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已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事前
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追认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并调整2017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一)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前,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了将上
述事项提交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事前审核的程序。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报告涉及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和了解,
认可本议案的相关内容,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对超额关联交易的追认以及调整 2017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经营的
持续性和稳定性;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
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三)上述事项在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表
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 16 号一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
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
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汤敏、王秀丽、马光远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