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电力: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7-08-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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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7-57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61 号文

《关于核准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由本公

司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 1,411,710,154 股股份购买

相关资产;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771,208,226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1、根据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61 号文件,本公司最终以 3.89 元/股向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非公开发行

股份 1,411,710,154.00 股,并支付 900,000,000.00 元现金,购

买京能集团持有的北京京能煤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

2、2017 年 3 月 30 日非公开发行股份 717,703,349.00 股,

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4.18 元/每股,共募集资金金额合计人

民 币 2,999,999,998.82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合 计 人 民 币

56,906,941.3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43,093,057.47 元,

资金已全部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贸支

行的 11050161930000000243 号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分行东直门支行的 110902501010702 号账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北京阜城支行的 91110154500000378 号账户。上述募集资金的到

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

具天职业字[2017]1014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1、2017 年 4 月 11 日本公司支付购买京能集团持有的北京京

能 煤 电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100% 股 权 需 要 现 金 支 付 的 对 价

900,000,000.00 元。

2、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

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部

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 20 亿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

截 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 , 本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账 户 余 额

101,712,700.59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

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本公司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

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贸支行、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

直门支行设立了三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 2017 年 5 月 4 日分

别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前述三家银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

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各方均严格履行三方监管协议中各条款。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

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按照发

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募集资金项目,具体实施

部门要编制具体工作进度计划,保证各项工作能按计划进度完成。

所有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支出,应持有董事会的批准文件,同时

按照公司财务支出审批、审核权限办理请款和结算手续。同时根

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 1 次或 12 个

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

真方式通知监管的证券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元) 存储方式

储银行名称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 1105016193000000024

307,995.28 协定存款

公司北京华 3

贸支行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110902501010702 861,773.58 协定存款

北京分行东

直门支行

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北京 91110154500000378 100,542,931.73 协定存款

阜城支行

合计 101,712,700.5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报告附件。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

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 年 6 月)

编制单位: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94,309.3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 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 本年度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

目 目,含部分 承诺投资 总额 承诺投入 1-6 月投 累计投入 入金额与承诺投 投入进度 预定可使 实现的 到预计 性是否发

变更(如有) 总额 金额(1) 入金额 金额(2) 入金额的差额(3) (%)(4) 用状态日 效益 效益 生重大变

=(2)-(1) =(2)/(1) 期 化

1、支付购买

资产的现金 90,000.00 90,000.00 90,000.00 90,000.00 90,000.00 100.00 2017.04.11 是 否

对价

2、京同热电

204,309.31 204,309.31 无 否 否

项目投资

不单独

3、补充流动 产生直

194,469.30 194,469.30 无

资金 接的经

济效益

合计 — 294,309.31 294,309.31 90,000.00 284,469.30 284,469.30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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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 2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项目投资款。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节余资金的主要原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因为:根据京同热电项目的工程进度及支付安排,目前尚未用到此次募集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金额(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共计 10,171.27 万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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