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编号:临 2017-078 号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
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在杭州市滨
江区江虹路 1750 号润和信雅达创意中心 1 号楼 22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
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赛成女士主持。会议审议表决
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董
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
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
募投项目的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别向江苏金圆首期增资 3,300 万元,向灌南
金圆首期增资 11,000 万元,向宏扬环保首期增资 8,700 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别向江苏金圆首期增资 3,300 万元,向灌南
金圆首期增资 11,000 万元,向宏扬环保首期增资 8,700 万元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
项目实施进程,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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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子
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31,411.21 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 31,411.21 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
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确保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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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
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监事会
同意公司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情况: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金叶”)
及江苏金圆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圆”)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新
金叶 2017 年拟循环操作投入套期保值业务金额(保证金)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
民币,江苏金圆 2017 年拟循环操作投入套期保值业务金额(保证金)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合计 2017 年拟循环操作投入套期保值业务金额(保证金)不超过
11,000 万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经审议,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财会〔2017〕15 号)文变更相应会计政策。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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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公告》。
备查文件
1、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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