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达环保: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7-08-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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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17-030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3]80 号《关于核准浙江菲

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3,444,725 股,发行价 11.85 元/股,共募集资金 751,819,991.25 元,减

除发行费用 19,035,142.8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32,784,848.40 元(以下简称“2013

年募集资金”)。2013 年募集资金于 2013 年 3 月 19 日到账,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有限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3〕50 号《验资报告》。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使用 2013 年募集资金 442,497,041.92 元,其

中,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395,351,342.52 元,2017 年 1~6 月使用募集资金

47,145,699.40 元;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46,225,359.83 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110,000,000.00 元;剩余 2013 年募集资金为

37,972,380.51 元 ( 包 括 累 计 收 到 的 银 行 存 款 利 息 扣 除 银 行 手 续 费 等 的 净 额

3,974,218.92 元,不包括注销“偿还银行贷款项目”与“除尘设备配套高频电源及

节能控制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的存储余额

64,285.06 元)。

(二)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5]166 号《关于核准浙江菲达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40,515,222 股,发行价 8.54 元/股,共募集资金

1,199,999,995.88 元 , 减 除 发 行 费 用 18,940,000.00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1

1,181,059,995.88 元(以下简称“2015 年募集资金”)。2015 年募集资金于 2015 年 4

月 9 日到账,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5〕

77 号《验资报告》。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 2015 年募集资金 1,181,059,995.88 元,

完成了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全部投入。剩余资金 306,591.61 元,为累计收到的银

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和一般存款账户,公

司于 2015 年 12 月注销了 2015 年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详见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披

露的公告临 2015-082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的公告》。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5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了巨化集团公司关于浙江衢州巨泰建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巨泰公司”)和衢州市清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泰公司”)

的业绩补偿承诺的变更申请。变更后的业绩补偿承诺为:2014 年、2015 年、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巨泰公司和清泰公司承诺合计净利润不低于 1767 万元、

350 万元、1160 万元、2090 万元、2650 万元;如巨泰公司和清泰公司在 2014 年、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2018 年五个会计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总和未达到

上述承诺净利润总和的,由巨化集团公司以现金的方式按补偿公式计算额向本公

司进行一次性补偿。详情请见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披露的公告临 2016-025 号《浙

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申请变更业绩补偿承诺的公告》与

2016 年 5 月 20 日披露的公告 2016-039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 年 1~6 月,巨泰公司和清泰公司实现净利润合计 815.80 万元。

二、2013 年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

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

2013 年 3 月,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

暨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等四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有关情况详见于 2013 年 3 月 27 日披露的公告临 2013-011 号

2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14 年 8 月,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之后,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人”)签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书》,聘请保荐人担任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2014 年 9 月,公司、保荐人

与各开户行分别签署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有关情况详见于

2014 年 9 月 26 日披露的公告临 2014-065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履行协议情况良好,无违法违规事项发生。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3 年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已使用金额 存储余额(注 1) 承诺投资项目

大型燃煤锅炉微细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121102402924524

1 460,084,848.40 269,746,284.53 19,895,342.06 粉尘减排技术装备

有限公司诸暨支行 7019

产业化建设项目

除尘设备配套高频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331001001012010

2 90,330,000.00 7,240,251.02 0(销户,注 2) 电源及节能控制器

公司杭州分行 0551731

产业化建设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3 577902839710118 62,370,000.00 45,510,506.37 18,077,038.45

公司绍兴诸暨支行 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733251018260005

4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0(销户,注 3)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公司杭州玉泉支行 7686

合计 732,784,848.40 442,497,041.92 37,972,380.51

注 1:“存储余额”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不包括变更

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46,225,359.83 元,不包括已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110,000,000.00 元,不包括注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户转出的

存储余额。

注 2:详见于 2017 年 1 月 6 日披露的公告临 2017-004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注 3:详见于 2016 年 1 月 4 日披露的公告临 2016-001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三、报告期 2013 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3

(一)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对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募投项目的说明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立足于科研、检测试验、新产品

试制集成平台,本身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而在于给企业带来的间接效益。该

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大幅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缩短产品开发周期,改善生产工

艺水平,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和质量档次,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产

品的定价能力和公司的盈利能力,从而提升公司国内外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效

益。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 2013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使用 2013 年募集资金 10,565,174.33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详情请见于 2013 年 8 月 23 日披露的公

告 2013-035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

资金的公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经 2013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 3.5 亿元闲置 2013 年募集资

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情请

见于 2013 年 4 月 24 日披露的公告临 2013-025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25 日将上述 3.5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1000 万

元于 2013 年 12 月 26 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情请见于 2013 年 12 月 27 日披露

的公告 2013-058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募集资金公告》;2000

万元于 2014 年 1 月 24 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情请见于 2014 年 1 月 25 日披

露的公告临 2014-006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募集资金公告》;3.2

亿元于 2014 年 3 月 11 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情请见于 2014 年 3 月 12 日披

露的公告 2014-013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募集资金公告》。

2、经 2013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4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 1.3 亿元闲置 2013 年募集资

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情请

见于 2013 年 5 月 18 日披露的公告临 2013-028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22-23 日将上述 1.3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14 年

3 月 11 日将 1.3 亿元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情请见于 2014 年 3 月 12 日披

露的公告 2014-013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募集资金公告》。

3、经 2014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 4.5 亿元闲置 2013 年募集

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情

请见于 2014 年 3 月 14 日披露的公告临 2014-015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17 日将上述 4.5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15 年 3

月 5 日将 4.5 亿元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情请见于 2015 年 3 月 6 日披露的

公告 2015-006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募集资金公告》。

4、经 2015 年 3 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 4 亿元闲置 2013 年募集

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情

请见于 2015 年 3 月 12 日披露的公告临 2015-008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2~13 日将上述 4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将 4 亿元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情请见于 2016 年 1 月 20 日披露

的公告 2016-003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募集资金公告》。

5、经 2016 年 1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 3.5 亿元闲置 2013 年募集资金

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情请见

于 2016 年 1 月 23 日披露的公告临 2016-005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5 日将上述 3.5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16 年 9

5

月 26 日、2016 年 12 月 15 日将 3.5 亿元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情请见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披露的公告 2016-065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募集

资金公告》。

6、经 2016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 1.1 亿元闲置 2013 年募集

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情

请见于 2016 年 12 月 20 日披露的公告临 2016-068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0 日将上述 1.1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严格遵

照相关规定和承诺,及时、足额地归还上述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5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大型燃煤锅炉微细粉尘减排技术装备

产业化建设项目”和“除尘设备配套高频电源及节能控制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剩

余募集资金 146,225,359.83 元变更用途,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6 年 12

月 20 日,上述变更用途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8 月 30 日

6

附表 1:

2013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 年 1~6 月)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732,784,848.4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7,145,699.4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46,225,359.8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42,497,041.92

19.95%

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 本半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 项目达 本半年 是否达 项目可

项目, 承诺投资 总额 诺投入金额注 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与承 末投入 到预定 度实现 到预计 行性是

1

含部分 总额 (1) (2) 诺投入金额的 进度(%)可使用 的效益 效益 否发生

注2

变更 差额(3)= (4)= 状态日 重大变

(如 (2)-(1) (2)/(1) 期 化

有)

2015 年

大型燃煤锅炉微细粉尘

部分变 开始陆

减排技术装备产业化建 479,120,000 398,032,550.34 398,032,550.34 28,315,976.30 269,746,284.53 -128,286,265.81 67.77 4227.56 注5 否

更 续投产

设项目

[注 3]

除尘设备配套高频电源

部分变

及节能控制器产业化建 90,330,000 7,240,251.02 7,240,251.02 — 7,240,251.02 0.00 100 注4 — — 是

设项目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研究 2018 年

未变更 62,370,000 62,370,000.00 未承诺 18,829,723.10 45,510,506.37 — — — — 否

中心建设项目 年初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未变更 120,000,000 120,000,000.00 120,000,000 — 120,000,000.00 0.00 100 — — — 否

合计 — 751,820,000 587,642,801.36 — 47,145,699.40 442,497,041.92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1、大型燃煤锅炉微细粉尘减排技术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与除尘设备配套高频

(分具体募投项目) 电源及节能控制器产业化建设项目进度未达计划原因:详见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

7

披露的公告临 2016-021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用途的的公告》。

2、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①公司原计划于 2012 年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实际于 2013 年 3 月完成,募集资金到位时间的推迟影响了计划进度;

②地方政府职能部门职责调整,未能如期通过审批,致使该项目建设推迟。截至

2016 年底,该建设项目正在实施。

项目可行性发生 详见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披露的公告临 2016-021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的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详见本报告“三、(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

详见本报告“三、(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不适用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3:本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注 4:本项目不再实施,剩余募集资金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注 5:公司未明确详细编制分期收益计划。

8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 截至期末计划累 本年度实际投入 实际累计投入金 投 资 进 项 目 达 到 本 年 是 否 变 更 后 的 项

入募集资金总额 计投资金额(1) 金额 额(2) 度(%) 预 定 可 使 度 实 达 到 目 可 行 性 是

(3)=(2 用 状 态 日 现 的 预 计 否 发 生 重 大

)/(1) 期 效益 效益 变化

大型燃煤锅炉微

补充流动资金 细 粉 尘 减 排 技 术

62,052,298.06 62,052,298.06 0 62,052,298.06 100 — — — 否

项目 装备产业化建设

项目

除尘设备配套高

补充流动资金 频 电 源 及 节 能 控

84,173,061.77 84,173,061.77 0 84,173,061.77 100 — — — 否

项目 制器产业化建设

项目

合计 — 146,225,359.83 146,225,359.83 0 146,225,359.83 100 — — — —

详见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披露的公告临 2016-021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的公告》与 2016 年 5 月 20 日披露的公告 2016-039 号《浙江菲达环保

具体募投项目)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

不适用

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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