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7-59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19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
出,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上午九时在公司总部十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融冠矿业用采矿权抵押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65
亿元人民币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兴业集团融冠矿业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总额
度不超过2.65亿元人民币,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授信期及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
授权公司董事长吉兴业先生根据实际需求实施在前述贷款授信总额度内发生的
包括但不限于额度调剂、贷款银行主体变更、贷款期限等具体事项,并签署相关文
件,期限不超过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兴业矿业: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公告》。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
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报告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兴业矿业: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