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6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范红卫女
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恢复审核申请的议案》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于2017年5月10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申请受理通知书》(170818号),并于2017年6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
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0818 号)。
2017年7月12日,因公司涉及重大事项核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
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决定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方案提交并购重组
委审核予以暂停,待相关事项明确后视情况决定是否恢复审核。公司于2017年7月1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中止审核申请的议案》,并于2017年7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
中止审查通知书》(170818 号)。
鉴于重大事项已核查完毕,经与财务顾问审慎协商,公司决定向中国证监会提
交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恢复审核的相关申请文件。
关联董事范红卫、王山水、李峰、刘志立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