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
意见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信证券”)作为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金圆股份”或“公司”)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金圆股份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金圆水泥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48 号)核准,公司向
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 6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19,408,866 股已发行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11,999,989.90 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人民币 30,1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1,899,989.90
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7 年 8 月 7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17]4502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
取专户存储制度。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按轻重缓急的顺序投资
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资金金额
1 收购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 金圆股份 61,990.4 61,900.00
58%股权
含铜污泥及金属表面处理污泥综
2 江苏金圆 30,000 14,900.00
合利用项目(一期)
3 3 万吨/年危险固废处置项目 灌南金圆 25,000 19,400.00
4 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弃物项目 宏扬环保 15,000 12,000.00
5 偿还银行贷款 金圆股份及子公司 13,000 9,900.00
合 计 144,990.40 118,190.0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及拟置换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入或拟置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换金额
1 收购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 58%股权 61,900 50,436.12
含铜污泥及金属表面处理污泥综合利
2 14,900 4,087.91
用项目(一期)
3 3 万吨/年危险固废处置项目 19,400 10,044.14
4 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弃物项目 12,000 7,289.16
5 偿还银行贷款 9,900 9,990.00
合计 118,190 81,847.33
目前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50,436.48 万元(含转账手续费 3,578.99 元),用
于“收购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 58%股权”项目,支付股权转让款共计
50,436.12 万元。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对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
况进行了审核。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31,411.21 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支付工程款,在不影响工程进展的前提下,
存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投资品种或进行定期
存款、结构性存款,以增加公司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
在保证原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
资回报。
2、资金来源:公司的闲置募集资金。
3、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者进行银行定期存款、
结构性存款。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
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4、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进行现金
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决议有效期: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6、实施方式: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
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
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
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7、信息披露: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
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等。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购
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他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
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结构性
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实施。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经济
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上市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金圆股份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事项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圆股份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
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金圆股份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金圆股份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
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文凯 尹鹏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