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17-03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一七年第七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在北京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 9 名,实际到会监事 8
名(张建荣监事委托张慧珍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
由曾颖监事长召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通过《北京银行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会议认为: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
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
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本次监事会之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