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7 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的相关议案和公司 2017 年半年度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
独立意见;
经核查,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
况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发表以下意见:
(一)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子公司之外的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2017年对外担保额度为6亿元,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5亿元,对控
股子公司担保额度1亿元。截止目前,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13,573万
元。该担保已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我们认
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程序符合规定,并依法履行了信
息披露义务,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2017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湖北华仁同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与其参股股东华中科技大学
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8,000万元,报告期内已发生
2,583.86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除上述事项以外,公司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
月30日未发生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于公司 2017 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独
立意见;
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 2017年上半年度关联方往来等情况进行
了认真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7年6月30日的违规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
四、《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换届选举文件及各位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一
致认为公司换届选举事项及 9 位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实际
情况。对各位董事的提名和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周希俭先生、林键女士、周强先生、解艳燕
女士、褚旭先生、周向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姚立先生、
宋鸿鹏先生、郭建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
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和选举。
五、《关于对 2016 年利润进行再次现金分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对 2016 年利润进行再次现金分红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不影响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法性,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不存在被撤销的情形,已合法生效。再次利
润分配是着眼于长远的、可持续的发展目标,公司不存在超额分配情况,公司对
2016 年利润进行再次分配,合法合规。
独立董事:蔡弘 徐胜锐 姚立
2017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