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黑豹 公告编号:2017-053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
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305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中
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
审查,现需要公司对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
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5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刊登的《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
公司在收到反馈意见后,立即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中提出的相关问
题进行了研究和讨论,并和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一起着手准备反馈意见的回
复。目前反馈意见落实和答复工作已取得较大进展,但部分事项还需进一步落实。
以上事项的完成仍需一定时间,预计无法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
馈意见的书面回复。因此,为切实稳妥做好回复工作,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
《关于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文件反馈延期回复的申请》,
申请延期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前报送反馈意见书面回复材料。待相关书面回复材
料准备齐全后,公司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
批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
会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