110445931.9 发明专利 2011/12/28 2014/9/3

理剂及整理剂制备

方法

一种平纹织物的制

12 台华新材 ZL201010578228.0 发明专利 2010/12/8 2013/5/15

备方法及平纹织物

一种低旦棉感长丝

13 台华新材 ZL201310343075.5 发明专利 2013/8/8 2015/3/11

织物及其制造方法

塔丝隆织物白坯、多

14 台华新材 色塔丝隆织物及其 ZL201310381380.3 发明专利 2013/8/28 2015/7/15

制作方法

防紫外线织物及其

15 台华新材 制备方法、防紫外线 ZL201310400040.0 发明专利 2013/9/5 2016/4/20

涂料及其制备方法

ZL.201410611322.

16 台华新材 仿金属质感面料 发明专利 2014/11/04 2017/1/11

X

17 台华新材 多色塔丝隆织物的 ZL.201510156381.7 发明专利 2013/08/28 2017/1/18

45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申请日 公告日

制作方法及多色塔

丝隆织物

涤纶织物的后整理

18 台华新材 ZL201410614351.1 发明专利 2014.11.4 2017.6.20

方法

19 台华新材 导丝装置 ZL200820085627.1 实用新型 2008/4/17 2009/1/14

一种纺织机的后梁

20 台华新材 ZL200820085629.0 实用新型 2008/4/17 2009/1/14

加宽装置

具有吸湿排汗功能

21 台华新材 ZL200920193167.9 实用新型 2009/8/27 2010/5/19

的提花织物

22 台华新材 一种泡泡纱织物 ZL200920193168.3 实用新型 2009/8/27 2010/5/19

双层中空立体结构

23 台华新材 ZL200920193169.8 实用新型 2009/8/27 2010/5/19

织物

具有闪光效果的抗

24 台华新材 ZL200920193171.5 实用新型 2009/8/27 2010/5/19

皱织物

高强立体明暗格织

25 台华新材 ZL200920193170.0 实用新型 2009/8/27 2010/5/19

具有双面异机能的

26 台华新材 ZL201020550118.9 实用新型 2010/9/30 2011/5/18

立体结构织物

一种超细丹高密度

27 台华新材 ZL201020550130.X 实用新型 2010/9/30 2011/5/18

纤维织物

一种具有防辐射效

28 台华新材 ZL201020550129.7 实用新型 2010/9/30 2011/5/28

果的记忆织物

29 台华新材 一种牛津织物 ZL201020538826.0 实用新型 2010/9/21 2011/8/24

抗菌、吸湿、速干提

30 台华新材 ZL201120437231.0 实用新型 2011/11/7 2012/7/4

花织物

31 台华新材 环保尼龙色织织物 ZL201120575411.5 实用新型 2011/12/31 2012/8/29

32 台华新材 一种整经筘 ZL201220314780.3 实用新型 2012/6/28 2013/1/23

33 台华新材 一种环保面料 ZL201220382105.4 实用新型 2012/8/3 2013/2/27

34 台华新材 一种环保仿棉纱 ZL201220382244.7 实用新型 2012/8/3 2013/2/27

一种锦纶 DTY 褶皱

35 台华新材 ZL201220659672.X 实用新型 2012/11/30 2013/7/24

织物

一种具有仿动物纹

36 台华新材 ZL201320019270.8 实用新型 2013/1/14 2013/7/3

理的提花织物

多色塔丝隆织物白

37 台华新材 坯及多色塔丝隆织 ZL201320529029.X 实用新型 2013/8/28 2014/3/5

一种热熔胶涂布复

38 台华新材 ZL201320487098.9 实用新型 2013/8/9 2014/3/12

合机

39 台华新材 一种斑点织物 ZL201320487021.1 实用新型 2013/08/9 2014/7/16

46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申请日 公告日

40 台华新材 连续式还原清洗机 ZL201420651219.3 实用新型 2014/11/4 2015/5/13

具有 3D 效果的立体

41 台华新材 ZL201420650978.8 实用新型 2014/11/4 2015/6/3

感面料

42 台华新材 仿金属质感面料 ZL201420650979.2 实用新型 2014/11/4 2015/6/3

一种斑点织物及其

43 台华新材 ZL201310346792.3 发明专利 2013.8.9 2016.8.10

制作方法

一种长丝仿毛平纹

台华新

织物的织造方法、长

44 材、嘉华 ZL201110460445.4 发明专利 2011/12/31 2014/8/6

丝仿毛平纹织物及

尼龙

台华新 一种 20D/24F 全消光

45 材、嘉华 锦纶 6 全牵伸丝的生 ZL201210225675.7 发明专利 2012/6/28 2015/12/16

尼龙 产方法

台华新

一种具有铁轨状纹

46 材、嘉华 ZL201410186757.4 发明专利 2011/12/31 2015/8/26

路的平纹织物

尼龙

台华新 一种绒感织物毛坯、

47 材、嘉华 绒感织物及绒感织 ZL201410680342.2 发明专利 2014/11/24 2016/3/30

尼龙 物的制备方法

台华新

48 材、嘉华 ATY 仿麻纱 ZL201120553548.0 实用新型 2011/12/27 2012/8/29

尼龙

台华新

49 材、嘉华 可染色仿麻织物 ZL201120554114.2 实用新型 2011/12/27 2012/8/29

尼龙

台华新

轻薄、耐洗、防钻绒

50 材、嘉华 ZL201120568474.8 实用新型 2011/12/30 2012/8/29

羽绒服用织物

尼龙

台华新

一种长丝仿毛平纹

51 材、嘉华 ZL201120575788.0 实用新型 2011/12/31 2012/8/29

织物

尼龙

台华新

52 材、嘉华 筘 ZL201120575427.6 实用新型 2011/12/31 2012/10/24

尼龙

台华新

一种中心环吹冷却

53 材、嘉华 ZL201220060638.0 实用新型 2012/2/23 2012/10/24

系统用喷丝头

尼龙

台华新

一种手感舒适可吸

54 材、嘉华 ZL201220090601.2 实用新型 2012/3/12 2012/10/24

湿排汗的仿棉纱

尼龙

55 台华新 一种熔融纺丝导风 ZL201220090702.X 实用新型 2012/3/12 2012/10/24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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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申请日 公告日

材、嘉华 门

尼龙

台华新

空压机余热回用系

56 材、嘉华 ZL201620037440.9 实用新型 2016/1/15 2016/8/17

尼龙

台华新

稳定气流的层板装

57 材、嘉华 ZL201620037441.3 实用新型 2016/1/15 2016/7/6

尼龙

高耐皂洗色牢度和

台华新

高升华牢度织物还

58 材、高新 ZL201310185763.3 发明专利 2011/12/28 2014/11/12

原清洗剂的制备方

染整

台华新 高耐皂洗色牢度和

59 材、高新 高升华牢度涤纶织 ZL201310185493.6 发明专利 2011/12/28 2015/11/25

染整 物处理方法

台华新

60 材、高新 长丝单面绒感织物 ZL201420712540.8 实用新型 2014/11/24 2015/6/3

染整

台华新

61 材、高新 长丝双面绒感织物 ZL201420713511.3 实用新型 2014/11/24 2015/6/3

染整

一种超细仿棉温感

62 嘉华尼龙 ZL201320019314.7 实用新型 2013/1/14 2013/7/3

锦纶 6 长丝

一种丝饼退绕卷芯

63 嘉华尼龙 ZL201520032478.2 实用新型 2015/1/19 2015/6/24

防护嵌件

一种细旦丝浆纱用

64 福华织造 ZL201010541266.9 发明专利 2010/11/12 2012/1/25

环保浆料

一种亮光印花涂层

65 福华织造 ZL201010251523.5 发明专利 2010/8/12 2012/5/9

涤纶布的制备工艺

一种涤纶面料的制

66 福华织造 ZL201010511026.4 发明专利 2010/10/19 2012/5/23

备工艺

一种穿综架及操作

67 福华织造 ZL201210220920.5 发明专利 2012/6/29 2013/8/28

工艺

68 福华织造 一种浆车 ZL201210254470.1 发明专利 2012/7/23 2013/12/18

一种透气且防绒的

69 福华织造 ZL201210351094.8 发明专利 2012/9/20 2014/10/22

细旦面料生产工艺

一种自然起皱涤纶

70 福华织造 ZL201510087653.2 发明专利 2015/2/26 2016/6/15

面料的制备方法

一种 35D/144F 涤纶

71 福华织造 低弹丝面料生产工 ZL201510128429.3 发明专利 2015/3/24 2016/6/15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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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申请日 公告日

一种 20D/7F 尼龙高

72 福华织造 弹皮肤风衣面料的 ZL201310644052.8 发明专利 2013/12/5 2016/10/5

织造工艺

一种会呼吸的蓄热

73 福华织造 ZL200720038537.2 实用新型 2007/7/12 2008/6/18

保暖织物

74 福华织造 一种复合丝面料 ZL200920185354.2 实用新型 2009/6/3 2010/3/10

75 福华织造 一种吸湿排汗面料 ZL200920185357.6 实用新型 2009/6/3 2010/3/10

76 福华织造 一种抗静电面料 ZL200920185353.8 实用新型 2009/6/3 2010/3/17

77 福华织造 一种防水透气面料 ZL200920185356.1 实用新型 2009/6/3 2010/3/10

78 福华织造 吸湿快干织物 ZL200820113009.3 实用新型 2008/6/18 2009/3/25

79 福华织造 闪光面料 ZL200820113011.0 实用新型 2008/6/18 2009/3/25

80 福华织造 竖条透气面料 ZL200820113012.5 实用新型 2008/6/18 2009/3/25

81 福华织造 轻质保暖面料 ZL200820113013.X 实用新型 2008/6/18 2009/3/25

82 福华织造 轻质抗撕裂面料 ZL200820113016.3 实用新型 2008/6/18 2009/3/25

83 福华织造 弹力面料 ZL200820113017.8 实用新型 2008/6/18 2009/3/25

84 福华织造 提花透气布 ZL200820113018.2 实用新型 2008/6/18 2009/3/25

85 福华织造 香味透湿布 ZL200820113019.7 实用新型 2008/6/18 2009/3/25

86 福华织造 防静电布 ZL200820113020.X 实用新型 2008/6/18 2009/3/25

87 福华织造 电磁屏蔽布 ZL200820113010.6 实用新型 2008/6/18 2009/5/13

纺织生产用落浆软

88 福华织造 ZL200920185360.8 实用新型 2009/6/3 2010/3/10

化装置

89 福华织造 一种纱线上油装置 ZL200920185359.5 实用新型 2009/6/3 2010/3/10

一种整经设备及整

90 福华织造 ZL200920185358.0 实用新型 2009/6/3 2010/3/10

经轴

91 福华织造 一种纱线上蜡装置 ZL200920185355.7 实用新型 2009/6/3 2010/3/10

一种储纬器吹气箱

92 福华织造 ZL201020566273.X 实用新型 2010/10/19 2011/5/25

外套

一种亮光印花涂层

93 福华织造 ZL201120267233.X 实用新型 2011/7/25 2012/4/18

94 福华织造 一种锦涤并网面料 ZL201120413696.2 实用新型 2011/10/26 2012/6/13

95 福华织造 一种仿棉面料 ZL201120413697.7 实用新型 2011/10/26 2012/6/13

96 福华织造 一种防绒面料 ZL201120414208.X 实用新型 2011/10/26 2012/6/13

97 福华织造 一种锦涤交织面料 ZL201120414206.0 实用新型 2011/10/26 2012/6/13

98 福华织造 一种细旦超薄面料 ZL201120415585.5 实用新型 2011/10/27 2012/6/13

99 福华织造 一种细旦柔软面料 ZL201120415895.7 实用新型 2011/10/27 2012/7/4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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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申请日 公告日

一种耐低温阻燃面

100 福华织造 ZL201120415892.3 实用新型 2011/10/27 2012/7/4

101 福华织造 一种吸湿排汗面料 ZL201120415584.0 实用新型 2011/10/27 2012/7/18

102 福华织造 一种色织面料 ZL201120415896.1 实用新型 2011/10/27 2012/7/18

103 福华织造 一种钢筘运输车 ZL201220297866.X 实用新型 2012/6/25 2012/12/26

一种用于多纬加工

104 福华织造 ZL201220297899.4 实用新型 2012/6/25 2012/12/26

的纬纱架

一种整经用瓷眼钢

105 福华织造 ZL201220297917.9 实用新型 2012/6/25 2012/12/26

一种使用双凸轮保

106 福华织造 ZL201220298264.6 实用新型 2012/6/25 2012/12/26

护织机钢筘的织机

一种高、低弹丝防扭

107 福华织造 ZL201220297859.X 实用新型 2012/6/25 2013/1/23

结装置

一种带停车指示机

108 福华织造 ZL201220297842.4 实用新型 2012/6/25 2013/1/23

构的分绞机

109 福华织造 一种背包袋 ZL201220311272.X 实用新型 2012/6/25 2013/1/23

一种可调节的卷布

110 福华织造 ZL201320438232.6 实用新型 2013/7/23 2014/1/15

辊辊座

一种气囊机用可使

111 福华织造 用长度不同卷布辊 ZL201320438229.4 实用新型 2013/7/23 2013/12/18

的卷取装置

一种织机开口机构

112 福华织造 ZL201320438234.5 实用新型 2013/7/23 2013/12/18

用凸轮

一种织机用防油装

113 福华织造 ZL201320438236.4 实用新型 2013/7/23 2013/12/18

114 福华织造 一种白坯预检装置 ZL201320438689.7 实用新型 2013/7/23 2013/12/18

一种细旦锦涤微皱

115 福华织造 ZL201220366209.6 实用新型 2012/7/27 2013/1/23

格纹面料

一种细旦黑丝格纹

116 福华织造 ZL201220366222.1 实用新型 2012/7/27 2013/1/23

面料

117 福华织造 一种高密格纹面料 ZL201320466835.7 实用新型 2013/8/2 2014/1/15

118 福华织造 一种浆车用分层棒 ZL201320521590.3 实用新型 2013/8/26 2014/2/26

119 福华织造 卷布辊专用推车 ZL201520160568.X 实用新型 2015/3/23 2015/7/22

120 福华织造 一种钢筘检测桌 ZL201520119628.3 实用新型 2015/3/1 2015/7/22

121 福华织造 一种多功能栈板 ZL201520115093.2 实用新型 2015/2/25 2015/7/22

一种半自动棘皮罗

122 福华织造 ZL201520116045.5 实用新型 2015/2/26 2015/9/9

拉包覆机

一种细旦高密防绒

123 福华织造 ZL201520159743.3 实用新型 2015/3/20 2015/12/2

管状织物

50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申请日 公告日

一种双层高密织物

124 福华织造 ZL201620403369.1 实用新型 2016/5/6 2016/9/21

打纬装置

一种压纬轮储纬器

125 福华织造 ZL201620356354.4 实用新型 2016/4/26 2016/9/21

装置

一种织布卷取罗拉 ZL201620192177.0

126 福华织造 实用新型 2016/3/14 2016/9/21

装置

一种织机用后梁装 ZL201620356355.9

127 福华织造 实用新型 2016/4/26 2016/9/21

一种织布机送经张

128 福华织造 ZL201620192178.5 实用新型 2016/3/14 2016/9/28

力缓冲装置

129 福华织造 双层管状布 ZL201530069454.X 外观设计 2015/3/23 2015/9/9

六、关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发行人主要从事锦纶长丝、锦纶坯布、锦纶成品面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为新型纺织材料及特种纺织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他纺织品的生产

及销售;纺织品、机械设备及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批

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进出口业务。(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

进出口配额许可、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福华环球,实际控制人为施秀幼、施清岛姐弟,控股股东

不存在控制的其他企业,实际控制人施秀幼控制的其他企业为福华环球,实际控

制人施清岛控制的其他企业为创友投资、全通投资、鸿展投资和金台华置业,创

友投资、全通投资、鸿展投资主要从事投资业务,金台华置业主要从事房地产开

发业务,施清岛分别持有创友投资、全通投资、鸿展投资 100%、99%、66%的

股权,鸿展投资持有金台华置业 59%股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与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关系。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的金额及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51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关联方 采购内容 占营业成 占营业成 占营业成 占营业成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本比例 本比例 本比例 本比例

华亚织造 锦纶坯布 - - - - - - 10.51 0.01%

合计 - - - - - - 10.51 0.01%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生产需要向关联方采购少量锦纶坯布,上述交易金额均参

考市场价格确定,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金额占同类交易的比重较

小。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金额及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商品/

关联方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劳务内容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入比例 入比例 入比例 入比例

锦纶长丝 - - - - 214.80 0.11% 2,843.66 1.46%

华亚织造 受托加工 - - - - 152.28 0.08% 398.22 0.21%

锦纶坯布 - - - - 25.95 0.01% - -

锦纶坯布 - - - - 2.71 0.00% 1,142.26 0.59%

华美纺织

受托加工 - - - - 13.79 0.01% 4.38 0.00%

亨华纺织 锦纶长丝 - - - - 54.07 0.03% 23.29 0.01%

合计 - - - - 463.61 0.24% 4,411.82 2.27%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锦纶长丝、锦纶和涤纶坯布,以及向关联方提供

加工劳务,并收取少量受托加工费用,上述交易均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报告期内

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收入金额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小。上

述关联交易按照销售的商品或提供劳务分类情况如下:

①销售锦纶长丝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商品/

关联方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劳务内容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易比例 易比例 易比例 易比例

华亚织造 - - - - 214.80 0.54% 2,843.66 7.02%

锦纶长丝

亨华纺织 - - - - 54.07 0.13% 23.29 0.06%

52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合计 - - - 268.87 0.67% 2,866.95 7.08%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锦纶长丝,主要系上述纺织企业根据日常生产

经营需要向公司采购锦纶长丝作为生产的原材料所致。2015 年度公司逐步规范

并减少关联交易,对其销售金额和占比有所降低,2016 年以后公司不再发生此

类交易。

②销售锦纶坯布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商品/

关联方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劳务内容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易比例 易比例 易比例 易比例

华亚织造 - - - - 25.95 0.03% - -

锦纶坯布

华美纺织 - - - - 2.71 0.00% 1,142.26 1.34%

合计 - - - 268.87 28.67 0.03% 1,142.26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锦纶坯布,主要系上述纺织贸易企业根据日常

经营需要向公司采购坯布所致,2015 年度公司逐步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对其

销售金额和占比有所降低,2016 年以后公司不再发生此类交易。报告期内相关

销售金额及同类交易占比较低。

③受托加工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商品/

关联方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劳务内容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易比例 易比例 易比例 易比例

华亚织造 - - - - 152.28 4.32% 398.22 9.12%

受托加工

华美纺织 - - - - 13.79 0.39% 4.38 0.10%

合计 - - - 166.08 4.72% 402.60 9.22%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部分关联方提供整经、染色和后整理等加工服务,主要

系上述公司主要从事纺织品生产销售或贸易业务,不具备相关生产能力或产能不

足,为符合部分订单要求,委托公司进行加工所致。公司提供受托加工服务,定

价主要采用市场价格即成本加成法,即根据定价表计算客户要求每道工序的单位

成本,根据加工难易程度加上一定的利润率确定价格。公司对关联方的定价政策

53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符合公司规定,与对外加工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总体而言,公司对关联方受托

加工业务收入较小。

(3)租赁房屋

报告期内,台华新材向施清岛租赁位于盛泽镇和服商区的门面房作为门市

部,租赁面积 480.68 平方米。年租金 25 万元。

报告期内,福华织造向冯建英租赁位于盛泽镇东方丝绸市场祥盛商区和盛泽

镇东方丝绸市场三分场(商城)的门面房作为门市部,租赁面积分别为 1,648.04

平方米、622.08 平方米。年租金 90 万元、15 万元。

报告期内,福华织造向施清岛租赁位于盛泽镇东方丝绸市场祥盛商区和盛泽

镇东方丝绸市场三分场(商城)的门面房作为门市部,租赁面积分别为 518.40

平方米。年租金 13 万元,自 2016 年 10 月起不再租赁上述房屋。

报告期内,福华面料向冯建英租赁位于盛泽东方市场祥盛商区 B 幢 11-12

号的门面房作为门市部,租赁面积为 270.78 平方米。年租金 5 万元。

报告期内,华昌纺织分别向沈卫锋、沈卫平租赁位于盛泽镇东方丝绸市场六

商区的门面房作为门市部和仓库,租赁面积分别为 140.10 平方米、210.20 平方

米,年租金 7.5 万元、11 万元。

上述价格均参考同期相同地段门面房的租赁价格确定。

(4)支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包括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4 年、2015 年、

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支付给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分别为 301.09 万元、

359.69 万元、484.41 万元和 185.89 万元。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资金拆借往来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关联自然人施秀幼借款行为,利息根据同期银行贷款

基准利率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公司 债权人 期初本金 本年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本金余额 当期计提利息

台华新材 施秀幼 - 15,000,000.00 15,000,000.00 - 291,200.00

伟荣商贸 施秀幼 6,600,000.00 - 6,600,000.00 - 339,826.69

2014 年度小计 6,600,000.00 15,000,000.00 21,600,000.00 - 631,026.69

54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自 2014 年以后公司不再发生上述交易行为。

(2)关联担保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向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方为发行

人及其子公司提供的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20,000,000.00 2016/12/2 2017/12/1

施清岛、冯建英 嘉华尼龙

30,000,000.00 2016/12/6 2017/12/5

5,383,165.00 2017/3/14 2017/10/17

1,570,576.90 2017/4/21 2017/7/4

143,065.17 2017/5/19 2017/9/5

高新染整、沈卫锋 嘉华尼龙

1,138,099.20 2017/6/6 2017/8/15

5,000,000.00 2017/2/13 2017/8/13

5,000,000.00 2017/2/17 2017/8/17

16,600,000.00 2016/11/24 2017/11/23

20,000,000.00 2016/11/4 2017/11/3

10,000,000.00 2016/12/15 2017/12/14

27,400,000.00 2016/11/21 2017/11/20

5,717,214.23 2017/6/12 2017/9/10

837,584.11 2017/6/26 2017/9/24

837,584.11 2017/6/26 2017/9/24

837,584.11 2017/6/28 2017/9/26

3,149,467.34 2017/4/11 2017/7/13

台华新材、施清岛、冯建英 嘉华尼龙

3,057,920.80 2017/4/19 2017/7/24

438,179.03 2017/4/20 2017/7/24

4,336,905.85 2017/5/4 2017/8/6

788,811.14 2017/5/22 2017/8/26

367,519.33 2017/5/23 2017/8/22

2,976,484.39 2017/5/26 2017/8/30

11,665,516.80 2017/6/2 2017/9/4

3,033,923.17 2017/6/6 2017/9/5

3,777,405.44 2017/6/9 2017/9/16

10,000,000.00 2016/10/24 2017/7/10

10,000,000.00 2016/10/28 2017/9/10

台华新材、施清岛、冯建英 福华织造

10,000,000.00 2017/5/11 2018/6/10

10,000,000.00 2017/6/12 2018/6/11

666,540.00 2017/4/21 2017/7/26

福华织造、施清岛、沈卫锋 台华新材

666,540.00 2017/6/6 2017/8/18

10,000,000.00 2017/4/6 2018/4/5

高新染整、嘉华尼龙、施清岛、冯建英 台华新材 25,000,000.00 2017/4/12 2018/4/10

24,000,000.00 2016/8/5 2017/8/2

55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20,000,000.00 2017/1/23 2018/1/22

15,000,000.00 2017/2/7 2018/2/6

台华新材、高新染整、施清岛、冯建英 嘉华尼龙

15,000,000.00 2017/4/17 2018/4/16

20,000,000.00 2017/4/25 2017/10/19

19,000,000.00 2017/2/17 2018/2/16

施清岛、冯建英、沈卫锋、凌彩珍 华昌纺织

11,000,000.00 2017/4/5 2018/4/4

9,900,000.00 2017/3/2 2018/3/1

台华新材、沈卫锋、凌彩珍 华昌纺织

13,300,000.00 2016/12/9 2017/12/8

2,000,000.00 2017/1/6 2017/7/6

台华新材、高新染整、施清岛、冯建英 福华织造

1,200,000.00 2017/3/9 2017/9/9

3,600,000.00 2017/1/9 2017/7/9

1,200,000.00 2017/3/27 2017/9/27

高新染整、福华织造、施清岛、冯建英 福华面料

2,300,000.00 2017/4/14 2017/10/14

3,200,000.00 2017/6/9 2017/12/9

2,000,000.00 2017/1/20 2017/9/20

1,800,000.00 2017/2/6 2017/10/6

1,000,000.00 2017/2/20 2017/10/20

1,100,000.00 2017/2/22 2017/10/22

1,000,000.00 2017/2/28 2017/10/28

3,000,000.00 2017/3/9 2017/11/9

台华新材、嘉华尼龙、施清岛、沈卫锋 华昌纺织

1,000,000.00 2017/3/31 2017/11/30

1,000,000.00 2017/4/7 2017/12/7

2,000,000.00 2017/4/11 2018/1/11

2,000,000.00 2017/4/17 2018/1/17

12,000,000.00 2016/12/23 2017/9/23

13,000,000.00 2016/12/28 2017/7/28

5,000,000.00 2017/4/5 2017/10/31

24,600,000.00 2017/3/23 2018/3/10

22,100,000.00 2017/3/17 2018/3/15

23,950,000.00 2017/3/21 2018/3/20

23,000,000.00 2017/4/10 2018/4/9

24,850,000.00 2017/4/13 2018/4/13

福华织造、沈卫锋、凌彩珍、施清岛、冯

台华新材 24,500,000.00 2017/4/20 2018/4/19

建英

8,293,587.21 2017/6/2 2017/8/31

8,439,613.28 2017/6/9 2017/9/7

3,394,694.70 2017/3/16 2017/9/12

6,867,736.03 2017/4/1 2017/9/28

11,009,421.84 2017/4/7 2017/9/30

5,877,097.11 2017/5/5 2017/11/1

台华新材、沈卫锋、凌彩珍、施清岛、冯 13,000,000.00 2017/3/27 2018/3/26

高新染整

建英 22,000,000.00 2017/4/5 2018/4/4

高新染整、施清岛、冯建英、沈卫锋、凌 嘉华尼龙 20,000,000.00 2017/2/10 2017/8/9

56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彩珍

台华新材、施清岛、冯建英、吴谨卫、吴

福华织造 3,500,000.00 2016/12/27 2018/12/27

安娜

20,000,000.00 2017/4/1 2018/8/31

1,335,911.68 2017/3/15 2017/7/17

台华新材、高新染整、施清岛、冯建英、 1,547,914.00 2017/3/13 2017/9/10

嘉华尼龙

沈卫锋、凌彩珍 1,665,666.00 2017/4/10 2017/10/8

3,739,200.00 2017/4/13 2017/12/5

4,000,000.00 2017/4/13 2017/10/17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单位:元

2017 年 6 月 30 2016 年 12 月 31 2015 年 12 月 31 2014 年 12 月 31

关联方名称

日 日 日 日

应收账款:

华亚织造 - - 1,734.50 10,910,487.78

亨华纺织 - - - 72,510.00

合计 - 1,734.50 10,982,997.78

其他应付款:

施清岛 125,000.00 - - -

发行人对华亚织造和亨华纺织的应收账款主要随发行人日常销售产品而产

生,对施清岛的其他应付款主要系报告期末尚未支付的房屋租金。

4、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关联交易主要为销售、采购锦纶长丝、锦纶和涤纶坯布、

提供加工服务。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关联销售占

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27%、0.24%、0.00%和 0.00%,公司从 2015 年开

始逐步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2015 年度关联销售占比明显降低,2016 年以后公

司未发生关联销售业务。同期关联采购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0.01%、

0.00%、0.00%和 0.00%。总体而言,关联销售、关联采购占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的比例较低,未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5、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履行了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程序。同

时,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该等关联交易

公允合理,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

东利益的情况。

57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有 9 名董事、3 名监事、6 名高级管理人员,其简要情况如下:

直接持有公 与公司的

薪酬情况(2016

姓名 职务 性别 任期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司股份的数 其他利益

年)万元

量 关系

曾获“江苏省十大优秀青年企业家”、

“苏州市劳动模范奖章”、“2010 中国

纺织品牌文化建设杰出人物”等荣誉称

创友投资执行董事

号。现担任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管理协 公司实际控

全知投资董事

2014.09.22- 会副会长、吴江市纺织商会副会长等。 制人、间接

施清岛 董事长 男 嘉润丰投资董事 53.00 -

2017.09.21 2000 年 7 月至 2004 年 7 月,担任福华织 持有公司股

江苏欧索董事

造董事长;2001 年至 2006 年 4 月,担任 份

鸿展投资执行董事

台华纺织总经理;2001 年至今,担任台

华纺织、台华新材董事,2011 年 9 月起

担任发行人董事长。

公司实际控

2011 年至今担任尼斯达董事;2005 年至

2014.09.22- 制人、间接

施秀幼 董事 女 2011 年 9 月,担任台华纺织董事长,现 福华环球董事 - -

2017.09.21 持有公司股

任发行人董事。

中国长丝织造协会副会长、秀洲区人大

代表、秀洲区商会会长、秀洲区慈善总

董事、总经 2014.09.22- 华南投资执行董事 间接持有公

沈卫锋 男 会副会长。曾获 2010 年度、2011 年度嘉 53.40 -

理 2017.09.21 鸿展投资经理 司股份

兴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十强企业优秀经

营者等荣誉。2001 年至 2006 年 3 月,担

58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直接持有公 与公司的

薪酬情况(2016

姓名 职务 性别 任期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司股份的数 其他利益

年)万元

量 关系

任台华纺织董事。2006 年 4 月至 2011 年

9 月,担任台华纺织董事、总经理。2011

年 9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曾任台湾远东集团原丝事业部经理 20 多

董事、常务 2014.09.22- 年。2003 年至 2011 年 9 月,任发行人董

李和男 男 - 62.43 - -

副总经理 2017.09.21 事长特别助理。2011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2004 年至 2008 年 2 月,担任福华织造总

监;2008 年 3 月至 2009 年 12 月,担任

2014.09.22- 福华织造成品部副总经理;2010 年 1 月

吴谨卫 董事 男 - 21.54 - -

2017.09.21 至今,担任福华织造总经理助理。2010

年 3 月至今,担任陞嘉公司董事。现任

公司董事。

1984 年至 1996 年,供职于人民银行信阳

分行、工商银行信阳分行。1996 年至 2006

2014.09.22- 间接持有公

张长建 董事 男 年供职于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2008 年 全知投资董事 39.03 -

2017.09.21 司股份

8 月至今,任福华织造总经理。现任公司

董事。

1982 年 7 月本科毕业于华东纺织工学院

江苏联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纺织工程专业,2002 年 4 月博士研究生

2014.09.22- 董事

程隆棣 独立董事 男 毕业于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先后任 5.00 - -

2017.09.21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职于纺织工业部 纺织科学研 究院工程

董事

师,东华大学副教授。目前担任公司独

59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直接持有公 与公司的

薪酬情况(2016

姓名 职务 性别 任期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司股份的数 其他利益

年)万元

量 关系

立董事。

中国纺织信息中心党委副书

1991 年 7 月毕业于大连轻工业学院,2009

中国纺织工程学会常务副理

年 7 月博士毕业于天津工业大学。现任

2015.05.15- 事长

伏广伟 独立董事 男 中国纺织信息中心党委副书记,中国纺 5.00 - -

2017.09.21 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

织工业联合会检测中心主任。目前担任

会副主任

公司独立董事。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检测中

心主任

1998 年 7 月本科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会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

计学专业,2008 年 7 月博士研究生毕业

2014.12.30- 公司独立董事

陈俊 独立董事 男 于厦门大学会计学专业。先后任职安徽 5.00 - -

2017.09.21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财经大学助教、讲师,浙江大学讲师、

公司独立董事

副教授。目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主 2014.09.22- 现任发行人会计核算部经理、监事会主 间接持有公

魏翔 男 正德投资董事 26.08 -

席 2017.09.21 席。 司股份

职工代表 2014.09.22- 间接持有公

刘小阳 女 现任公司总经办主任、职工代表监事。 金台华置业董事 32.92 -

监事 2017.09.21 司股份

2006 年至 2009 年,担任福华织造销售经

2014.09.22- 间接持有公

吴文明 监事 男 理;2009 年至今,担任福华织造白坯销 - 16.18 -

2017.09.21 司股份

售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丁忠华 副总经理 男 2014.09.22- 1993 年至 2003 年在杭州华信合纤织造公 正德投资董事 52.40 - 间接持有公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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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持有公 与公司的

薪酬情况(2016

姓名 职务 性别 任期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司股份的数 其他利益

年)万元

量 关系

2017.09.21 司工作,曾担任设备主管及长丝准备部 司股份

主任。2004 年至今在发行人从事生产管

理工作,2007 年 1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台

华纺织生产厂长;2011 年 9 月至今任公

司副总经理。

2002 年以前一直在香港从事建筑装修设

2014.09.22- 计工作;2002 年 10 月至 2011 年 9 月,

施华钢 副总经理 男 - 62.43 - -

2017.09.21 历任台华纺织销售经理、销售事业部经

理等职。2011 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2005 年 10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江苏省

2014.09.22- 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财务总监、

2017.09.21、 2007 年 8 月至 2011 年 8 月,担任福华织 间接持有公

李增华 董事会秘 男 - 50.00 -

2015.12.15- 造财务总监;2011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 司股份

2017.09.21 司财务总监,2015 年 12 月 15 日至今兼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61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一)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为福华环球,其直接持有公司 20,113.49 万股股份,占本次发

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41.90%。福华环球成立于 2003 年 7 月 28 日,法定股本为 10,000

港元,主要从事投资业务,施秀幼持有福华环球 100.00%股权。

(二)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施秀幼、施清岛姐弟,其分别通过福华环球、创友投资持

有公司 20,113.49 万股、12,409.65 万股股份,分别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41.90%、

25.85%,两人合计持有公司 32,523.14 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67.76%。

施秀幼,女,1945 年 8 月出生,香港身份证号码为 K5126xxx。2003 年起担

任福华环球董事;2007 年至今,担任福华织造董事长;2011 年至今担任尼斯达

董事;2005 年至 2011 年 9 月,担任台华纺织董事长,现任发行人董事。

施清岛,男,1965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居民身份

证号码为 35058219650920xxxx,高级经济师,中国政协吴江市委员会常委。曾

获“江苏省十大优秀青年企业家”、“苏州市劳动模范奖章”、“2010 中国纺

织品牌文化建设杰出人物”等荣誉称号。现担任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管理协会副

会长、吴江市纺织商会副会长等。2000 年 7 月至 2004 年 7 月,担任福华织造董

事长;2001 年至 2006 年 4 月,担任台华纺织总经理;2001 年至今,担任台华纺

织、台华新材董事,2011 年 9 月起担任发行人董事长。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40,311,776.90 444,688,999.51 288,739,679.66 288,863,852.6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76,698,568.89 93,470,061.30 221,564,048.82 201,567,592.34

应收账款 488,606,119.99 299,495,540.64 342,533,744.67 382,833,709.25

62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预付款项 9,409,739.23 15,064,436.78 3,752,815.06 5,726,161.63

应收利息 74,941.73 314,172.51 177,854.35 314,195.88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961,124.91 1,910,744.32 2,214,731.87 5,956,377.22

存货 668,594,861.17 597,336,514.21 718,068,454.84 892,742,751.96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

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124,716.00

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6,911,473.48 9,976,344.38 19,550,542.39 15,499,585.47

流动资产合计 1,592,568,606.30 1,462,256,813.65 1,596,601,871.66 1,793,628,942.4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500,000.00 1,500,000.00 1,5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40,219,980.29 27,247,730.44 18,835,857.22 5,893,875.03

固定资产 1,204,270,913.89 1,258,671,093.88 1,337,527,241.42 1,415,822,040.14

在建工程 66,947,071.00 25,566,770.73 13,873,968.55 73,364,449.24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14,728,498.49 117,334,536.20 122,152,713.62 127,955,315.9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5,274,492.39 6,027,005.19 450,69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32,154,697.58 34,747,166.69 38,430,639.02 35,126,916.86

其他非流动资产 6,040,313.46 2,960,996.92 697,500.00 1,649,859.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471,135,967.10 1,474,055,300.05 1,533,017,919.83 1,660,263,146.25

资产总计 3,063,704,573.40 2,936,312,113.70 3,129,619,791.49 3,453,892,088.6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74,132,194.13 869,314,910.08 1,174,439,318.44 1,337,668,081.4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997,773.75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264,053,387.01 210,715,417.10 274,492,832.40 332,969,373.00

应付账款 280,775,397.25 256,346,413.97 213,850,174.54 228,092,701.31

预收款项 15,312,724.82 19,139,676.68 9,410,987.22 11,742,753.55

应付职工薪酬 25,339,830.24 36,472,771.40 19,088,550.20 16,844,27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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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交税费 46,126,900.07 33,568,901.51 22,346,734.58 25,024,569.85

应付利息 1,419,842.09 1,327,104.66 3,678,483.17 5,553,364.39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6,996,733.91 5,854,444.57 5,328,675.19 5,864,878.6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

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39,315,250.00 80,002,571.75 119,117,896.93 115,768,326.08

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454,470,033.27 1,512,742,211.72 1,841,753,652.67 2,079,528,319.6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0,000,000.00 72,328,683.07 182,613,46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23,443,217.69 25,327,334.97 28,199,548.19 30,946,387.89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43,443,217.69 25,327,334.97 100,528,231.26 213,559,847.89

负债合计 1,497,913,250.96 1,538,069,546.69 1,942,281,883.93 2,293,088,167.58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80,000,000.00 480,000,000.00 480,000,000.00 48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33,895,154.51 233,895,154.51 233,895,154.51 233,895,154.5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263,670.25 -263,670.25 -263,670.25 -260,862.79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1,476,957.07 11,476,957.07 3,939,434.50 2,043,760.07

未分配利润 840,682,881.11 673,134,125.68 469,766,988.80 445,125,869.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565,791,322.44 1,398,242,567.01 1,187,337,907.56 1,160,803,921.09

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65,791,322.44 1,398,242,567.01 1,187,337,907.56 1,160,803,921.0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3,063,704,573.40 2,936,312,113.70 3,129,619,791.49 3,453,892,088.67

总计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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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303,721,385.22 2,243,816,225.14 1,896,915,097.52 1,941,972,100.10

减:营业成本 902,062,883.75 1,676,254,289.01 1,498,240,987.08 1,542,264,812.94

税金及附加 12,097,076.90 20,744,450.52 11,020,491.85 7,847,077.34

销售费用 19,235,521.59 41,427,509.69 32,128,166.67 32,948,415.10

管理费用 85,587,167.84 151,157,609.58 141,003,153.50 126,438,334.50

财务费用 26,153,819.39 71,035,164.80 120,036,240.19 109,682,942.73

资产减值损失 11,468,329.31 18,145,032.27 51,904,359.69 29,098,660.9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997,773.75

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922,298.05 2,178,348.00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其他收益 1,884,117.28

二、营业利润 247,080,631.92 267,230,517.27 42,581,698.54 93,691,856.51

加:营业外收入 1,619,467.58 9,815,039.99 9,870,921.91 11,160,011.9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914.73

减:营业外支出 1,208,000.38 5,018,914.48 2,487,120.44 4,228,572.3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49,701.08 3,156,784.78 119,000.85 1,026,038.97

三、利润总额 247,492,099.12 272,026,642.78 49,965,500.01 100,623,296.07

减:所得税费用 46,343,343.69 44,468,434.03 8,569,574.13 19,982,953.64

四、净利润 201,148,755.43 227,558,208.75 41,395,925.88 80,640,342.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201,148,755.43 227,558,208.75 41,395,925.88 80,640,342.43

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2,807.46 14,907.68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

-2,807.46 14,907.68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

-2,807.46 14,907.68

的其他综合收益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2,807.46 14,907.6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201,148,755.43 227,558,208.75 41,393,118.42 80,655,250.11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42 0.47 0.09 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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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二)稀释每股收益 0.42 0.47 0.09 0.17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73,460,834.63 1,986,734,381.46 1,782,952,238.98 1,836,835,076.94

收到的税费返还 13,192,535.59 18,180,986.74 36,760,126.45 37,302,893.3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719,372.47 14,225,550.34 16,028,275.50 18,432,535.7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92,372,742.69 2,019,140,918.54 1,835,740,640.93 1,892,570,506.0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85,794,858.91 783,274,593.96 997,288,973.48 1,321,140,140.7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48,291,626.77 233,320,391.35 198,901,991.88 185,318,054.19

支付的各项税费 89,843,152.18 152,058,957.68 121,902,546.40 117,195,575.7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980,460.54 51,324,081.67 45,213,072.89 54,484,827.4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49,910,098.40 1,219,978,024.66 1,363,306,584.65 1,678,138,598.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2,462,644.29 799,162,893.88 472,434,056.28 214,431,907.9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0,050,000.00 20,05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343,359.25 986,925.68 46,503.55 195,040.84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1,909.95 3,078,981.00 863,296.00 462,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415,269.20 24,115,906.68 909,799.55 657,040.8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83,867,650.34 58,442,744.74 39,492,948.62 73,392,565.13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0,050,000.00 20,050,000.00 1,5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444,208.00 2,07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6,361,858.34 80,562,744.74 40,992,948.62 73,392,565.1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946,589.14 -56,446,838.06 -40,083,149.07 -72,735,524.2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

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29,490,263.32 1,805,326,250.10 2,450,354,641.15 2,504,922,933.7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1,413,600.20 197,111,640.72 321,305,100.00 333,516,59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0,903,863.52 2,002,437,890.82 2,771,659,741.15 2,838,439,523.7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47,999,353.12 2,227,028,512.63 2,740,439,992.41 2,764,841,452.5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52,229,179.87 71,522,492.91 110,638,305.51 117,760,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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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2,785,538.73 315,735,298.30 322,634,282.20 171,405,1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43,014,071.72 2,614,286,303.84 3,173,712,580.12 3,054,007,264.6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2,110,208.20 -611,848,413.02 -402,052,838.97 -215,567,740.9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1,098,404.32 3,429,717.57 -728,781.97 1,074,805.15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6,692,557.37 134,297,360.37 29,569,286.27 -72,796,552.1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32,925,399.31 198,628,038.94 169,058,752.67 241,855,304.8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6,232,841.94 332,925,399.31 198,628,038.94 169,058,752.67

(四)非经常性损益

本公司报告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情况表:

单位:元

2017 年 1-6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148,755.43 227,558,208.75 41,395,925.88 80,640,342.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

199,192,505.79 219,523,860.00 32,744,548.36 70,365,581.46

净利润

经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项目明细构成内容及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

-640,825.96 -3,156,784.78 -119,000.85 -1,026,038.97

准备的冲销部分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

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

3,143,076.36 8,264,926.68 7,741,535.65 10,403,541.00

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

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合并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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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

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

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

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

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

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产生的公

-1,920,071.80 2,178,348.00

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1,400,002.40 950,626.56 511,536.75 2,459,210.76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

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06,665.92 1,080,519.59 1,799,801.47 -233,131.4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影响利润总额) 1,775,515.08 9,317,636.05 9,933,873.02 11,603,581.33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 表

-180,734.56 1,283,287.30 1,282,495.50 1,328,820.36

示)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影响净利润) 1,956,249.64 8,034,348.75 8,651,377.52 10,274,760.97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1,956,249.64 8,034,348.75 8,651,377.52 10,274,760.9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二、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148,755.43 227,558,208.75 41,395,925.88 80,640,342.43

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

199,192,505.79 219,523,860.00 32,744,548.36 70,365,581.46

净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重(归属于母公 0.97% 3.53% 20.90% 1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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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东口径)

(五)主要财务指标

1、基本财务指标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财务指标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流动比率 1.09 0.97 0.87 0.86

速动比率 0.64 0.57 0.48 0.4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1.39 31.21 37.96 39.16

资产负债率(合并)(%) 48.89 52.38 62.06 66.3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6.62 6.99 5.23 5.80

存货周转率(次) 2.85 2.55 1.86 1.7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35,427.82 50,706.05 32,231.42 38,205.14

归属于发行人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20,114.88 22,755.82 4,139.59 8,064.03

润(万元)

归属于发行人母公司股东扣除非

19,919.25 21,952.39 3,274.45 7,036.56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 13.06 5.58 1.53 1.85

每股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元) 0.30 1.66 0.98 0.4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8 0.28 0.06 -0.15

每股净资产(元) 3.26 2.91 2.47 2.42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等)

0.06 0.04 0.07 0.09

占净资产的比例(%)

注:2017 年 1-6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换算为全年数据,下同。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编报规则第 9 号—净

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的规定,本公司报告期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及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元)

报告期利润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7 年 1-6 月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3.57 0.42 0.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13.44 0.41 0.41

股东的净利润

2016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7.64 0.47 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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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17.01 0.46 0.46

股东的净利润

2015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54 0.09 0.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2.80 0.07 0.07

股东的净利润

2014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19 0.17 0.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6.28 0.15 0.15

股东的净利润

(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资产类别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4,031.18 11.11 44,468.90 15.14 28,873.97 9.23 28,886.39 8.36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

- - - - - - - -

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7,669.86 2.50 9,347.01 3.18 22,156.40 7.08 20,156.76 5.84

应收账款 48,860.61 15.95 29,949.55 10.2 34,253.37 10.94 38,283.37 11.08

预付款项 940.97 0.31 1,506.44 0.51 375.28 0.12 572.62 0.17

应收利息 7.49 0.00 31.42 0.01 17.79 0.01 31.42 0.01

其他应收款 196.11 0.06 191.07 0.07 221.47 0.07 595.64 0.17

存货 66,859.49 21.82 59,733.65 20.34 71,806.85 22.94 89,274.28 25.85

一年内到期的

- - - - - - 12.47 0.00

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691.15 0.23 997.63 0.34 1,955.05 0.62 1,549.96 0.45

流动资产合计 159,256.86 51.98 146,225.68 49.8 159,660.19 51.02 179,362.89 51.93

非流动资产: - - - - - - - -

可供出售金融

150.00 0.05 150.00 0.05 150 0.05 - -

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4,022.00 1.31 2,724.77 0.93 1,883.59 0.6 589.39 0.17

固定资产 120,427.09 39.31 125,867.11 42.87 133,752.72 42.74 141,582.20 40.99

在建工程 6,694.71 2.19 2,556.68 0.87 1,387.40 0.44 7,336.44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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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资产类别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 - -

无形资产 11,472.85 3.74 11,733.45 4.00 12,215.27 3.90 12,795.53 3.70

长期待摊费用 527.45 0.17 602.70 0.21 - - 45.07 0.01

递延所得税资

3,215.47 1.05 3,474.72 1.18 3,843.06 1.23 3,512.69 1.02

其他非流动资

604.03 0.20 296.1 0.10 69.75 0.02 164.99 0.05

非流动资产合

147,113.60 48.02 147,405.53 50.20 153,301.79 48.98 166,026.31 48.07

资产总计 306,370.46 100.00 293,631.21 100.00 312,961.98 100.00 345,389.21 100.00

公司总资产报告期末较报告期初总体呈下降趋势。2015 年末,公司的资产

总额较 2014 年减少 32,427.23 万元,降幅为 9.39%;2016 年末,公司的资产总额

较 2015 年末减少 19,330.77 万元,降幅为 6.18%,主要系存货、应收账款、应收

票据减少以及折旧导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下降所致;2017 年 6 月末,公司的资

产总额较 2016 年末增加 12,739.25 万元,增幅为 4.34%。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负债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负债类别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7,413.22 51.68 86,931.49 56.52 117,443.93 60.47 133,766.81 58.33

以公允价值

计 量且其 变

动 计入当 期 99.78 0.07

损 益的金 融

负债

应付票据 26,405.34 17.63 21,071.54 13.70 27,449.28 14.13 33,296.94 14.52

应付账款 28,077.54 18.74 25,634.64 16.67 21,385.02 11.01 22,809.27 9.95

预收账款 1,531.27 1.02 1,913.97 1.24 941.10 0.48 1,174.28 0.51

应付职工薪酬 2,533.98 1.69 3,647.28 2.37 1,908.86 0.98 1,684.43 0.73

应交税费 4,612.69 3.08 3,356.89 2.18 2,234.67 1.15 2,502.46 1.09

应付利息 141.98 0.09 132.71 0.09 367.85 0.19 555.34 0.24

其他应付款 699.67 0.47 585.44 0.38 532.87 0.27 586.49 0.26

一年内到期 3,931.53 2.62 8,000.26 5.20 11,911.79 6.13 11,576.83 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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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负债类别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的非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小计 145,447.00 97.10 151,274.22 98.35 184,175.37 94.82 207,952.83 90.6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000.00 1.34 7,232.87 3.72 18,261.35 7.96

递延收益 2,344.32 1.57 2,532.73 1.65 2,819.95 1.45 3,094.64 1.35

递延所得税

负债

非流动负债小计 4,344.32 2.90 2,532.73 1.65 10,052.82 5.18 21,355.98 9.31

负债合计 149,791.33 100.00 153,806.95 100.00 194,228.19 100.00 229,308.8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负债呈现下降的趋势,主要系公司不断加强财务费用控制,减

少银行借款所致。

2、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主营业

129,466.14 99.31 222,840.80 99.31 188,277.94 99.25 192,788.26 99.27

务收入

其他业

905.99 0.69 1,540.83 0.69 1,413.57 0.75 1,408.95 0.73

务收入

合计 130,372.14 100.00 224,381.62 100.00 189,691.51 100.00 194,197.21 100.00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以锦纶成品面料为主的纺织材料的研发、生产

和销售,公司的营业收入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占

营业收入比重均超过 99%,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系租金收入及废品销售收入等。

3、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246.26 79,916.29 47,243.41 21,443.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94.66 -5,644.68 -4,008.31 -7,273.55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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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211.02 -61,184.84 -40,205.28 -21,556.77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09.84 342.97 -72.88 107.4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669.26 13,429.74 2,956.93 -7,279.66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7,346.08 198,673.44 178,295.22 183,683.51

收到的税费返还 1,319.25 1,818.10 3,676.01 3,730.2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71.94 1,422.56 1,602.83 1,843.2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9,237.27 201,914.09 183,574.06 189,257.0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8,579.49 78,327.46 99,728.90 132,114.0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4,829.16 23,332.04 19,890.20 18,531.81

支付的各项税费 8,984.32 15,205.90 12,190.25 11,719.5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98.05 5,132.41 4,521.31 5,448.4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4,991.01 121,997.80 136,330.66 167,813.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246.26 79,916.29 47,243.41 21,443.19

报告期内各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数且均大于净利润,表明公司

获取现金的能力较强,经营健康状况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005.00 2,005.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34.34 98.69 4.65 19.50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2.19 307.90 86.33 46.2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41.53 2,411.59 90.98 65.7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8,386.77 5,844.27 3,949.29 7,339.26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005.00 2,005.00 15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 -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244.42 207.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636.19 8,056.27 4,099.29 7,339.2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94.66 -5,644.68 -4,008.31 -7,273.55

73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系因购建非流动资产而产生的现金流出。

购建非流动资产主要系公司为完善产业链配置、扩充产能而新建厂房、购置

机器设备而流出。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

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2,949.03 180,532.63 245,035.46 250,492.29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17,141.36 19,711.16 32,130.51 33,351.66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090.39 200,243.79 277,165.97 283,843.9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4,799.94 222,702.85 274,044.00 276,484.1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5,222.92 7,152.25 11,063.83 11,776.07

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14,278.55 31,573.53 32,263.43 17,140.51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4,301.41 261,428.63 317,371.26 305,400.7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4,211.02 -61,184.84 -40,205.28 -21,556.77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不断偿还银行借款,降低负债水平,公司各期筹资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均为负数。因此,公司虽然对债务融资存在一定程度的依赖,但

随着公司产销规模的增长,通过经营活动能够获取较为充分的现金,保证正常运

转和债务到期偿还。为了减少对间接融资的依赖,公司将力争通过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进行直接融资,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公司资本实力,进一步提

高公司偿债和抗风险能力。

(七)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情况

2014 年至今,公司进行过 3 次利润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201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决定以公司 2014 年末总股本

48,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共支付

红利 1,440 万元。

74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6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决定以公司 2015 年末总股本

48,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共支付

红利 1,440 万元。

2017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决定以公司 2015 年末总股本

48,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 元(含税),共支付

红利 3,360 万元。

2、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规

定如下: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

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

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尤其现金分红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

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

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对该议案发表

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

问题。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

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

75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

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

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

元。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

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

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4)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提出,但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提出审核意

见。利润分配预案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审核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

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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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6)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

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

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

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

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3、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经核

准并得以实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所有新老股东

按其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八)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1、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 公司类型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10,000 港 有限责任

尼斯达 香港 投资 100% 100%

元 公司

有限责任

福华面料 江苏吴江 1,000 万元 贸易 100% 100%

公司

有限责任

福华纺织整理 江苏吴江 1,000 万元 制造业 100% 100%

公司

有限责任

华昌纺织 浙江嘉兴 8,000 万元 制造业 100% 100%

公司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持股 表决权

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 公司类型 业务性质

比例 比例

有限责任公司

高新染整 浙江嘉兴 1,369 万美元 制造业 100% 100%

(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有限责任公司

嘉华尼龙 浙江嘉兴 6,000 万美元 制造业 100% 100%

(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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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19.71 万 有限责任公司

福华织造 江苏吴江 制造业 100% 100%

港元 (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伟荣商贸 浙江嘉兴 100 万人民币 有限责任公司 贸易 100% 100%

陞嘉公司 香港 10,000 港元 有限责任公司 贸易 100% 100%

(1)本公司直接持有高新染整 75%的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尼斯达有限公

司持有该公司 25%的股权,合计持有该公司 100%的股权。

(2)本公司直接持有嘉华尼龙 63.33%的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尼斯达有限

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 36.67%的股权,合计持有该公司 100%的股权。

(3)本公司直接持有福华织造 75%的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尼斯达有限公

司持有该公司 25%的股权,合计持有该公司 100%的股权。

3、本公司无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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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为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公司整体竞争实力,本次募集

资金将投资于“年染色 8,000 万米高档差别化功能性锦纶面料扩建项目”、“年后

整理加工 3,450 万米高档特种功能性面料扩建项目”和“新型纤维与面料技术研

发中心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及审批情况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6,76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本次发行的募集

资金总额将视市场情况及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确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和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投资于“年染色 8,000 万米高档差别化功能性锦纶面料扩建项目”、“年后整理

加工 3,450 万米高档特种功能性面料扩建项目”和“新型纤维与面料技术研发中

心项目”,具体如下: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额(万元)

(万元)

年染色8,000万米高档差别化

1 44,275.00 41,750.00

功能性锦纶面料扩建项目

年后整理加工3,450万米高档

2 9,000.00 8,250.00

特种功能性面料扩建项目

新型纤维与面料技术研发中

3 5,500.00 5,500.00

心项目

合计 58,775.00 55,500.00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不足,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

提下,董事会可对上述单个或多个投资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不

足部分由公司自行筹措资金解决;若有剩余,则超出部分将按照有关监管部门的

规定进行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

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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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前景分析

(一)年染色 8,000 万米高档差别化功能性锦纶面料扩建项目

本项目产品主要为高档差别化功能性锦纶面料,产品主要应用领域包括民用

领域的羽绒防寒、户外运动、休闲服装等,以及产业用领域的军工、医疗、特种

防护用品面料。

一方面,在民用领域,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服装舒

适性和个性化的要求越来越高,体现青春、时尚的运动休闲服饰越来越受到人们

的青睐。另一方面,产业用纺织品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市场对产业用布产生了巨

大的市场需求。

锦纶面料具有弹性好、质轻、耐腐蚀、强吸湿性等优越性能,正越来越受到

消费者青睐。受运动休闲服装市场增长的影响,尤其是来自羽绒防寒、跑步、高

尔夫、户外运动等方面的需求明显增加,以及产业用领域的不断拓展,锦纶功能

性面料销售将呈现出较好增长势头,产品市场前景看好。

(二)年后整理加工 3,450 万米高档特种功能性面料扩建项目

1、我国面料市场前景

我国是纺织面料的主要生产大国和消费大国。近年来在国际和国内需求的双

重推动下,全国面料行业产销率稳定保持在 98%左右,产品销售状况良好。从进

出口情况看,我国纺织品面料出口远高于进口,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力较强,档次

和技术含量也在逐年提高。

随着高收入群体的增长以及农村衣着类消费支出的加大,我国纺织品服装消

费市场将持续扩大,并呈现出衣着类消费个性化、高档化的趋势,对高档锦纶面

料的需求十分可观。

2、运动休闲面料市场前景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服装舒适性和个性化的要求越

来越高,体现青春、时尚的运动休闲服饰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近年来,运动

休闲服装是我国服装类商品中销售增长最快的产品,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 15%。

目前我国运动休闲服装年人均消费约为 450 元,与欧美国家人均 3,000 元的消费

水平差距巨大,运动休闲产业仍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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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受运动休闲服装市场增长的影响,尤其是来自跑步、高尔夫、户外运动方面

的需求明显增加,化纤功能性面料销售呈现出迅速增长势头。过去,用于运动服

的化纤面料往往强调竞技方面的功能,而现在更加侧重一些通用功能,如防水、

除湿、透气、舒适感等。各大运动品牌和化纤企业都重点推出了用于运动休闲服

装的功能性面料。

3、新型功能性面料需求逐步增大

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方式的转变、健康环保意识的普及,人们对

纺织品的要求不再局限于保暖、舒适等原有的基本特性,更注重吸湿快干、防寒、

记忆、卫生保健、防水透湿、舒适感等功能性产品的开发。比如,旅游健身、户

外休闲活动的普及促进了吸湿排汗、抗紫外线等功能性服装面料的需求;电子产

品的普及使得电磁辐射成为危害人们身体健康的一大隐患,特殊人群(比如孕妇、

婴儿)对着装面料的防电磁辐射功能产生明确的消费需求。因此,功能性产品代

表了服装面料的发展方向,未来功能性服装面料将拥有巨大的市场容量和增长空

间。

(三)新型纤维与面料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全面提升企业研发中心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为企业的

产品创新、技术创新、人才创新提供持续、有效的技术支撑。公司将扩大研发中

心办公面积,引进一批先进的研发、检测、试制设备,新增研发技术人员;继续

加强产学研合作,加强同东华大学、长三角(嘉兴)纳米科技产业发展研究院(国

家纳米科学中心嘉兴分院)的合作。

81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之“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九、本公司特别提

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二、其他重大事项

公司正在履行中的,对公司业务、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

包括借款及担保合同、采购合同、销售合同等。

(一)销售合同

发行人向客户销售商品,一般会根据客户需要签订详细订单,详细订单中会

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及供货时间,因此发行人单笔销售合同金

额一般较小。

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产品销售框架合同和单笔销售金额

在500万元以上的销售合同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签订主体 合同截至日期 金额和数量 销售内容

1 上海东奕实业有限公司 台华新材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以每次订货为准 白坯

2 苏州甲骨文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台华新材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以每次订货为准 白坯

3 上海云飞纺织品有限公司 台华新材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以每次订货为准 白坯

4 绍兴新希望纺织品有限公司 台华新材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以每次订货为准 白坯

5 厦门百泰隆贸易进出口有限公司 台华新材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以每次订货为准 白坯

6 上海布钞工贸有限公司 台华新材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以每次订货为准 白坯

7 上海团屹实业有限公司 台华新材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以每次订货为准 白坯

8 可集(苏州)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台华新材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以每次订货为准 白坯

9 苏州正国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台华新材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以每次订货为准 白坯

10 浙江同力服装有限公司 台华新材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以每次订货为准 白坯

11 苏州南祥纺织有限公司 台华新材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以每次订货为准 白坯

12 东莞市寮步广兴纺织品有限公司 台华新材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以每次订货为准 白坯

13 昆山东利纺织品有限公司 台华新材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以每次订货为准 白坯

14 昆山东嘉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台华新材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以每次订货为准 白坯

15 东莞市以纯集团有限公司 福华面料 2017 年 12 月 19 日 以每次订货为准 成品面料

16 苏州高要纺织有限公司 嘉华尼龙 2017 年 7 月 20 日 563.00 万元 ATY

82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客户名称 签订主体 合同截至日期 金额和数量 销售内容

17 上海东奕实业有限公司 福华织造 2017 年 9 月 1,422.00 万元 白坯

18 上海东奕实业有限公司 福华织造 2017 年 9 月 945.00 万元 白坯

19 DESIPRO PTE LTD 福华织造 2017 年 7 月 31 日 172.72 万美元 白坯

20 上海莘威运动品有限公司 福华面料 2017 年 7 月 31 日 1,359.82 万元 成品面料

(二)采购合同

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产品采购框架合同和单笔金额在500

万元以上的采购合同如下: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签订主体 签订日期 金额 采购内容

1 福清信首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台华新材 2017 年 1 月 10 日 以订单数量为主 塑料综丝

苏州工业园区天意达化学技

2 台华新材 2017 年 1 月 10 日 按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锦纶浆料

术有限公司

嵩山纺机配件(苏州)有限公

3 台华新材 2017 年 3 月 1 日 按实际所需数量为准 钢筘

4 江苏盛虹科贸有限公司 台华新材 2017 年 1 月 6 日 按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涤纶 FDY/DTY 原丝

5 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台华新材 2017 年 1 月 6 日 按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涤纶 FDY/DTY 原丝

苏州工业园区天意达化学技

6 台华新材 2017 年 4 月 5 日 按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锦纶浆料

术有限公司

7 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嘉华尼龙 2017 年 1 月 6 日 按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涤纶 FDY/DTY 原丝

8 江苏盛虹科贸有限公司 嘉华尼龙 2017 年 1 月 6 日 按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涤纶 FDY/DTY 原丝

9 杭州钦成实业有限公司 福华织造 2017 年 4 月 20 日 按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锦纶丝

诺赛达公司 经轴染布机、经轴打

10 高新染整 2017 年 6 月 23 日 132.00 万欧元

(NOSEDA S.R.L.) 卷机

安德里茨寇司德

11 (ANDRITZ KUSTERS 高新染整 2017 年 6 月 27 日 180.00 万欧元 纺织轧光机

GmbH)

每月 600±10%吨,每

2016 年 12 月 28 吨价格执行标准为按

12 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 嘉华尼龙 锦纶 6 切片

日 中石化 CPL 当月结算

价+1800 元/吨

DELION

13 竹本油脂株式会社 嘉华尼龙 2017 年 1 月 16 日 72.61 万美元

F5178/F6258-JH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

14 嘉华尼龙 2017 年 1 月 20 日 按实际发货数量为准 锦纶(尼龙)6 切片

公司

每月 400±10%吨,每

吨含税单价执行标准

15 浙江方圆聚合纤有限公司 嘉华尼龙 2017 年 2 月 8 日 锦纶 6 切片

为按中石化 CPL 当月

结算价 180AL+1800

83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签订主体 签订日期 金额 采购内容

元/吨

Lurol NF-748 和

16 美国高尔斯顿科技公司 嘉华尼龙 2017 年 2 月 10 日 83.81 万美元

Lurol NF-1325

17 福建中锦新材料有限公司 嘉华尼龙 2017 年 5 月 18 日 663.08 万元 尼龙 6 半光切片

18 Staubli 福华织造 2017 年 3 月 16 日 69.81 万瑞士法郎 穿经机

19 青岛海佳机械有限公司 福华织造 2017 年 4 月 27 日 2,173.30 万元 喷水织机

(三)借款、担保合同

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金额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或等值外

币的借款合同具体情况为:

序 借款 借款

合同名称 借款本金 利率 借款期限 担保

号 人 银行

人民币 JXA2012 人抵 492、

《固定资产借款 中行 2012.12.10

嘉华 33,000 万 基准利率上浮 JXA2012 人保 498、

1 合同》(JXA2012 嘉兴 至

尼龙 元或等值 10% JXA2014 人抵 218

外借 493) 分行 2017.11.30

外币

《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人民币流动资

建行 2016.12.6 (自然人版)》

金贷款合同》 嘉华

2 嘉兴 3,000 万元 4.35%加 5 基点 至 (Z6380479992016006)、

(638047123020 尼龙

分行 2017.12.5 《最高额抵押合同》

16147)

(Z63804792502016193)

最高额保证合同

流动资金借款合 每笔借款提款日 32100520150004106、最

农行 2016.10.24

同 福华 前一工作日的 1 年 高额保证合同

3 吴江 5,000 万元 至

(320101201600 织造 期 LPR 加 48.5bp, 32100520150004107、最

分行 2017.10.24

15696) 直到借款到期日 高额抵押合同

32100620160007561

浮动利率,以实际

提款日为起算日,

每 12 个月为一个

浮动周期,重新定

中国 JXB2017 人抵 172、

固定资产借款合 价一次。首期贷款

高新 银行 20,000 万 2022 年 6 月 JXB2017 人保 146、

4 同(JXB2017 人 利率为 5 年期贷款

染整 嘉兴 元 18 日 JXB2017 人保 147、

借 288) 基准利率上浮

分行 JXB2017 人保 148

10%;重新定价为

当日同档次贷款

基准利率上浮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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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四、诉讼及仲裁事项

1、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的重大诉讼案

件共4件,具体情况如下:

(1)厦门良裕贸易有限公司诉讼

厦门良裕贸易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客户,截至2013年4月30日,母公司台华新材

应收其货款为20,662,993.20元。因其经营困难、拖欠货款,公司于2013年向嘉兴

市秀洲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由厦门良裕贸易有限公司承担支付货款及赔偿

利息损失的责任,泉州市良兴染织植绒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3年12月

19日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2013)嘉秀商初字第335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由厦门良裕贸易有限公司及泉州市良兴染织植绒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支付货款

20,662,993.2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以20,662,993.2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自2013年6月1日起算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

止);案件受理和财产保全相关费用计150,114.00元由厦门良裕贸易有限公司及泉

州市良兴染织植绒有限公司承担。

2014年11月、2017年1月,母公司台华新材收到厦门良裕贸易有限公司支付的

货款245.92万元、138.00万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仍余1,682.38万元货款尚未收回,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

备。

(2)浙江庄驰实业有限公司诉讼

浙江庄驰实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客户,截至2013年12月31日,子公司福华面料

应收其货款为7,671,180.08元。因其经营困难、拖欠货款,公司于2014年向苏州市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由浙江庄驰实业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曾台稳、自然

人陈碎娟等承担支付货款及赔偿利息损失的责任。2015年4月2日苏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作出判决((2014)苏中商初字第001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浙江庄驰实业

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支付货款7,671,180.08元,并赔偿利息损失(以7,671,180.08元为

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自2014年9月5日起算

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曾台稳承担相应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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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6年度,子公司福华面料收到浙江庄驰支付的货款810,619.00元,截至2017

年6月30日,仍余6,628,139.08元货款及相应利息尚未收回,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

准备。

(3)湖北卡埃尔服装有限公司、广东秋鹿实业有限公司诉讼

湖北卡埃尔服装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客户,因湖北卡埃尔服装有限公司与其客户

之间的纠纷,导致拖欠公司货款,公司于2015年1月向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由湖北卡埃尔服装有限公司、广东秋鹿实业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6,551,112.5元,并赔偿逾期付款利息101,515元。

2016年6月13日,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2015)嘉秀商

初字第106号),判定湖北卡埃尔服装有限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高新

染整货款6,551,112.5元并赔偿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广东秋鹿实业有限公司对上

述债务承担共同清偿责任,该项付款可先行在广东秋鹿实业有限公司的客户对应

付广东秋鹿实业有限公司的货款中扣除。

广东秋鹿实业有限公司不服上述一审判决,于2016年8月31日向浙江省嘉兴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判决并发回重审。2017年3月29日,嘉兴市中

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2017)浙04民终405号),驳回广东秋鹿实业有

限公司上诉并由其支付二审案件受理费,此案件已审理完毕,目前正在执行中。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下属子公司对其应收货款尚未收回,公司已全额计

提坏账准备。

(4)浙江祥达建设有限公司诉讼

2013年7月15日,高新染整与燎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燎原公司”)

签订改造循环流化床锅炉工程承揽合同,燎原公司对高新染整锅炉工程进行改造,

合同总金额1,000万元。2014年12月22日,燎原公司将高新染整对其300万元应付

工程尾款的债权转让给浙江祥达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祥达”)。2014年

12月23日,浙江祥达向高新染整寄送债权转让通知书及债权转让协议。高新染整

于2014年12月25日向浙江祥达书面提出异议,并向燎原公司核实上述债权转让事

宜,燎原公司于2015年2月11日向高新染整回函,确认合同项下的工程尾款仍支付

给燎原公司,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由燎原公司承担。2015年11月16日,浙江祥达

向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高新染整支付款项300万元,并赔偿

86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利息损失及承担诉讼费用。

2016年7月14日,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2015)嘉秀王

商初字第361号),驳回原告浙江祥达建设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并由其承担案件受

理费、公告费。

2017年2月7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2017)浙04民终70

号),经终审判决,驳回原审原告浙江祥达建设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并由其承担案

件受理费,此案件已审理完毕。

2、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施清岛涉及部分诉讼案件,

具体情况如下:

(1)戴锦亮、其配偶俞剑影分别与苏州市吴江区巾帼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

司签署借款合同,3 名法人和施清岛、冯建英等 4 名自然人为借款合同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2014 年 12 月 1 日,因戴锦亮、俞剑影未按照合同约定归还借款 300

万元、197.10 万元,苏州市吴江区巾帼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苏州市吴江区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戴锦亮、俞剑影归还借款及利息合计 306.28 万元、

197.72 万元,3 名法人和施清岛、冯建英等 4 名自然人承担连带责任。后经调解,

原告与被告达成协议,余剑影、戴锦亮从 2015 年 12 月起至 2018 年 10 月按月归

还本期和利息,3 名法人和施清岛、冯建英等 4 名自然人为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截至 2017 年 6 月末,苏州市吴江区巾帼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从债务

人处取得执行款项 164.51 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上述对外担保

正在履行中。

(2)江苏方圆化纤有限公司与苏州市吴江区巾帼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

署借款合同,3 名法人和施清岛、冯建英等 4 名自然人为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2014 年 11 月 27 日,因江苏方圆化纤有限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归还苏州

市吴江区巾帼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 1,000 万元,因此向苏州市吴江区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江苏方圆化纤有限公司归还借款及利息合计 1,018.41

万元,3 名法人和施清岛、冯建英等 4 名自然人承担连带责任。苏州市吴江区人

民法院于 2015 年 1 月 23 日作出《民事判决书》([2014]吴江商初字第 02099 号),

判决江苏方圆化纤有限公司归还借款 1,000 万元及利息,3 名法人和施清岛、冯

建英等 4 名自然人承担连带责任。截至 2017 年 6 月末,苏州市吴江区巾帼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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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从债务人处取得执行款项 378.58 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

要签署日,此案尚在执行中。

2016 年 1 月 29 日,施清岛、冯建英与苏州市吴江区巾帼农村小额贷款有限

公司签署和解协议书,就上述与苏州市吴江区巾帼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诉讼

案件,在执行完毕前施清岛、冯建英分期合计缴纳保证金 1,100 万元,在履行本

协议期间,苏州市吴江区巾帼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不停止对其他当事人的执行

行为,执行完毕后与施清岛、冯建英进行结算,多退少补,同时明确施清岛、冯

建英最终合计承担担保责任不超过 1,200 万元。

(3)苏州杰尔美纺织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尔美纺织”)和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盛泽支行签署总额为 1,500 万元的授信协议,吴江市阜大纺

织有限公司和杰尔美纺织法定代表人蔡国华、方丽华和施清岛等 3 名自然人承担

连带责任,2015 年 5 月 25 日,因杰尔美纺织未按照合同约定归还银行代付信用

证款项和票据贴现本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盛泽支行向苏州市吴江区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杰尔美纺织归还相关款项本金 1,450.56 万元及相应利

息,上述法人和自然人承担连带责任。

2016 年 3 月 17 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2015)

吴江商初字第 1218 号),判定杰尔美纺织自判决生效后 10 日内归还原告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盛泽支行 1,450.56 万元及相应利息,上述法人和自然人承担

连带责任。若杰尔美纺织未按期履行上述债务及诉讼费用,则原告有权就杰尔美

纺织抵押的机器设备以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 1,100 万元范围内优先受

偿,不足部分由杰尔美纺织继续清偿。截至 2017 年 6 月末,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盛泽支行取得拍卖款项 657.08 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

此案尚在执行中。

2016 年 6 月,施清岛和蔡国华、方丽华、杰尔美纺织、苏州鼎赞纺织有限

公司、苏州顺锐其纺织有限公司签署协议,约定在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盛泽支行确定最后应支付的执行款后由施清岛先行支付相关款项,杰尔美纺织、

蔡国华、方丽华自 2016 年 7 月起每月向施清岛支付 10 万元,将上述款项归还施

清岛,苏州鼎赞纺织有限公司、苏州顺锐其纺织有限公司为上述款项提连带责任

保证。

88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4)吴江市苏南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吴江市彤阳纺织品有限公司

签署借款合同,2 名自然人为借款合同提供房产抵押担保,3 名法人和施清岛、

冯建英、陆阿儿、薛化锡等 14 名自然人为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15 年

6 月 19 日,因吴江市彤阳纺织品有限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归还吴江市苏南农村

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 300 万元,因此向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判令吴江市彤阳纺织品有限公司归还借款 300 万元及利息,2 名自然人以其

房产承担抵押责任,3 名法人和施清岛、冯建英等 14 名自然人承担连带责任。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作出《民事判决书》([2015]吴江

盛商初字第 00555 号),判决江吴江市彤阳纺织品有限公司归还借款 300 万元及

利息,未履行义务的,通过抵押房产折价或拍卖、变卖等方式所得价款在登记债

权额 200 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不足部分由吴江市彤阳纺织品有限公司继续清

偿,3 名法人和施清岛、冯建英等 14 名自然人承担连带责任。在执行过程中债

务人已将上述债务自行履行完毕,2016 年 12 月 5 日该案件已经苏州市吴江区人

民法院审理结案。

3、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秀幼及其

控股的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

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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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的情况

(一)发行人

名称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施清岛

住所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工业园区

联系电话 0573-83703555

传真 0573-83706565

联系人 李增华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1 层

联系电话 010-60838851

传真 010-60833955

保荐代表人 庄玲峰、宋琛

项目协办人 朱宏涛

项目经办人 胡征源、吕远、白凤至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 北京懋德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负责人 李裕国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楼写字楼 3306 室

联系电话 010-58091200

传真 010-58091251

经办律师 范瑞林、马宏继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 余强

90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住所 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联系电话 0571-88879888

传真 0571-88879000-9888

经办注册会计师 高峰、黄继佳、于薇薇

(五)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钱幽燕

住所 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1202 室

联系电话 0571-88879668

传真 0571-88879992-9668

经办资产评估师 梁雪冰、卢洁、陈健

(六)股份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七)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名称 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二、与发行上市相关的关键时间点

发行安排 日期

初步询价日期 2017 年 9 月 5 日、2017 年 9 月 6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7 年 9 月 8 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期 2017 年 9 月 11 日

网上、网下缴款日期 2017 年 9 月 13 日

预计股票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91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招股说明书全文和备查文件可以到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住所查

查阅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 — 11:00,下午 1:30 — 4:30

2、招股说明书全文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

92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摘要》之盖章页)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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