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
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各项资金往来均属公司生产经营活
动中的正常的经营性往来。
二、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硬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尚趣玩网
络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三七互娱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嘉趣网络科技有
限公司、广州三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购置办公用房,特向招商银行广州科技园
支行申请合计不超过 3.6 亿元的法人购房按揭贷款,本公司在该总体额度内为上
述贷款分别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先后经 2017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2017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相关合同协议尚未签署完毕,尚未形成相关担保责任。
除以上潜在的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外,公司累计及当
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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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四、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
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倪宁、朱宁、尹斌、陈建林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