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1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七届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在保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
表达意见的前提下,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第七届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崔建友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九名,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签字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转让电解
铝闲置产能指标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
【2013】41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
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5】 127 号文)和《关
于印发河南省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豫
工信产业【2015】150 号)等政策要求,为调整、优化资产结构,盘
活闲置资产,公司决定转让本部闲置的 6 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并拆
除和处理相关生产设备。公司将在公开市场发布产能指标出让信息,
公开对外有偿出让,并授权经理层全权办理此次产能指标置换事项涉
及的合同签署、文件办理等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公司抓住行业政
策调整的有利时机,及时启动转让本部闲置的 6 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
工作,不仅有利于调整、优化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及时回笼资
1
金,最大限度的减少资产损失,并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权益,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转让本部
闲置的 6 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
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河
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电解铝闲置产能指标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7-052)。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董事会第七届四次会
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30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