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名医药: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7-08-3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细则》所赋予的职责,出席了 2017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核查了相关内容,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编制的《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

证监会、深交所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管理层在日常经营工作中能够认真执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

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本报告期内公司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预

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未名生物医药有

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 6 亿

元人民币。本报告期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5000

万元,期末担保余额 0 元。本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为正常经营性

往来,遵循市场原则定价。

三、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报告期,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未发生非经营往来,不存在资金被其

占用的情形。控股股东认真履行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有关承诺,完全做到与公

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的“五分开”。

专此。

1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

朱清滨 倪 健 涂 勇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2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未名医药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