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科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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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1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

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

金(其中自有资金不超过 3 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购买理

财产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形,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101 号

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5.51 元,募集资金总额 24,79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727.07 万元,募集资金

净额 20,067.93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 725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及结余情况

为了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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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将用

于投资如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下一代电力营销系统建设

1 24,848.20 8,667.93

项目

2 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9,357.45 7,000.00

3 营销网络扩建项目 4,406.05 4,400.00

合计 38,611.70 20,067.93

截止 2017 年 8 月 28 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 20,067.93 万元人民币。

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项目计划在项目实施后逐

步完成投资。根据目前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

于闲置状态。

三、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 投资目的:在保证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

资金和自有资金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2. 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

估,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产品;闲置自有

资金拟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同时

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产品发行主体信誉好;(2)流动性好,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不用于其他证

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理财

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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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资额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 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其中自有资金不超过 3 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和投资额度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 投资期限: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5. 投资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

6. 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7. 决策程序:本事项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明

确意见,保荐机构发表独立核查意见后实施。

8. 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上述额度及要求范围内

的投资事宜,并授权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四、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 投资风险

(1) 尽管本次公司投资的产品限于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 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 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在上述投资额

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

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

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

审计与监督,并于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

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有必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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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保荐机构对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监

督与检查;

(4)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 对公司的影响

1. 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

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危险、谨慎投资的原则,运用闲置募集资金和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

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六、 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购买理财产品,其中

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银行保本

型产品,以自有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 3 亿元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购买理财产品,其中

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银行保本

型产品,以自有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 3 亿元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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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以上资金的使

用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

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日常经营

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在公司确保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5

万元(含本数)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未

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朗新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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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理财产品。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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