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金石东方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中华 联系电话:021-23219513
保荐代表人姓名:洪晓辉 联系电话:1893055818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是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5 次。具体如下: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募集资
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
见;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股东借
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6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6 年度
内部控制有关事项的说明之核查意见。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0 次。保荐机构拟于 2017 年下半年对上市公
(1)培训次数 司进行培训。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 、 发 行 人 或 者 其 聘 请 的 中 介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关于股东所持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
是 不适用
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的相关承诺
4、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减少不必要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商服用地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税收变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收购海南亚洲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组
中做出的承诺,具体详见《金石东方发
是 不适用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情况报告书(草案)》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中华 洪晓辉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