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上交所 2017-08-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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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098 公司简称:广州发展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 谢峰 出差 李光

独立董事 谢康 出差 马晓茜

独立董事 徐润萍 出差 石本仁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广州发展 600098 广州控股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雪球 姜云

电话 020-37850968 020-37850968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33楼 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32楼

电子信箱 600098@gdg.com.cn 600098@gdg.com.cn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36,268,542,746.39 35,317,259,741.63 2.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5,795,891,323.67 14,910,890,624.26 5.94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上年同期

(1-6月) 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5,916,090.65 409,375,218.01 62.67

营业收入 10,236,537,589.42 10,655,811,258.69 -3.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7,552,719.88 496,798,255.55 -28.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43,899,879.85 490,919,467.43 -29.95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083 3.31 减少1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12 0.1822 -28.0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12 0.1822 -28.03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99,829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或冻结的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售条件的

例(%) 数量 份数量

股份数量

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62.69 1,709,111,863 0 无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1.51 313,714,301 0 无

长电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1.03 28,145,143 0 无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0.95 25,991,238 0 无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0.89 24,234,494 0 无

企业年金计划-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0.54 14,716,817 0 无

-南方消费活力灵活配置混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陈在演 境内自然 0.41 11,286,931 0 无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0.34 9,212,632 0 无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0.30 8,192,330 0 无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005L-CT001 沪

西藏泰合实业有限公司 其他 0.28 7,622,020 0 质押 522,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长电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中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

说明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利率(%)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 12 广控 01 122157 2012-6-25 2019-6-25 189,079 4.74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第一期)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指标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资产负债率 0.4756 0.4775

本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5.3360 6.7059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 年上半年,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电力市场化改革深入推进,能源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传统能源行业普遍面临巨大的压力和挑战。面对困难的经营形势,公司积极适应市场形势,精心

组织生产经营,沉着应对困难挑战,核心产业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基本保持平稳。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3.1.1 积极应对市场挑战,生产经营平稳推进

(1)电力业务——加强统筹协调和机组管理,积极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争抢市场电量份额。属下电厂积

极落实长协电量,共签订年度长协电量 16.5 亿千瓦时。珠江电厂、中电荔新、恒益电厂共竞得电

量 13.25 亿千瓦时,平均让利低于市场平均水平,长协和竞价电量占上网电量比重达 37%。

公司合并口径内火力发电企业累计完成发电量 71.93 亿千瓦时,完成上网电量 67.38 亿千瓦

时,同比分别增长 2.77%和 2.72%。其中珠电公司发电量 13.58 亿千瓦时,上网电量 12.61 亿千瓦

时,同比分别增长 29.80%和 30.13%;东电公司发电量 10.23 亿千瓦时,上网电量 9.42 亿千瓦时,

同比分别下降 1.55%和 2.51%;天然气发电公司发电量 9.64 亿千瓦时,上网电量 9.41 亿千瓦时,

同比分别下降 5.36%和 5.45%;恒益电厂发电量 20.76 亿千瓦时,上网电量 19.45 亿千瓦时,同比分

别增长 1.43%和 1.67%;中电荔新公司发电量 17.24 亿千瓦时,上网电量 16.02 亿千瓦时,同比分

别下降 4.69%和 4.50%;鳌头能源站公司发电量 0.48 亿千瓦时,上网电量 0.47 亿千瓦时,同比分

别增长 20.86%和 21.66%。

(2)能源物流业务——创新开拓,狠抓落实,积极推进生产经营

报告期内,能源物流集团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在巩固华南地区煤炭客户基础上,积极

开拓华中、华东等区域市场,增设西南分公司,抢占市场,完成煤炭销售量 1,039 万吨,其中市

场煤销售量 796.27 万吨,同比下降 39.93%;发展碧辟公司抓住混合芳烃等产品租罐需求增加的机

会,完成油罐租赁量 267 万立方米,同比增长 6%;借助股东方英国 BP 的资源优势,与 BP 新加

坡公司创新合作模式,进口 26 万吨轻循环油,打开市场新局面;积极推进与加油公司等企业合作,

开拓加油站直供客户,完成成品油销售量 23 万吨,同比下降 39%。

(3)天然气业务——调整优化用户结构,大力推进用户发展

报告期内,属下燃气集团以“管道燃气三年提升计划”为契机,推进工商业用户发展工作,

研究制定城中村管道燃气发展计划,加强用户服务管理,上半年完成天然气销售量 5.37 亿立方米,

同比下降 3.32%。工商业用户气量增长 7%,新覆盖用户 3.3 万户,新签工商业和公福用户日用气

量 6.3 万立方米,同比增长 3%。

(4)新能源业务——大力加快项目发展,发电量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台山渔业光伏产业园一期项目、南沙充电站项目等一批新能源项目建成投运。至

此,新能源投运项目达到 13 个,并网装机容量 113.8MW,涵盖风电、分布式光伏、农光互补、

渔光互补等各类新能源发电形态。

新能源业务合计完成发电量 6,769 万千瓦时,上网电量 6,403 万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 21.69%

和 23.95%。其中:惠东风电项目完成发电量 4,464 万千瓦时,上网电量 4,121 万千瓦时, 同比分别

下降 9.53%和 9.39%;光伏项目完成发电量 2,305 万千瓦时,上网电量(含售电量)2,283 万千瓦

时,同比分别增长 266.95%和 268.95%。

(5)金融平台业务——大力发展综合金融业务,为公司提供专业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发挥资金归集平台和结算平台优势,提高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水平,开展流动性辅助

管理业务,提高资金综合使用效率。截至报告期末,归集资金余额 35.45 亿元,发放贷款余额 16.59

亿元,实现贷款利息收入 4,216.23 万元;办理存放同业定期存款 128.50 亿元,获得利息收入 4,426.94

万元。

融资租赁公司自 2017 年上半年正式开始业务运作,报告期内与发展航运签订了“广州发展 2”、

“广州发展 5”轮售后回租合同,优化企业债务结构。

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充分发挥平台优势,产融结合取得良好成效。

3.1.2 清洁能源、新能源规模化发展取得突破,创新业务开局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十三五”发展规划,以清洁能源、新能源为主线,大力开拓市场,努

力扩大经营规模,创新业务取得阶段性成果。

(1)电力业务——优化战略布局,新项目稳步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项目开发力度,大力发展分布式能源站。从化太平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已

于 2017 年 3 月 16 日获得省发改委核准,计划下半年开工;中新知识城能源站项目已于 2017 年 6

月开工;设立能源站前期工作小组,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摸查调研省内外潜在新项目;继

续推进广药白云、从化明珠、鳌头二期、南沙明珠湾等一批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前期工作。阳春热

电项目过渡性集中供热锅炉房工程完成环保审批,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

(2)能源物流业务——拓展新业务,实现多项突破

能源物流集团借助产业链客户资源优势,设立广西、湖北、江苏 3 家省外售电公司,积极开

拓省外售电业务;开展产业链降成本活动,积极开展进口煤直接采购,支持电厂掺烧工作,与煤

炭资源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电动船公司自主研发了“千吨级新能源电动船舶”并与广州港股

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技术成果运用推广签约,初步实现了千吨级新能源电动船从技术研发到成果落

地和技术推广的对接。

(3)天然气业务——紧抓政策机遇,重点项目平稳推进

天然气利用工程四期项目和广州 LNG 应急调峰气源站气源项目被列为广州市“攻城拔寨”重

点项目,燃气集团紧抓政策机遇,全力推进项目各项工作。其中,天然气利用工程四期项目石滩

门站-火村调压站管线工程取得协鑫支线工程规划许可,完成征借地、工程监理及 EPC 总承包招标

工作,珊瑚门站-田心调压站管线工程完成路由优化设计方案,中新知识城能源站配套管线工程开

展选线等工作;广州 LNG 应急调峰气源站项目已与合作投资方签订项目合资意向书,积极推进相

关资源整合收购工作,启动备选站址优化工作。

(4)新能源业务——项目建设全面铺开,装机规模持续增长

台山渔业光伏产业园一期项目、南沙充电站项目已于 6 月建成投产,日立冷机光伏项目投入

试运行。连平大湖光伏一期后续项目(3MW)、河源连平隆街(40MW)和上坪(20MW)光伏发电项

目、广汽研究院、广汽丰田三期等一批光伏项目预计下半年投产;珠海桂山海上风电厂和万山海

岛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正进行收尾工作,预计下半年投产。此外,公司推进风电、光伏业务自

主开发与并购相结合的发展模式,拓展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发展。

(5)金融平台业务——创新金融服务形式,着力发展供应链金融

财务公司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发展新金融业务,加大中间业务的开拓力度,采取“先内后外”

逐步推进的方式开展业务,通过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释放出更大的协同效应。

融资租赁公司在积极开拓融资租赁业务的同时,围绕南沙自贸区、越秀区民间金融街和西安

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三地的政策,探索保理公司、小贷公司筹建的可行性。

3.1.3 自主创新持续发力,有效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逐步建立和完善科技研发创新体制机制,持续加大创新投入力度,技术创新

体制机制逐步完善。

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分梯队“一企一策”开展培育,上半年第一梯队 7 家重点培育企业

全部完成高企认定申报工作。研发创新成果显现,累计获授权专利 29 项。在引进技术的同时,注

重消化吸收再创新和成果转化。

能源金融、能源检测等创新业务为公司创造了良好的利润贡献。

3.1.4 持续加强安健环管理和节能减排工作

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安全事故隐患管理办法、安全生产问责等制度,开展“企

业安全生产责任与落实”、“信息安全”等安全培训及“安全生产月”等安全活动,加强应急体系

建设,开展建设工程、危险源、防台防汛等专项安全检查和安全审计,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积极推动工业废水“零排放”项目,安全状况良好。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实现连续安全生产

3,297 天。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

我司相关具体会计政策如下: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新修订的会计准则提供了“冲减相关资产的帐面价值”或“确

认为递延收益”两个选项。因我司一直以来是将其作为递延收益处理,为保持会计核算的连续性,

我司仍作为递延收益处理。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准则规定: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

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我司会计政策作计入当期损益处理。

2)准则规定: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

成本。我司会计政策作计入当期损益处理。

(3)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其摊入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时,作为“其他收益”(新

增报表项目,但上半年未发生);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其摊入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时,

作为“营业外收入”(与以前期间一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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