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7-08-3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朗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新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朗新科

技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01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

过 4,500 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

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进行老股转让。网下发行最

终发行数量为 450 万股,发行价格为 5.51 元/股,网上定价发行股票数量为 4,050

万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4,795.0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

4,727.07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0,067.93 万元。普华永道会计师已于 2017 年

7 月 27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普华永

道中天验字(2017)第 72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一)募投项目概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投 项目建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备案文号

号 资额 设期

下一代电力营销系统建

1 24,848.20 8,667.93 3年 3202170814080

设项目

2 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9,357.45 7,000.00 2年 3202170814081

3 营销网络扩建项目 4,406.05 4,400.00 2年 3202170814083

合计 38,611.70 20,067.93

(二)募集资金投入、置换、划拨和暂时闲置情况

截止 2017 年 8 月 28 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 20,067.93 万元人民币。

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计划在项目实施后逐步完成投

资。根据目前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闲置状

态。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利

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

金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产品;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银行

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同时拟购买的理财产

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产品发行主体信誉好;(2)流动性好,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不用于其他证

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理财

产品。

(三)投资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资金(其中自有资金不超过 3 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购买

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和投资额度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

(四)投资期限

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五)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

(六)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七)决策程序

本事项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保荐机

构发表独立核查意见后实施。

(八)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上述额度及要求范围内的投资事宜,并

授权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本次公司投资的产品限于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在上述投资

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

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

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

3

部审计与监督,并于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

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有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保荐机构对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

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

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以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购买理财产品,其中

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银行保本

型产品,以自有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 3 亿元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购买理财产品,其中

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银行保本

型产品,以自有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 3 亿元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4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

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以上资金的使

用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

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日常经营

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在公司确保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5

万元(含本数)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

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未

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朗新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5

购买理财产品。

6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赵 亮 彭 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朗新集团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