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文轩出
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 四届董事会 ⒛1 7 年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新华文 轩 出版 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 公 司 ”或 “公
”
司 )的独 立 董事 ,根据 中国证监 会 《关于上 市公 司建 立 独 立 董事制 度
的指导意 见 》、 《上 海证券 交 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 》 以及 《公司 章程 》、
《公司独立董 事 工 作制度 》 的相关规 定 ,认真 审议 了不 公司第 四届董事
会 2017年 的议案及相 关文件 ,对有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
一、
对 《关于变更 本公司会计政策 的议案 》 的独 立 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是 根据财政部于 2017年 10日颁布 的
——
《关 于印发修订 <企业 会计准则第 16号 政府补 助 )的通知》 的要求作
出,且变更不 会对 上 市公司损益 、总 资产 、净资产产生 影 响 ,也不存在
损害公 司及股 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本 次会计政 策变更 的决策
程序 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 、部 门规 章 、其他规范性文 件及 《公司 章程 》 的
相关规 定 ,我们 同意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
二 、对 《关于建议聘请本公司 zO17年内控 审计机 构 的议案 》
的独
立 意见
公司聘请 内控 审计机 构有利于加 强公司 内控体 系建设 ,满足资本市
场监管 需求 。聘任德 勤 同时开展 内部控制 审计和 财务报 表 审计 ,有利于
公司审计 工 作 的稳定 性和延 续性 ,提高 工作效 率 ,节约时 间成本和 费用
成本 。本次聘 任 的相关 决策程序 符合 《公司法 》、 《证 券法 》、 《上海
证券 交易所 股票上 市规则 (⒛14年修订 )》及 本公司 《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 。我们 同意本议案并 同意将其 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 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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