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先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股票上
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对公司提交的相关材料认真审阅后,对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 关于向参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对林西县富强金属有限公司增资系公司看好其发展前景,符
合公司环保发展方向。公司本次对参股公司林西县富强金属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
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如获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俞乐平、李政辉 、 尹大强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